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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职业本科招生简章官网 长江大学成人高考高起专学前教育专业招生简章及报名官方入口

更新:2024年01月22日 23:07 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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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07168068574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地址 湖北 省荆州市郢都路27号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简介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有一支团结奋进的领导班子。他们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己任,积极进取,大胆探索,遵循规律,严格管理,力求用新机制、新模式为独立学院的发展趟出一条新路子。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的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专科生可升本学习。本科生在毕业时一般要求拿到“4+X”证,“4”代表毕业证、学位证、英语四级证和 计算机 二级证,“X”代表学生在大四分流培养时所考取的职业资格证,如教师资格证、律师资格证、 会计 师证等。

2022年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 工作 (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院招生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 高考 ”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院名称、地址和性质

第三条 学院全称是长江大学文理学院(Yangtze University College of Arts and Sciences),学院上级主管部门为 湖北 省教育厅。

学院国标代码:13246

学院地址:湖北省荆州市郢都路27号

邮政编码:434020

学院网址: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

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院以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教育为主,招生纳入普通高等学院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学院是经湖北省教育厅同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由长江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

第三章 人才培养、 毕业 、学位

第六条 学生在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士学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校友代表组成。主要职责:对学院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为学院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对各类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工作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联系及咨询*:0716-8068678

第八条 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院通过招生信息网()或校园网()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监督举报*:0716-8068827(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电子邮箱:cdwljjb@163.com。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院遵循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法规,按照优化学生生源结构、促进专业集群发展的原则,结合学院办学条件、 毕业生 就业 、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同时报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审批后实施。

第十一条 学院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规定预留少量计划。在录取工作中,学院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及程序,将预留招生计划调至生源质量好、生源充足的省(区、市)。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各批次 录取分数线 进行,根据考生 填报志愿 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进行综合考查,择优录取。凡根据考生 志愿 、要求和申请,按规定录取后,学院一律不退档、不换录。

第十三条 报考学院的普通考生的文化课各科目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 考试  。湖北省内中职类考生,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技能高考。

第十四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执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录取时,学院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认可各种符合优录政策的加分。

第十五条 学院对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区、市)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和确定专业;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考生录取时,遵循“志愿优先”原则。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区、市)的录取政策。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录取确定专业,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学院投放 艺术 体育 类专业计划的省(区、市),艺术体育类省联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可报考学院相应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艺术类录取原则为:美术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等专业按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含优录加分)的40%、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排序投档,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体育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原则按高考文化成绩*50%+体育素质测试成绩*75%,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学院对考生的应试语种不予限制,但非英语专业 新生 入学后只用英语组织外语教学。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录取时,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七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一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官网公示的结果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进行全面复查(包括体检)。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请有关省级招生部门查究。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一学期后,可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本专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转专业申请,学院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尽量满足。艺术类学生、中职类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入其他类别专业 学习 。

第八章 学生资助

第二十四条 为鼓励广 大学生 勤奋学习, 努力 上进,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包括各类集体和单项奖学金)以及国内外团体、个人捐资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院奖、助、勤、贷等资助体系健全,努力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相应的帮助。

第二十六条 新生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学院“绿色通道”直接入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院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院师生中挑选工作人员参与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活动。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官网公示的结果执行。

长江大学成人高考高起专学前教育专业招生简章及报名官方入口


长江大学继续教育依托本部办学,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归口管理。学院现开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衔接教育、非学历培训教育等业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有高起本、专升本、高起专等办学层次,招生区域遍布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齐全的办学专业、完善的教学设施、雄厚的师资力量、悠久的办学历史、科学的管理手段,保证了继续教育一流的办学实力。


学前教育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教育学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教育学学位。该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能在保教机构、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从事保教、研究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长江大学成人高考 学生需参加全国统一成人高考报名和考试,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按规定期限报到,通过入学资格复查,方可进校学习。
报考要求
1、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2、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②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③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④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3、考生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办法
成考报名三步骤: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缴纳考试费。考生需按各省招生考试部门相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成人高考。考试时间和科目按当年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考试科目
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23年版)的要求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①高起专(3门):语文、数学(文/理)、外语;
②高起本(4门):语文、数学(文/理)、外语、史地综合(文)/理化综合(理);
③专升本(3门):政治、外语、专业基础课【根据报考专业选择考试科目:大学语文、艺术概论、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民法、教育理论、生态学基础、医学综合】。
学习过程
以自学为主,网络学习和面授辅导相结合。学生须每年定期到所属函授站参加辅导、答疑、集中面授和考试。
学费标准
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执行。
毕业待遇
凡通过成人高考被我校录取并注册学籍的学生,按学制时间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思想品德和课程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分,由长江大学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教育系列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教育部网上可查)。本科应届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本人申请,由长江大学授予相应成人学士学位。
长江大学成人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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