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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武汉理工大学艺术学院的招生就业

更新:2024年01月28日 06:07 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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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武汉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武汉理工大学艺术学院的招生就业

武汉理工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考试招生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宗旨,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武汉理工大学(国标代码10497),英文译名:WuhanUniversityofTechnology。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设有马房山校区、余家头校区和南湖校区。
第三条武汉理工大学是一所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四条我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情况,择优选拔,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五条经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武汉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并对符合《武汉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武汉理工大学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校友及中学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为我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我校遵循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区、市)当年高考报名人数及各省(区、市)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历年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在各地的招生计划数,编制本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第九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我校按教育部规定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等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第十条我校普通本科的招生对象:普通高考生(含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高校专项“励志计划”考生、艺术类专业考生、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西藏新疆高中班、定向生),外语类保送生,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
第十一条普通高考生(已被我校预录取的一级单招高水平运动员除外)须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二条对于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区、市)确定的政策性加分,我校认可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面向全国高校招生有效的加分项目和分值,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我校在录取和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准,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三条在各省(区、市)划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我校依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者,我校原则上不退档。
第十四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公布计划中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专业分配原则
投档至我校且符合有关录取规则的考生,将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在计划未满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一律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对于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份,投档成绩相同时,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分配专业;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分配专业,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专业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份,报考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参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平行志愿同分排序规则分配专业,同分排序规则不明确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专业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专业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第十六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即分数优先)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部分特殊专业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两个专业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录取考生原则上应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填报了航海类专业志愿,在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时,则可调整未完成计划到其他地区招收同类专业考生。
我校建筑类专业由于对美术基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仅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该类专业志愿不足则将未完成计划调剂到其他地区招收同类专业考生。建筑类专业新生入校两周内加试美术,不合格者调入其他专业学习。
我校车辆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分别为中英、中澳合作办学项目,仅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视为在上述两专业间服从调剂。
我校生物科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设置在我校与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合作成立的武汉理工大学艾克斯马赛学院(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仅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交通运输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两个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体检特殊要求如下:身高1.65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复视,听力、嗅觉正常,四肢健全。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考生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8(0.6)及以上。轮机工程专业要求考生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其他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我校对男女比例无限制。
第二十条我校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原则上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由于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两个专业的毕业生须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一条高校专项“励志计划”、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等类别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我校2022年相关招生简章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第二十三条少数民族预科班、西藏新疆高中班按国家有关规定录取。
第二十四条定向生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录取线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根据国家规定,定向生在入学注册前需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定向生毕业后须到定向单位服务,否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针对高校专项“励志计划”及航海类(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等类别招生中涉及的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第二十六条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可参加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考试并按规定录取。香港地区考生还可通过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录取,台湾地区考生还可通过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录取。具体按照我校2022年相关招生简章要求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杂费,具体收费标准经我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核准后向社会公布。(2021年我校收费标准为:_500804.shtml)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要求者,我校将根据复查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逾期两周未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我校建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多元化奖励和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奖励资助,具体按照武汉理工大学学生奖助学金相关评定办法实施。
第三十条信息发布网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主页:,
本科招生网:
电子信箱:zhaosheng@whut.edu.cn,
招生咨询*:027-87859017、87858399(传真),
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027-87651423。
第三十一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武汉理工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汉理工大学艺术学院的招生就业

一、艺术学系
艺术学系主要承担艺术学的理论建设与艺术设计学专业的专业建设、课程教学与科学研究工作。艺术学是我校学科建设的重点专业之一,于2001年开始招生,到目前拥有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专业技术职称结构合理,且团结协作、思想活跃、年富力强的学术队伍,并有一批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艺术学系现有教师8人,其中正教授4人,副教授1人,已经形成了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该系有较好的学科基础和较强的学术力量,其艺术与设计史论、艺术美学、艺术管理方面的深层次研究和教学,在全国艺术设计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并与国内外名校艺术学、艺术设计学科保持着友好往来,每年分别聘请全国著名学者和博导以及欧美、日本、中国台湾、香港等地的学者前来讲学和交流,扩大了本系师生的学术视野。
该系教师的论文、著作、教材成果丰硕,近5年来已出版学术专著11部,其中著作《中外艺术设计探源》获湖北省文化艺术科研成果二等奖。同时在《美术》、《美术观察》、《装饰》、《世界美术》、《江汉论坛》、《哲学研究》、《浙江学刊》、《美术与设计》等期刊上发表论文150多篇,先后主持承担的科研项目有11项,其中主持国家级纵向社科基金2项。
艺术学系课程设置合理,培养的学生毕业后大都是从事艺术设计研究,高等院校艺术设计教学以及有关文博、新闻出版、艺术市场管理、企业形象策划等方面的专门人才。本系培养的学生具有系统的中外艺术设计理论知识,有广泛的人文素养和较强的设计能力,并且对当代艺术设计的创作、教育、管理有切实的了解。该系特别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实地考察调研,重视工艺与设计实践,学生具有良好的学风和专业道德。
近些年来艺术设计学已培养了一批有创新能力的、高质量的学生,师生作品也多次获国内外奖励。毕业生供不应求,主要就职的主要单位大部分成为高等院校的艺术史论教师、艺术博物馆的研究人员、出版单位的编辑、新闻媒体的美术编辑、记者、艺术市场的专业人员、企业CI战略部门的策划及文案人员等。
专业课程:
主要专业课程:素描、色彩、艺术学概论、艺术设计基础、装饰图案、构成原理、电脑图文设计、设计概论、民间工艺学、设计美学、艺术设计史、中国工艺美术史、CI设计原理、中外美术史、考古学等。
二、工业设计系
工业设计系主要承担工业设计专业的专业建设、课程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工业设计专业系湖北省品牌专业,始创于1987年,是艺术与设计学院最早成立的跨门类专业和硕士授权点。1990年以来,每年都有毕业班,已培养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逾千人,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工业设计高级人才。
该系是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和中国艺术家协会工业设计艺委会委员单位。2004年工业设计专业方向,拓展为产品设计、展示设计等专业方向。工业设计专业教师先后为北京、安徽、河南、湖北、广东、福建、浙江、甘肃等地*及大中型企业进行了产品开发设计、展示设计与施工、CI设计等。为科龙、美的、创维、TCL、海尔等国内知名企业提供设计服务,成功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做出了为国内外同行所瞩目的成绩。并以此为基础,曾四次成功地主办了大型国际研讨会与成果展示会,作为牵头单位,成功联合举办了2007中国科协年会“工业设计与创意产业”分会,进一步为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在国内外工业设计行业扩大了影响。本专业的学生所获国际级、省部级金、银奖励160余项,教师出版学术著作十多部,教学理论研究在全国高校中有较大的影响。并与国内外名校工业设计学科间保持着密切联系,目前已与美、日、韩、德、俄、新、港、台等地知名设计院校工业设计学科之间建立良好的学术交流及合作关系。
今后工业设计系将一如既往,不断吸收新的办学思想,更新学科知识结构,深化教育与管理改革,把握培养人才的层次,建立科学的办学体系,拓宽教学实践基地,走联合设计、开发、共创效益之路。这将对我院稳定教学、广纳人才、积累成果、推广成果、学科品牌建设、创建一流学院具有重要意义。
专业课程
1、产品设计方向
主要专业课程:设计概论、专业表现技法、材料工艺学、模型*、人机工程学、计算机辅助设计、产品设计原理、产品改良性设计、系统设计、设计管理等。
2、展示设计方向
主要专业课程:设计概论、展示材料及公益、商业照明设计与工程、商业展示设计、展示道具设计、博物馆展示设计、博览策划与设计、投标性展示设计、系统设计、设计管理等。
三、环境艺术设计系
环境艺术设计系主要承担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专业建设、课程教学与科学研究工作。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系校级品牌专业,早在1988年面对社会成功主办了环境艺术设计高级研修班。该系是中国建设文化协会环境艺术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其本科生于1995年正式招生,1999年正式成立环境艺术系。已为社会培养了众多的环境艺术设计人才并活跃在全国的环境艺术设计领域。
本专业教师作品曾多次被文化部、中国文联、美术家协会等主办的权威性画集收录,出版教材及学术著作十余部,学生作品多次获国家级、省部级奖励,对我国城市环境艺术设计及其理论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该系师生参加国家、地方*项目几十项,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方向主要培养具备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艺术设计、景观建筑与规划设计、室内设计、景观雕塑与壁画设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表现能力、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能在市政部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科研单位从事以环境创新设计为特色的环境艺术设计、科研、教学和管理工作的综合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在教学中加大城市设计规划与建筑理论课程比重,培养学生空间的思维能力,运用设计美学理论解析室内外环境艺术设计内涵,在加强中国建筑文化与景观艺术的课程教学中的同时融入现代时空设计理念,使祖国传统文化得以继承和弘扬。同时加强专业课程的实践环节,在环境艺术的专题设计中结合工程项目和社会任务进行教学,以培养学生设计思维方式、创造能力、适应社会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环境艺术设计系将继续探索环境艺术教学新思路以顺应社会发展,完善环境艺术系课程结构及内容,并使其日趋达到合理性、科学性与先进性。进一步推进教学方法的研究,以适应当今环境艺术专业的发展。
专业课程
主要专业课程: 设计概论、艺术设计美学、公共艺术设计、环境规划与设计、建筑设计初步、专业表现技法、壁画与雕塑、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展示设计等。
四、平面艺术设计系
平面艺术设计系主要承担平面艺术设计专业的专业建设、课程教学与科学研究工作。平面艺术设计专业是校级品牌专业,成立于1996年。该系严谨治学,积极面向社会,经过不懈的努力,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为社会培养了众多的优秀人才,并活跃在全国的平面艺术设计领域。
该系拥有一支知识结构合理,学历层次高,以获国际设计大奖者为中坚的年富力强的师资队伍,以知识结构新、学术 思想活跃、教学方法独特的青年教师为主,本系教师近年来承担省级和校级科研项目多项,出版教材及著作十余部,其中有的教材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师生作品也多次在国际、国内大赛中获奖,引起国内外同行的关注。
作为艺术设计学科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和国内艺术设计较早的专业,主要培养学生具备平面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知识和能力,并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是能够在教育、研究、设计、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以平面设计为特色的综合应用型、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
平面艺术设计系近年来在学校和学院的大力支持下,树立“融设计研究、设计教育、设计生产和设计管理于一体,培养能力、坚持创新”的教育理念,依托学校及学院的办学条件和学科结构,努力构建新型的传播媒体与艺术设计学科新格局,在注重教学效果的同时,加强专业理论的建设,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使学生在校期间就具备一定的专业实践能力和良好的综合能力以及广博的理论素养,依托广泛的社会交流基础和日益增多的国际交流机会,为学生提供各类学习平台,同时也创造良好的就业前景。形成信息社会艺术设计学科的特色。
平面艺术设计系将继续探索教学新思路,完善课程结构及内容,更新学科知识结构,深化教育与管理改革,以适应当今平面艺术专业的发展和社会的需求。
专业课程
主要专业课程:设计概论、设计美学、书籍装帧设计、招贴设计、包装设计、广告创意设计、CI设计、专题设计、广告媒体研究、图形设计、影视欣赏、丝网印刷、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五、动画系
动画系主要承担动画专业的专业建设、课程教学与科学研究工作。动画专业是校级品牌专业,筹办于1996年,在中南地区最早招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近年来动画系面向社会积极开展专业服务、交流与学科建设,教学、科研齐头并进,经过不懈努力,取得了较大的办学成绩,受到社会和同行专家的好评。
动画系十分注重教学理论研究,已出版动画教材三套,部分教材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师生作品在国内外设计大赛和展览中取得了良好成绩,先后获文化部银奖、省级金奖、国家“五个一”工程奖、飞天奖、金鹰奖、国家级影视节优秀奖、国际大展学术奖、全国大学生影视作品二等奖、中央电视台首次原创动漫作品征集展播优秀奖等。先后与国家动画基地江通动画公司等单位合作,安排师生担任原创动画人物造型、背景设计、美术总监等工作,积极推进成果转化。承担了国家和省部级动画研究项目,科研经费每年近百万元,为地方创意产业和原创动画作出了贡献。2002年7月中央电视台黄金时段在《中国七大动画名校》以长达5分钟的时间介绍了动画系的办学成果。
动画专业培养面向影视、媒体*岗位,从事原画创作、动画创意设计、计算机仿真、艺术设计、三维、电视广告*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与英国威尔士大学建立了联合培养本科及硕士生等合作关系。在教学中按照重基础、宽口径的原则培养学生,让学生既有美术方面的基础,又有理工科方面的依托;既要会影视*,又要能虚拟仿真;既重视二维三维的*,又重视创造性思维的培养,育人理念都通过这些教学环节得以实现,相关教学成果获湖北省二等奖。
校院领导十分重视动画专业的实验教学环节,将动画实验室建设列入学校“十一五”规划之中,成立了动画原创研究中心和多个动画实验室。动画系利用学校理工科方面的综合优势,加强学生理性思维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训练,结合本专业特点,使学生不仅能够进行手绘,而且能掌握现代化的工具,在平面动画、三维动画、计算机动画等各个方面都有长足的进步,成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发展需要的合格人才。
专业课程:
1. 影视动画方向
主要专业课程:设计概论、设计美学、素描、色彩、线描、专业导论、原画、角色设计、背景设计、动画*技法、连环画创作、影视动画创作、短片拍摄、影视声音等。
2. 工程动画方向
主要专业课程:设计概论、素描、色彩、线描、专业导论、原画、角色设计、场景设计、动画*技法、工程制图与识图、工程动画仿真、公共艺术与材料、多媒体技术与应用、短片拍摄等。
六、数字艺术设计系
数字艺术设计是顺应信息社会的发展而兴起的一个新兴学科,它集数字影视动画、网络媒体、艺术设计三位一体,涵盖了多个学术领域,从事边缘、交叉的教学与研究,是目前应用设计领域的一枝新秀。数字艺术设计研究的目标之一推动艺术本体由物质化向信息化转变。其次,数字艺术设计充当高科技通往公众日常生活的桥梁,使公众看到高科技造福于人类的活生生的事例。数字艺术设计亦可以传达公众面对高新技术的心理状态,并对科技进步所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保持理智的态度。
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数字设计艺术系于2001年成立,承担了数字化设计本科教学和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和培养工作。其数字设计艺术方向是省级名牌专业工业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拥有一支知识结构合理,学历层次高,年富力强的师资队伍,近几年来,完成了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科研项目,在各级竞赛中多次获得各类奖项。
该系培养具备数码设计的基础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数字理念深刻、文化底蕴丰厚、技术水平高超的高级数字艺术设计、策划、教育、管理人才。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新闻及影视部门、科研单位从事以创新设计为重点的数字化产品造型设计、流域仿真、环境漫游、概念设计、影视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多媒体设计及网页设计和教学、科研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主要从业方面为影视广告*单位、数字动画电影*公司、电视台数字编辑部门、动漫设计*公司、游戏研发企业及网络公司等,或到大专院校从事教学工作。
该系不仅与国内各设计院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有着广泛的联系和良好的关系,同时保持国际交流合作,与韩国、德国等设计院校、设计机构有紧密联系,不仅保障了专业教师的科研项目的来源,也为学生创造了稳定的教学实习机会,锻炼了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专业课程:
主要专业课程:现代艺术设计史、设计概论、素描、色彩、装饰图案设计、构成原理、网页设计与*、多媒体技术、交互设计、虚拟场景设计、数字影视*、影视编辑及后期*等。
七、音乐艺术课部
艺术课部承担着全校公共艺术教育课程及音乐、舞蹈专业相关学术研究与学科建设任务,指导全校群众性艺术实践活动等工作。
艺术课部始于80年代初期,曾是全国普通高校最早自发倡导开展并推行大学公共艺术素质教育,切实加强高校美育的19所主要发起单位之一。目前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
艺术课部目前为全校开设了近30门艺术类课程,建立起公共艺术教育课程体系,涵盖了音乐、舞蹈、戏剧、美术与摄影、书法、影视、艺术美学等学科。近年来,选修学生达四万多人次,受到广大学生的欢迎与好评。同时指导、辅导、参与策划各种大中型文艺演出数十场,在省内乃至全国为学校赢得了不少荣誉。2005年学校荣获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校优秀组织奖”,同时成功承办了大型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中国·新西兰《相约武汉》大型联欢文艺晚会,并与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香港等部分国家与地区艺术教育机构建立了联系。2006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我校成功召开。艺术课部2006年成功申报音乐学硕士点立项通过,2007在艺术学硕士点下设二个研究方向:音乐艺术研究与艺术教育,已正式招生。
艺术课部现有音乐、舞蹈专*教师近30人。教授、副教授9人,博士、硕士11人,另有多名教师分别在全国、省、市专业学术团体担任重要工作:如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音乐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中国音乐教育学会理事,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全国性学术学会音乐教学研究会副主任,合唱与指挥委员会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委员,省音乐家协会理事,省舞蹈家协会理事,省艺术特长生高考测试专家评委,文化部备案,全国艺术考官等专业职务。另有3名教师荣获中央电视台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优秀奖,1名获文化部、广电部、国家民委、中国音协联合主办并颁发的《金凤奖》——首届中国少数民族声乐大赛第一名。 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介
作者:xy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4日
一、办学优势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高校。 有设计艺术学博士点、艺术学博士后流动站;1个国家教学团队、2门国家精品课程、17本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工业设计专业和动画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全国首批开办工业设计工程领域工程硕士、艺术硕士(MFA)教育。有13名博导、20名教授、40名硕导副教授;培养全日制博士、硕士1000余名,专业硕士近300名。为教育部高校艺术硕士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教育部高校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专业指导分委员会委员单位,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工业设计艺术委员会委员单位,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建材设计委员会理事长单位,中国建设文化协会环境艺术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二、招生类别1.工业设计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方向:产品设计工程、企业形象战略、产品计划工程、设计战略与设计管理、环境艺术设计工程、传播设计工程、装饰设计工程、设计管理工程、纤维制品设计工程、信息产品与媒体设计工程、人机工程、符号语义学工程、城市形象设计工程等。2.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包括美术、艺术设计两个招生领域主要方向:工业设计、平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动画与数码艺术设计、中国画创作、油画创作、公共艺术创作、艺术基础教育等。三、报考条件1.工程硕士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1)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2)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本校录取总人数的20%。2.艺术硕士(MFA)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招生限额的10%。四、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1.网上报名考生在2011年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2.现场确认考生在2011年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考生在核对本人报名信息后在现场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2011年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五、资格审查报名时,考生需对照报考条件自行审核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公布的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在接到学校的复试通知后,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复试时,考生须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交学校研究生院,由学校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证书(件)的原件在现场验证后即退还)。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对于在资格审查或录取结束后复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六、考试安排1. 考试科目(1)工程硕士[全国联考]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简称“GCT”联考);[学校考试]专业课考试和面试。(2)艺术硕士(MFA)[全国联考]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学校考试]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含面试)。2. 考试时间全国联考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30日。具体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学校组织的专业课、政治课考试时间和方式,由学校统一安排,在复试时进行。请考生注意学校和艺术与设计学院网站上的通知。七、招生人数 学位类别 招生人数 工程硕士 人数自定 艺术硕士(MFA) 50人 硕士招生领域及考试科目 招生领域代码及名称 考试科目 专业课参考书目 430138
工业设计工程 ① GCT联考
②工业设计工程专业综合
③面试 1、《设计学概论》尹定邦,湖南科技出版社,1999
2、《艺术设计史》杨先艺,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6年
3、《艺术学概论》彭吉象,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7第1版 附录二:艺术硕士考试科目 招生类别代码及名称 考试科目 专业课参考书目 550100
艺术硕士(MFA) ①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
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③政治理论
④面试 1、《2008年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2、《艺术设计史》杨先艺,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6年;
3、《艺术学概论》彭吉象,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7
4、《设计学概论》尹定邦,湖南科技出版社,1999
5、《艺术学基础知识》王次炤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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