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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特教本科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更新:2024年01月26日 16:44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华东师范大学特教本科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华东师范大学特教本科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为了提高我校的体育运动水平,发展高校竞技体育运动,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营造积极、健康和富有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特制定2014年华东师范大学选拔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方案。

一、选拔测试对象及条件

(一)测试者思想作风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并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而且在田径(男女)、排球(女)、篮球(男女)方面有特长。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报考条件,且已参加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办统一组织的2014年高考文化报名,获得高考报名号(14位)。

二、拟招收项目(位置)

1、田径: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跳高);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跳高、铅球);

2、女排:接应二传、副攻、主攻、二传;

3、女篮:前锋、后卫、中锋;

4、男篮:中锋、前锋、后卫。

三、招收计划

田径、女排、女篮、男篮共招收34人(暂定)。

四、网上报名方法、时间

1、凡符合本测试方案的规定并且接受本方案选拔原则与程序的考生,按要求登录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的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进行网上报名,完整填写相关信息,确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格。

2、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3年11月8日—12月15日。

五、现场报到、测试时间和地点

1、现场报到时间和地点:2014年1月4日(星期六)8:00—11:00到华东师范大学(闵行区东川路500号)体育馆二楼报告厅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2、报到要求:考生需提交有关材料原件以备查验(包括: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高中毕业证书原件或盖单位公章的学历证明、比赛成绩证书原件、有证书编号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由体育局竞赛处盖红公章的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比赛成绩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验证合格者缴纳报考费和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当场领取测试准考证,并签订诚信书。

3、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竞赛成绩须经考生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认可,所有参加选拔测试的考生必须诚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测试资格或测试成绩。

4、各项目测试时间和地点:

(1)田径:2014年1月5日(星期日)9:00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东塑胶田径场。

(2)女子排球:2014年1月5日(星期日)9:00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排球房(三楼)。

(3)女子篮球:2014年1月5日(星期日)9:00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篮球房(三楼)。

(4)男子篮球:2014年1月5日(星期日)约10:30开始(即女篮测试结束后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篮球房(三楼)。

六、选拔原则、程序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同时考生必须要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和测试等第标准。

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我校运动队项目设置、场上位置的需要择优录取,录取考生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

3、按教育部规定,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高水平运动员高考录取优惠政策,具体优惠程度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考生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且按要求报考我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我校即给予录取。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单独考试条件的考生,必须参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达到规定要求者录取为我校学生。

5、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退回户籍所在地。

七、其他

若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新规定的,则以新规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联系*:021—54345138,62233434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021—62232212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监察*:021—54344651

华东师范大学2017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2017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体育与健康学院由体育教育系、社会体育系、运动训练系、大学体育部、体育与健康研究所组成,学院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体育学专业博士后流动站、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四个硕士点,设有体育教育、社会体育和运动训练三个本科专业。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运动训练专业2017年继续实行提前单独招生录取。

一、专业介绍

运动训练专业,本科,学制四年。该专业紧密结合体育人才市场需求,主要培养具有健全人格、现代教育和健康理念、文武双全、专长突出、素质高强、追求发展,能够胜任体校、大中小学校和健身俱乐部和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收费标准:学费每学年5000元,住宿费按上海市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

二、招生项目与计划

2017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计划不超过45名。其中男女体操类14人(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男子篮球9人,女子篮球8人,男女田径5人(男子100米、200米、110米栏、铁饼;女子200米、400米、100米栏、三级跳远、跳高、铁饼),男子乒乓球3人,女子排球3人(非自由防守人),女子羽毛球1人,男子游泳1人(100米蛙泳),女子游泳1人(100米蛙泳)。

三、招生对象与要求

1、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已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2017年高考报名并取得高考报名号;

2、具备招生项目(含对应小项)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资格。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四、报名

1、考生需在2017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期间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体育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系统)进行报名并填报志愿。2017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只招收第一志愿报考考生。

2、运动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截止2017年2月28日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由招生系统进行自动匹配审核。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必须与我校招生的运动项目一致(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3、考生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在线缴费,报名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未缴费的考生将不予以确认。2017年运动训练体育专项考试费用为220元/人(不含文化测试费用)。

4、考生若因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含2009年7月1日前的证书)等原因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需填写报名申请表(见附件)并在3月15日12:00前将表格交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学校将按要求上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核。

5、经过报名系统审核确认报名成功的考生名单将于4月1日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

6、报名成功的考生获得我校运动训练专业体育专项测试资格,请于4月15日8:30—10:30到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二楼报告厅报到(地点:闵行区东川路500号),报到时须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必须有证书编号)及达到所报名项目名次成绩要求的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件(姓名处加盖办理等级证书的体育局竞赛处红公章),或办理此证书的体育局竞赛处出具的成绩证明,以备查验,查验合格者领取体育专项考试准考证。

五、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7版)执行(见附件)。

测试时间:4月16日

测试地点:详见体育专项考试准考证上安排

2、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600分。2017年文化考试时间安排:

时间    上午       下午

9:00-10:30  14:00-15:30

4月22日  语文       数学

4月23日  政治       英语

六、录取

1、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学校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录取控制线不得低于40分。

2、学校将根据报考情况,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且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文化考试成绩未达到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的将不予录取。

3、录取原则:对符合我校录取资格的考生,将按文化成绩30%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的比例计算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文化成绩÷6)×30%】,以综合分为依据,按各招生项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2017年我校各项目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考生。考生可于6月1日后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我校拟录取情况。

4、录取备案: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进行公示。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已被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考生,将不得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学校将在7月初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七、新生报到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

1、咨询*:招生办公室:021-62232212;体育与健康学院咨询*:021-54345138、62233434。学校招生网:。

2、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招生行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校招生监督投诉受理*:021-54344605,邮箱: [email protected]

3、符合申请免试入学条件的运动员,请按《华东师范大学关于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的通知》执行,免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

4、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根据国家和教育部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工作部署,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招生专业范围
招生省份和专业范围见下表(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1.公费师范专业,招生省份为:山西、内蒙古、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招生专业
科类
2020年高考改革录取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招生专业
科类
2020年高考改革录取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汉语言文学
文科
不限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科
物理
英语
文科
不限
物理学
理科
物理
历史学
文科
不限
教育技术学
理科
不限
思想政治教育
文科
政治
化学
理科
物理或化学
学前教育
文科
不限
生物科学
理科
物理或化学
特殊教育
文科
不限
地理科学
理科
物理或化学
2.其他专业(不含公费师范专业),招生省份为: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广东、海南、重庆等。
招生专业
科类
2020年高考改革录取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招生专业
科类
2020年高考改革录取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工商管理类
文科
不限
心理学类
理科
物理或化学
公共管理类
文科
不限
物理学类
理科
物理
新闻传播学类
文科
不限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理科
物理
哲学
文科
不限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理科
物理
政治学与行政学
文科
不限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科
物理
法学
文科
不限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理科
物理
社会学类
文科
不限
化学
理科
物理或化学
教育学类
文科
不限
生物科学类
理科
物理或化学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理科
物理或化学
地理信息科学
理科
物理或化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理科
物理或化学
生态学
理科
物理或化学
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类)提出的选考考科目要求。
二、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报考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考生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注:我校高校专项计划不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学生。
三、报考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 )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9日-5月25日。考生须上传申请材料至报名系统,上传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不得采用翻拍件,以确保申请材料清晰可读;如因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
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每页须考生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申请表包含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个人陈述、志愿信息、综合信息、户籍学籍信息等。
(2)考生本人身份证(含正反面)。
(3)其他学科特长证明材料,包括:各类获奖、社会实践活动、研究经历和成果等。
考生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到我校。
2.各省(区、市)负责审核考生户籍、学籍等报名资格条件。
3.学校审核
学校将依据考生高中学习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实践表现、特长展示和证明等申请材料,综合评定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并公示初审合格名单。
4.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学校根据各省份初审合格入选人数和科类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在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公布。
5.填报志愿
初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其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所在省份相应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按自愿原则,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和要求以及我校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计划,填报高校专项计划专业志愿。
未按照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将不再享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6.高考录取
学校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投档名单,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并根据专业志愿和学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原则录取专业。
同分处理原则:高考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3门总分,语文、数学2门总分,语文单科高考分数;如遇末位同分且招生计划不能满足同时录取时,也按此同分处理原则进行录取和退档。
如生源不足,招生计划将调整到生源较好的省份,或转入其他批次。
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最终录取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的报名、审核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2.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过程中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处理,取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高校专项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3.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4.所有招考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5.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6.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咨询*:021-62232212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监督*: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七、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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