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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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简章
一、总 则 1.为保证北京大学医学部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保证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育部教学函(2001)4号文件“关于北京大学招生工作的批复”、“北京大学招生章程”和医学类专业的特点,制定北京大学医学部医学类招生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北京大学医学部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3.北京大学医学部本、专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机 构
1.北京大学医学部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医学部各学院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医学部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及各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的重大事项等。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由医学部纪委书记及监察室负责人组成,对招生全过程实施监督。
2.北京大学医学部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部务会和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下,行使招生工作的决策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医学部主管教学工作的主任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医学部纪委书记、医学部教育处处长和
招生办公室主任等,医学部纪委书记作为成员实施监督。
3.医学部招生办公室是医学部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医学部本、专科生的招生工作,其职责如下:
(1)执行国家招生方针政策,贯彻学校招生总体规划;
(2)制定招生计划;
(3)根据需要组建招生工作组,选派、培训招生工作人员;
(4)组织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修订印发招生简章;
(5)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和新生报到工作;
(6)统计招生信息和招生资料的核对、归档工作。
三、计划与录取
1.在北京大学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医学类考生报考的特点,医学类各专业实行单独代码招生,单独设定提档分数线,单独录取。
2. 北京大学医学部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等因素,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3.医学部只招收理科考生,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录取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医学部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志愿优先原则、德智体综合优先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5.医学部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依据报考次序的不同,各专业志愿间设一定的分数级差,一般在5分以内,同等条件下将先后参考语文、英语、化学或理科综合成绩。
6.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的高考录取模式改革情况,医学部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专业录取。新疆民族预科生专业录取依据新疆*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执行。
7.对江苏省考生的具体要求:选测科目为物理、另一选测科目要求为化学,等级要求AA。必修科目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符合江苏省的相关规定。符合以上条件者按分数顺序投档,录取原则先分数(不含照顾分)后等级。
8.医学部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各种加分(各种加分不累加,最高不超20分),在提档时予以认可,但在录取时均按实际考分排队,加分仅在考分相同情况下予以优先考虑,医学部认定的自主选拔候选人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9.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生物医学英语专业在本科一批录取;医学检验、医学实验学在本科二批录取。
10.护理学本专科男女生不限,男生只招收有志愿者,护理专科高中会考科目要求物理和化学,成绩等级要求均为B。
11.北京大学医学部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经复查不合格的考生,按《北京大学医学部本专科学籍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12.医学部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按录取的专业报到,报到时不调换专业。
13.往届生和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14.学生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由北京大学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北京大学授予学位。
15.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学费:本科生6000元/学年,长学制学生本科阶段按本科生标准收取,进入二级学科阶段按有关规定处理;专科学生7000元/学年;住宿费1200元/学年,口腔医学专业学生进入专业课学习阶段,需收取1000元/学年的实习材料费。
四、附 则
1.根据国家政策北京大学医学部招收港、澳、台、侨联考生和插班生,招收保送生,开展自主选拔录取等工作。
2.高考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
3.本细则经北京大学医学部部务会讨论通过并报北京大学备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医学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4.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邮编100191)。
5.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010-82802223,82802191 传真:010-82802223
网址:
通讯方式: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邮编100191)
北大医学院招不招外国学生?
招收,细则如下,详细可见北医的网站
北京大学医学部2015年外国留学生本科生招生简章
一、招收专业、学制及课程设置
1.临床医学专业,学制6年
主要课程:数学、物理、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免疫学、病理学、药理学、细胞生物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传染病学、神经病学、精神病学、眼科学、耳鼻喉科学、皮肤病学、法医学等。
2.口腔医学专业,学制6年
主要课程:医用化学、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口腔解剖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颌面影像诊断学、口腔药物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等。
二、申请资格
1. 持有效外国护照的非中国国籍公民
对于曾经是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目前已移民国外的申请人还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在2015年4月30日前申请人须持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满4年。
②申请人取得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后须有连续2年(含2年)以上接受外国高中教育或高等教育的学习记录,学习记录须经公证或认证。
2.17-30周岁,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 身体健康且符合相应专业录取条件者。
三、申请办法
1. 中国*奖学金生:
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受中国国家教育部委托进行招生及考试,具体办法向中国驻外使馆咨询。
2. 自费生
1)向留学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递交或邮寄申请材料:
①《北京大学医学部外国留学生本科生入学申请表》,可从北京大学医学部国际合作处“留学北医”页面下载(注意:申请表中第二页“在华事务担保人”一项为必填项,担保人须为在中国大陆长期居住或工作的人员);
② 全日制正规高中毕业学历文件(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预计毕业证明),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公证件;
③ 高中阶段全部课程及成绩单,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公证件;
④ 护照照片页、有效签证页(如已具备)的复印件,护照必须是在有效期内的普通护照;
⑤ 经济状况证明原件,须为银行出具的存款余额证明,金额约合人民币40万以上;
⑥ 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原件,须为6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并附有肝功能化验单原件;
⑦ 汉语水平考试(HSK)6级(含6级)以上或者新版汉语水平考试(HSK)5级(180分以上)证书和成绩单的公证件;
⑧ 近期1寸照片4张。
⑨年龄未满18岁的申请人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监护人公证书原件和监护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申请材料一经递交,恕不退还。
2)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如邮寄申请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3)报名地点
北京大学医学部留学生办公室(留学生公寓北楼一层123房间)
邮寄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留学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1
4)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入学考试:
①入学考试时间:2015年5月16日(星期六),详细时间和地点参见准考证。
②入学考试科目
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数学、物理、化学
如已获大学学位者,可免除入学考试。
5)报名考试费用
现金800元人民币,恕不接受其他币种及旅行支票。一经缴纳,恕不退还。
6)录取和入学
①医学部根据入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2015年6月初网上公布录取名单。
②留学生办公室于2015年6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及签证申请表等文件。
7)入学时间和报到
2015年8月底或9月初,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的学生须持学生(X)签证入境,并携带JW202表和录取通知书到北京大学医学部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否则,不予办理。
四、收费标准
1. 学费: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RMB 45,000/年;
2. 住宿费: RMB 70/天,房间为带有独立卫生间的单人间;
3. 保险费:RMB 600/人年。根据中国教育部规定,全体留学生须办理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后方可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4. 教材费、医疗费、交通费、餐费自理。
北京大学医学部2017年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计划
:临床医学学制5年、护理学制4年、医学检验学制4年、口腔医学学制4年。
北京大学医学部助学政策
学校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开辟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校的奖励资助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生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可充分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北京大学医学部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
北京大学医学部简介
北京大学医学部(简称北医)位于学府林立的首都北京海淀区学院路,其前身是国立北京医学专门学校,创建于1912年10月26日,是中国*教育部依靠中国自己的力量开办的第一所专门传授西方医学的国立学。2000年与北京大学合并,组建了新的北京大学,北京医科大学成为北京大学医学部。现有12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授权点,47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和5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博士后流动站。
北京大学医学部地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集教学、科研、医疗为一体,以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为主,学科覆盖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预防医学、护理学等六大门类、专业齐全,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实行八年制。现有9个本科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应用药学、预防医学、护理学、英语(生物医学英语方向)、医学实验学,1个专科专业:护理学 。成人高等医学教育本专科专业9个。现有12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授权点,47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和5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博士后流动站。北医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首批建设的高等学校之一。
北医设有6个学院: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公共教学部、医学网络教育学院,8家附属医院和13家教学医院,承担临床医学的教学、实习任务和向社会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北医拥有大批国际、国内知名的医学教育、研究、临床方面的专家,其中具有高级职称1866人,11位两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9人, 17位长江学者,博士生导师276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16人,入选人事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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