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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工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哪些?

2024年01月27日 17:39 |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23年山东工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哪些?,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2023年山东工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哪些?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2022年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简介

第五条学院全称: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082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学院地址

燕山校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6997号

明水校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3555号

第七条办学特色

学院立足行业办学,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司法行政工作的能力水平。近年来先后加挂山东司法行政学院、山东律师学院、山东省委党校省司法厅分校牌子。

(一)法警并举文武兼备

学生在校期间统一接受系统的法律教育,培养良好的法律素质。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通过规范日常行为、严肃警容风纪、强化警务技能训练,培养良好的警察素质。我院毕业生职业忠诚度高,警务素质硬,职业技能强,工作上手快,深受用人单位青睐。

(二)便捷入警服务行业

学院为山东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定向招录院校,山东省司法行政机关自起每年面向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单独设置监狱戒毒人民警察招录计划,学院相关专业毕业生将成为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招录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重要来源。

(三)教育培训一体运行

学院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基地,承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相关培训任务。学历教育和教育培训一体运行的办学模式,增强了学院发展后劲。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院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院招生工作由学院纪委实施监督。监督*:17866616873。

第四章专业设置及计划

第十一条学院建有法律实务类、法律执行类、司法技术类3个专业群。2个专业群被立项为山东省品牌专业群,3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2个专业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3个专业教学团队为省级教学团队。

第十二条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信息安全、行政执行为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参加我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公务员)定向招录考试,第十三条学院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五章报考条件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参加2020年山东省统一高考的考生(含春季高考)。

第十五条招生外语语种:招生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六条高考成绩达到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

第十七条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条件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组织纪律性强。

(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报考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信息安全、行政执行的考生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刺字;其他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五)报考我院的考生原则上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其中报考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信息安全、行政执行、司法警务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第十八条报考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信息安全、行政执行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政审、面试、体检和体能评测(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时间另行发布)。除符合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及标准:

(一)政审。需政审合格,可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下载政审表或持生源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政治考察不合格,不予录取:

1.受过刑事处罚、收容教养、治安拘留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的;

4.有吸毒史的:

5.其他原因不适宜从事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工作的。

(二)面试。需面试合格,主要从言语表达、心理素质、身体协调性等方面测试考生是否合格。

(三)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录用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体重:体重(千克)÷身高(米) 2

男生在17.3~27.3之间,女生17.1~25.7之间

2、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7及以上;无色盲、色弱。

3、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嗅觉正常;

4、血压正常:收缩压小于140毫米汞柱,舒张压小于90毫米汞柱;

5.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

(四)体能评测

项目及标准:

男生:立定跳远≥2.05米;俯卧撑≥6次/10秒;纵跳摸高≥265cm。

女生:立定跳远≥1.5米;仰卧起坐≥5次/10秒;纵跳摸高≥230cm。

第十九条报考安全防范技术(航空方向,与北京圣辅国际教育有限公司校企合作)专业的考生须面试合格。

第二十条司法警务(特勤特警方向)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不设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一条在高考成绩达到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其中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信息安全、行政执行专业在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录取,安全防范技术(航空方向)专业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录取。对报考我院的线上考生,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线上考生不足,则参加征集(后续)志愿,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以此类推。

第二十三条在相同条件下参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第二十四条学院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六条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录取通知书、各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学院网站。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毕业生待遇

第二十八条依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颁发经省教育厅审核、编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的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执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统一核定的标准。学生退费严格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学院设有多种奖助学金奖助品学兼优的学生。依照国家有关政策,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奖、贷、助、勤、补、减”等全程资助措施,确保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一条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

咨询*:0531-58663619、58663620、58663621

传真:0531-88947574

通信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6997号邮编:250014

第三十二条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规定,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4506。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北路黄台山庄109号(邮编:250033)。

第三条 办学类型和层次: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是经教育部备案,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民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教育的普通高等院校。

第四条 学院坚持“以职业教育为目标、艺术设计教育为特色、素质教育为核心”的办学方向,为社会培养高级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

第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和五年一贯制招生工作。

第六条 基本情况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成立于1985年,是经山东省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艺术类院校。学院教学设备先进齐全,主校区占地205亩,规划建筑面积110,104m2,位于济南市中心历山北路的大学群区内,多媒体教室、学术报告厅、美术馆、专家工作室、美术画廊、形体训练厅、琴房、图书馆、阅览室等设施一应俱全,还配备了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实习、实训场所。

第七条 专业设置

学院设有艺术设计、音乐表演、航空服务、新闻与传播、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五个高职招生专业及一个五年一贯制招生专业:艺术设计专业(学校代码:758)。,我院高职专业拟面向山东省、河北省、安徽省和甘肃省投放招生计划(具体以各省招生院实际批准情况为准),五年一贯制专业只面向山东省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

第八条 师资建设

学院建校以来,一方面加强自身现有的师资队伍建设,历练一支德才兼备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另一方面,稳定已经引进美术界、艺术设计界、企业界的专家教授。此外,还根据专业设置和市场需求,面向社会广聘专业师资人才。建立了一支数量适中、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相对稳定、以专任教师为主体的师资队伍。现有专*教师131人,其中专任教师82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73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2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1.7%。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我院成立由学院院长、分管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山东省招考院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我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三章 招生对象

第十二条 招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和各专业规定报考条件的初、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生。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以及妨碍学习的生理缺陷或疾病。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院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安排的录取批次和高职专科院校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以普通类、艺术类分类分文理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考生要求达到生源所在省美术类联考成绩合格及文化考试录取最低分数线;航空服务专业考试需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未参加或未通过面试者,我院有权不予录取。我院要求考生外语为英语,但对英语单科成绩不做要求。

第十六条 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分科类分专业录取时,依照实考成绩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实考成绩相同时,参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录取。优先录取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奖励的进档考生。

第十七条 对文理科各专业的进档考生,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所报的全部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高考成绩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在批次内投档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学院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统一向社会公布,按照生源省份的政策规定补充录取征集志愿。

第十九条 学院认可享受降分、加分投档政策的考生,但录取到专业时以实考成绩为准。

第二十条 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在教学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及录取情况,可适当考虑学生专业调整的要求。

第五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二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奖、助、贷学金措施

第二十四条 学院设立多项学生奖学金,采取各种奖励办法鼓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通过设立助学金、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相关条款可登录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 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收费(备案号:济价备〔2013〕2号)。

第二十七条 本年度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奖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或我院招生简章公布数据为准。

第二十八条 招生联系*:0531-89847675、88960747,传真:0531-89847699,学校网址: ,电子信箱:sdvcad@163.com。

第二十九条 未尽事宜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无明确规定的由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上级主管部门正式批准之日起实施。

2023年山东工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哪些?

2023年 山东 工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机械*及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方向)、机电设备技术、智能焊接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方向)、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等专业,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山东工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

二、山东工业职业学院简介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Shando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Industry),简称“山工院”,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是经山东省人民*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教育部数字化校园实验校项目建设单位、山东省首批学分制试点高校、山东省首批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鲁版 211 工程)、山东省首批校企一体化示范高校、山东省电工电子专业示范实训基地、山东钢铁集团人才培养基地、山东冶金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59年的张店有色金属工业学校。2003年5月,在国家级重点中专山东省工业学校和山东冶金职工大学的基础上升格组建为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以上就是大学路整理的2023年山东工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哪些?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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