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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在职研究生如何报考?

更新:2024年01月22日 05:17 大学路

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中山大学在职研究生如何报考?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中山大学在职研究生如何报考?

中山大学在职研究生如何报考?

一、录取基本要求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总分不低于185分,外语不低于40分,专业综合不低于120分,且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合格(60分以上)。

2.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总分不低于140分(不含自命题专业课成绩),外语不低于35分,教育学、心理学不低于30分,自命题专业课考试不低于60分,且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合格(60分以上)。

3.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总分不低于180分,外语不低于40分,综合知识不低于40分,公共管理基础不低于70分,且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合格(60分以上)。

4.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

总分不低于150分,单科不低于40分,且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合格(60分以上)。

5.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

总分不低于165分,外语不低于50分,综合知识不低于100分,且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合格(60分以上)。

6.工程硕士录取基本要求

(1)入学资格考试(GCT)总分不低于190分,语言表达能力、数学基础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外语运用能力四部分测试成绩均不限。

(2)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及综合能力的面试且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

7.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录取基本要求

(1)入学资格考试(GCT)总分不低于220分,语言表达能力、数学基础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外语运用能力四部分测试成绩均不低于30分。

(2)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及综合能力的面试且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

8.翻译硕士录取基本要求

(1)入学资格考试(GCT)总分不低于210分,语言表达能力、数学基础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外语运用能力四部分测试成绩均不低于30分。

(2)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及综合能力的面试且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

9.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基本要求

(1)入学资格考试(GCT)总分不低于190分,语言表达能力、数学基础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外语运用能力四部分测试成绩均不低于30分;

(2)专业综合考试成绩不低于90分;

(3)参加我校组织的政治理论及综合能力的面试且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

二、参加资格审查及第二阶段考试名单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在研究生院招生网之“在职专业学位招生”——“信息查询”——“上线名单查询”中公布符合我校入学资格考试基本要求、拟参加资格审查及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名单。请考生输入本人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查询。

三、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和理论及综合能力的面试

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全国联考准考证、第二阶段考试的准考证以及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资格审查表参加第二阶段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和政治理论课及综合能力的面试。

2022年中山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中山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中山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山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学校基本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中山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58

中山大学以统一代码(10558)进行招生。

第五条  校址:

广东 省广州市(广州校区南校园、北校园、东校园)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校区)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校区)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 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 “ 双一流 ”建设高校。

第八条  办学历史和战略目标: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亲手创立。新时期中山大学的战略目标是扎根中国大地,为稳居国内高校第一方阵,建设 世界一流大学 的目标 努力 奋斗 !

第九条  颁发学历学位 证书 :凡具有中山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达到 毕业 要求者,颁发中山大学毕业证 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山大学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 工作 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 校招 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2022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各省(区、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7730人、华侨港澳台学生500人。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及学校办学情况,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各地生源数量和质量、选考科目和学校要求,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学校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在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在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05%调档。在平行志愿批次,已投档至中山大学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十六条  学校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 高考 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安排不分省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第十七条  对已进档考生,学校按分数(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投档成绩相同且招生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实际高考成绩高的考生,仍相同时则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进行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区、市)本科普通批次执行。学校在 内蒙古 自治区执行分数优先(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校在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实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规则。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要求进行公开征集,仍未完成的,调配到生源充足省(区、市)安排录取。

第二十条  招生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除外语类专业,其他专业主要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基本依据。若 新生 入学后体检不合格,按照《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二条   民族 班、 新疆 协作计划、内地 西藏 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国家民委专项计划等的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强基计划 、综合评价、保送运动员、高水平运动队、 艺术 类音乐表演专业、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等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生源省份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澳门保送生、澳门“四校联考”、招收香港中学文凭 考试 学生、本科 面试 招收台湾高中 毕业生 等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照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2022级新生 大一 在广州校区南校园集中培养,大一学年结束后进入高考录取专业所在院系的校区(园)培养。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为学生提供多元化 成长 路径,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除 强基计划 、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艺术类专业外,学生在一至四年级均可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九条  学生住宿费、 学费 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其中,住宿费750-2200元/学年,学费5480-8000元/学年(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学年),具体请在各省公布的本科招生目录或登录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询。

第三十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绿色通道”,承诺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中山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中山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解释。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北区524栋

邮编:510275

招生咨询*:020-84036491

监察处检举控告*:020-84115582

中山大学主页: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

中大招生微信公众号:中大招生(sysuzs)

中山大学海洋学院研究生招生要求?

一、拟录取考生还需经体检、政审合格后,报学校审批,正式录取名单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名单为准。体检表及复审表的发放另行通知。
二、拟录取考生如有放弃录取者,务必在3月30日17:30前发送附书面说明的邮件至联系人邮箱。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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