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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志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2021年《*工作报告》相关要求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学生享受到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华东理工大学2021年将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志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对象
本年度“励志计划”招生计划数不少于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本计划选拔理科考生(其中,实施“3+3模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区分文理科、实施“3+1+2模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收“物理科目组合”),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报考程序
1.考生网上报名
请于即日起至4月25日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
)进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所有完整的申请材料,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考生若因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自负。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和其他材料。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每页须考生签字和加盖中学公章。申请表包含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个人陈述、志愿信息、综合信息和户籍学籍信息等;其他材料主要包括获奖证书(证明)、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和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含正反面)等。
2.材料审核
各省(区、市)对考生的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对经有关省(区、市)确认具有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包括考生高中学习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校表现、学科特长、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择优确定材料审核合格名单,于5月底左右予以公布,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审核结果生效。考生可以通过报名系统(
)或我校“网上报名”系统(
)查询审核结果。
3.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各省份获得入选资格名单的人数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告。
4.高考志愿填报及高考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当地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简称“一本线”,下同)才能报考我校。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线”按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考生根据本省(区、市)的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高考志愿。其中,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当年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学校依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省份高校专项计划投档情况,按照学校当年招生章程中确定的招生录取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如果生源不足,学校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三、学生资助体系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贯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形成了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基础,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勤工助学为主要手段,以多样化奖助学金为激励,以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补充的多元化帮困助学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同时引导学生从“受助”到“自助”,最终“助人”,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搭建广阔的实践平台。
四、组织机构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进行,由校本科生
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接受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
五、联系方式
徐汇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老图书馆200室,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37)
咨询*:021-64252763
传真:021-64253762
电子邮件:zsb@ecust.edu.cn
本科招生网:
六、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及时将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分别在学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考生利益相关者的监督。
2.在我校高校专项计划选拔过程中,对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3.监督*:021-64252688。
七、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本招生简章若与教育部或招生省份2021年相关规定不一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
2022年华东理工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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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原名华东化工学院,1952年由交通大学(上海)、震旦大学(上海)、大同大学(上海)、东吴大学(苏州)、
江南大学(无锡)等校化工系合并组建而成,是新中国第一所以化工特色闻名的高等学府,被誉为我国“化学工程师的摇篮”。1956年被定为全国首批招收研究生的学校之一,1960年被*中央确定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1993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华东理工大学,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行列,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研究生院,2008年获准建设“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三个学科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华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始于1956年的夜大学,是我国高等院校最早开办成人高等教育的学校之一。1988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学校正式成立成人教育学院,2003年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承担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学考试、各类培训等学校继续教育任务,目前夜大在读学生8000余人。
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致力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以“行业特色,学科交融,技术前沿”的办学理念,为*、行业部门提供良好的智力咨询;为石油、化工、生物、制药、食品、环保、材料等行业提供一流的企业技术、管理内训;在成人高复、国家职业(执业)资格、各类英语、计算机证书等方面为社会提供良好的学习辅导;持续强化服务理念和品牌意识,赢得了学生和社会的广泛好评,曾荣获上海市高等教育评估“优良学校”、上海市成人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在学分制基础上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学生在学习期限内可以按照学院推荐的计划学习,也可以根据个人需求自主制订学习进度,允许缩短或延后学习年限。实行学习成果互认,学生通过其它渠道获得的学历学习成果和培训证书,符合我校规定的可与课程学分互认,免考相关课程。
三、报考须知1.报名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2)报考高起本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含中专、职校、技校)或者同等学力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3)2023年春季本市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读学校证明报名);(4)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
四、录取原则
1.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并达到上海市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学校将按照考生本人报考的专业(第一专业优先),录取流程按照上海教育考试院要求操作;录取原则根据成人高考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高考总分相同时,则根据英语课程考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英语课程考分也相同时,则以数学(或高等数学或大学语文)课程的考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各专业班录取线上人数不足20人将不开班,学校将根据考生志愿中填报的其它专业按顺序依次录取或调整至同专业其它教学点上课。如不同意调整志愿或其它教学点上课的,则退档处理,不再录取;同科类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
3.录取方法和程序、录取照顾政策按照《2022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4.各专业原则上执行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录取时将根据各专业实际报考人数和上线人数作适当调整。
五、学习形式及收费标准
1.学习形式:业余,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2.收费标准: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目前各专业学费为3200元/学年。
六、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生修读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由教育部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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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2020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志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学生享受到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华东理工大学2020年将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志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对象
本年度“励志计划”招生计划数不少于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本计划选拔理科考生(其中,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区分文理科),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报考程序
1. 考生网上报名
请于5月10日~5月25日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
)进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所有完整的申请材料,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以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考生若因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自负。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和其他材料。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每页须考生签字和加盖中学公章。申请表包含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个人陈述、志愿信息、综合信息和户籍学籍信息等;其他材料主要包括获奖证书(证明)、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和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含正反面)等。
2. 材料审核
各省(区、市)对考生的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对经有关省(区、市)确认具有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包括考生高中学习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校表现、学科特长、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择优确定材料审核合格名单,于6月底左右予以公布,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审核结果生效。考生可以通过报名系统(
)和我校“网上报名”系统(
)查询审核结果。
3. 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各省份获得入选资格名单的人数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告。
4. 高考志愿填报及高考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当地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简称“一本线”,下同)才能报考我校。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线”按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考生根据本省(区、市)的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高考志愿。其中,江苏省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及以上;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当年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学校依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省份高校专项计划投档情况,按照学校当年招生章程中确定的招生录取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如果生源不足,学校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三、学生资助体系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贯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形成了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基础,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勤工助学为主要手段,以多样化奖助学金为激励,以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补充的多元化帮困助学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同时引导学生从“受助”到“自助”,最终“助人”,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搭建广阔的实践平台。
四、组织机构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进行,由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接受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
五、联系方式
徐汇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十四层,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37)
咨询*:021-64252763传真:021-64253762
电子邮件:zsb@ecust.edu.cn本科招生网:
六、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及时将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分别在学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
2.在我校高校专项计划选拔过程中,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3.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实施接受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监督*:021-64252688。
七、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本招生简章若与教育部2020年相关招生规定不一致,则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
网页发布时间: 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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