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学路 > 高考教育 >高考招生 >正文

电子科技本科大学招生简章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年01月20日 13:13 大学路

电子科技本科大学招生简章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相关内容,小编在这里做了整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电子科技本科大学招生简章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信息,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电子科技本科大学招生简章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电子科技大学体育类招生简章(运动训练专业)">2023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体育类招生简章(运动训练专业)

2023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体育 类招生简章(运动训练专业)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项目、招生计划、报名条件、 考试 安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工、理、管、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 双一流 ” 建设高校之一,以及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 211 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之一、首批35所示范性软件学院、首批9所示范性微电子学院、首批9所获批设立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和首批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的高校之一。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 武术与 民族 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2〕224号)的规定和要求,2023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实行单独招生。

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学制为全日制本科四年。依托学校信息特色鲜明的学科优势,培养具有高水平运动技术和执教能力,掌握扎实的体育学科基础理论知识,擅长采集分析运动训练、体育赛事运营等方面大数据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一、招生计划及项目

1.招生计划:30人以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运动专项设置:

二、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 高考 报名条件。

2.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3.具备我 校招 生项目要求的运动技术等级称号,且所报专项必须与运动技术等级 证书 项目相符。考生运动技术等级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且2023年报名的考生等级证 书 审批日期: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良好。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工作 指导意见》要求及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法

1.考生必须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具体时间:

注册时间: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2.考生依据公布的专业考试时间,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 志愿 顺序。录取将依据考生确定的志愿顺序执行。考生需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线完成缴费。报名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未缴费的考生不予以确认。考生报名一旦缴费确认,志愿将不能调整。

3.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号,具体要求按当地招办规定执行(如果填写的高考报名号错误或虚假而影响录取,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专项只能填写我校规定项目中的一项。考生报考的专项应与运动技术等级证书项目一致,不得改动。

5.考生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材料不全或存在虚假现象,均视为报名无效。

四、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及打印考试准 考证 等具体事宜,以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内容为准。

(一)文化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 语言 文字作答。

文化考试时间:

文化考试地点:由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组织,详见文化考试准考证(登录“体育招生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二)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考生必须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考试。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检查,*违规或拒绝检测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地点,以及打印体育专项考试准考证等具体事宜,请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或“体教联盟APP”具体通知为准。

五、录取原则

1.文化考试成绩、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均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 :文化成绩不低于180分(一级运动员降低30分,运动健将级运动员降低50分);篮球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70分;网球、技巧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60分,蹼泳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90分。

2.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照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文体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考生文体综合分数不得低于60分。

3.根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和各项目招生计划按文体综合分从高到低,分项目择优录取;文体综合分相同时按体育专项成绩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

4.录取结果信息将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网站进行公示。

5.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6.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运动训练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六、入学复查

1. 新生 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并组织专家进行专业复测,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录取为运动训练专业的学生进校后不能调整到其他专业。

七、联系方式

1.咨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029-88202335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体育部

029-81891207

2.纪委监督*:029-81891725

3.通信地址: 陕西 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71

4.招生办网址:

5.电子信箱:zsb@mail.xidian.edu.cn

本招生简章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有新的规定,我校将按新的规定执行。

2022年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安徽 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 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安徽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1000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招生对象:参加2022年全国秋季普通 高考 的考生;

3.无男女比例限制;

4.往届生录取按照省招生 考试 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5.录取时按照 平行志愿 进行,以“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为原则,依据分数按照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依次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有空缺计划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 工作 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7. 新生 报到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六、颁发 证书 :

毕业 证 书 类型:普通高等 专科学校 毕业证书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七、 学费 标准:

根据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皖价行费〔2000〕25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我院收费标准如下:

文史类专业3500元/生·学年;

理工 类专业3900元/生·学年;

艺术 类专业6500元/生·学年;

软件技术专业与科大讯飞合作办学,学费7800元/生·学年;

住宿费:800元/生·学年(6人间),1000元/生•学年(4人间);

教材费:代收代支,多退少补。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1000号

联系*:0552-3172929 3172909

传  真:0552-3172887

学院网址:/

学院招办邮箱:zsjyc@ahdy.edu.cn

九、资助政策:

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年;

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1000元/年、一等奖600元/年、二等奖400/元年、三等奖200元/年,覆盖面占比50%,用于奖励上学年品学兼优的学生;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的国家开发银行或安徽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两家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4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三个档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评定;

4.学费减免:对孤儿学生实行基本学费免除政策;

5.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6.院特困生基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章程">2022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 校招 生 工作 ,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院校代码:10595。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与 广西 共建高校、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广西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广西重点建设高校,培养包括博士 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

第四条  学校现有桂林市花江校区、金鸡岭校区、六合路校区和北海市北海校区。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 高考 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党委 书 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政策规定,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重大事项,领导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负责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编报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有关问题,组织对 新生 录取资格进行复查等。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接受并处理有关举报投诉。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章程、学校网站等向考生和社会公布,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但原则上考生加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份(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 以内;实行非平行 志愿 投档的省份(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 以内。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若计划未完成则参加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的征集志愿录取;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  非 艺术 类专业,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录取情况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当考生总分(含加分)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时,则按照以下排序规则排出位次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理工 科类考生按以下规则排出位次:

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数学科成绩——语文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

文史科类考生按以下规则排出位次:

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

第十五条  按照 内蒙古 自治区教育招生 考试 中心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分=艺术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若出现综合分相同的情况,则按艺术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艺术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参照第十四条)。

第十七条  报考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报考学校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82CM,女生身高不低于174CM,男生体重70-75KG,女生体重45-58KG,身体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O/X腿型。

第十八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要求。

第十九条  报考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少数 民族 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等类型的考生,按国家有关文件和学校的相应规定投档录取。

第二十条  经教育部批准,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与美国阿肯色大学小石城分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4+0”项目。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接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要求考生英语成绩105分(含)以上(英语满分不是150分的省份,按满分的70%进行折算)。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类型不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入校后不享受学校的转专业政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代码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外语教学中,主要采用英语教学(外国 语言 文学类专业除外),特别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主要课程采用全英文教学,考生应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统考外语语种限定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1年或1.5年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在专业大类内确定专业。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时对考生性别、应往届均无限制。

第二十四条  录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学校的录取结果通过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招生办公众号上提供查询。

第五章 入学与录取资格复查

第二十六条  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新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并通报给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和中学,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入学报到后,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录取的新生,应参加专业复测,复测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复查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在校期间,一经发现并查实在高考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费 标准

1.普通本科专业按学分收费

新生报到时,艺术类专业预收120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预收6000元/人·学年。

2.应用型本科专业:物流管理专业70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7500元/人·学年。

3.与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NIIT)合作办学项目:网络工程专业12500元/生·学年。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0000元/人·学年。

5.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预科期间按学年收费:8000元/人·学年,升入普通本科专业后按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收费。

6.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期间按所在培养学校规定的学费标准收费,升入普通本科专业后按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收费。

第三十一条  住宿费标准

桂林校区:学生 宿舍 分四人间、六人间、八人间和十人间,住宿费500—1550元/人·学年。

北海校区:学生宿舍为八人间,住宿费1100元/人·学年。

第三十二条  以上各项收费最终以自治区发改委批复的标准为准。

第七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三十三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学校贯彻国家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并提供国家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资助办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招生咨询与监督

第三十四条  针对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学校面向社会开通招生咨询服务。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0773-2290010(兼传真)

咨询邮箱:zhaosheng@guet.edu.cn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zs/

通信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邮编541004)

第三十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徇私舞弊行为,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0773-2290659(兼传真)

举报邮箱:jub@guet.edu.cn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NIIT项目、第二学士学位等类型招生简章请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三十七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公布后,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电子科技本科大学招生简章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全部内容了,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关注大学路。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电子科技本科大学招生简章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相关推荐

每周推荐




最新文章

热门高校 更多




联系我们 - 课程中心
  鲁ICP备18049789号-7

2020大学路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警告: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