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21日 00:55 |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潍坊寒亭高职院校招生简章 潍坊中考志愿设置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分四大类: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简称“3+4”)志愿,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志愿,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简称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志愿,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
1.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志愿设置
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学生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培养目标主要面向“职教高考”,学制三年,执行中等职业教育学杂费政策,毕业后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面向市区初中毕业生招生的“职教高考班”办班学校为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潍坊弘景中医药学校、潍坊华洋水运学校、潍坊新纪元综合高中、潍坊坊华科技中等职业学校。
考生可以根据意愿自愿选择相应志愿,并选择相应志愿学校。录取时,按公办普通高中志愿、民办普通高中志愿、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特别慎重,根据录取顺序和所填报志愿,考生一经被某个志愿学校录取,将不再参加其它志愿的录取。
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市直初中学校以及寒亭区、峡山区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志愿最多可填报四个,其中最多填报两个公办普通高中志愿、一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一个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志愿。
坊子区、滨海区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志愿最多可填报三个,其中最多填报一个公办普通高中志愿、一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一个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志愿。
2.普通高中招生范围
(1)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生招生,潍坊一中、潍坊中学、潍坊七中、潍坊行知中学、潍坊一中未来实验校区的招生范围为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和市直初中学校;潍坊北辰中学的招生范围为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寒亭区、经济区和市直初中学校;潍坊四中的招生范围为坊子区;寒亭一中的招生范围为寒亭区和经济区;潍坊滨海中学的招生范围为滨海区和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市直初中学校;潍坊实验中学公办计划和峡山二中的招生范围为峡山区。特殊才能面向规定的范围招生。
(2)民办普通高中。潍坊光正实验学校、潍坊圣源高级中学、潍坊北海中学、潍坊文昌中学、潍坊文华学校(高中部)、潍坊瀚声学校、潍坊滨海鲲城学校、潍坊新纪元学校、潍坊天立学校、潍坊新纪元综合高中、潍坊实验中学民校生计划、潍坊恒德实验学校招生范围为潍坊市区。昌乐一中、昌乐二中面向潍坊市区招收部分民校生。
稳一稳
一是整体志愿要稳,不能过高或过低,二是第二志愿要稳,第二志愿填报的时候,考生要根据自己的能力跟水平,看中考正常发挥能考上什么高中,就填报什么高中。一般只要心理素质好,中考正常发挥都是没有问题的。
保一保
就是考生要给自己留后路,最后一个志愿要保底,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第一志愿没有录取,还可以有学校上。
有梯度
考生在进行志愿填报的时候,要谨记各志愿之间拉开梯度。每个批次跟分数段都要填报对应的高中,这样无论自己的分数处于哪个分数段,都有高中可上。
2022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 考试 招生、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379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 邮编:2625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第八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纪律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一条 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院的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我院的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凡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 高考 诚信档案。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285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院招生信息网(zs.wfec.cn)另行公布。
第五章 报考与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报名条件: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第十六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学校开设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体检: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十九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31日。考生须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报名,登录后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考生可选择我院三个专业,以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第二十条 考试:
(一)单独招生的考核包括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1.文化素质考试:闭卷考试,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套试题,满分200分,其中语文70分,数学70分,英语60分。
2.专业技能测试:我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3. 退役士兵只参加我院组织的素质测试,闭卷考试,满分200分。
(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包括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共300分。
1.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占总分的70%)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满分210分(语文、数学、外语各占70分),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下载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为依据进行核算。
2.素质测试(占总分的30%)
素质测试满分90分,由我院命题,闭卷考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交流合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职业倾向等。
(三)考试时间及形式
1.考试时间:2022 年 2 月27日—3 月1日。
2.考试形式:线下笔试或通过第三方平台在线笔试。
3.具体考试时间及其他考试注意事项等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zs.wfec.cn)另行通知。
第二十一条 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单独招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及各类别招生计划,确定最低 录取分数线 ,择优录取;退役军人类单独划线录取;
(二)综合评价招生: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包括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成绩和学院素质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其中,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占70%、学院素质测试成绩占30%。
第二十二条 专业计划调整原则:
(一)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根据各类别录取 分数线 上考生 志愿 调整各类计划,当某类别考生生源不足时,将该类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类别。
(二) 师范 类专业:根据省教育厅审核后计划执行,不再增加,若报名考试人数低于计划数,经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合理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专业或科类。
报名单独招生的考生,根据各专业计划数,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因受分数限制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已满的,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同意服从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相同类别专业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报名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根据各专业计划数,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因受分数限制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已满的,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同意服从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三)退役军人类专业:根据各专业(类)录取分数线上考生志愿调整各专业(类)计划,当生源不足时,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科类。
第二十三条 免试: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助、贷、勤、免、补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学校设有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救助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 书 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生 持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准 考证 、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所在系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一周内不报到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等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九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学生待遇
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潍坊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邮政编码:262500
联系*(传真):0536-3276917 3276312
监督*:0536-3857602
学院网址:
学院招生信息网:zs.wfec.cn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潍坊寒亭高职院校招生简章 潍坊中考志愿设置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