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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高考改革方案有哪些

2024年01月20日 03:51 |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广东新高考改革方案有哪些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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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高考改革方案有哪些

广东新高考改革方案有哪些

高考改革一直备受社会关注,各省都出台了具体的改革方案,下文学为教育给大家整理了广东新高考的改革方案及变化,供参考!
1.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尽快破解中小学择校难题。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依据课程标准和要求,测试初中学生学业情况,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录取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全省统一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逐步扩大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比例。
2.积极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按照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调配教育资源,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措施,统筹推进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享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
3.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省属重点高校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计划,面向省委、省*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县并逐步扩大到其他地区的农村学生,实行单独批次、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切实提高我省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比例,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专业有哪些?(依学考、3+证书等)">2022年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专业有哪些?(依学考、3+证书等)

2022年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春季 高考 招生专业有制冷与空调技术、建设工程管理、新能源汽车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 计算机 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化设计与*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分析检验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环境监测技术、护理、药学、康复治疗技术、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园林技术、工业设计等专业,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专业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 广东 省春季招生 专业目录 公布计划一览表

二、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Shunde Polytechnic)位于广东省佛山市,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广东省人民*领导管理、省市共建、顺德*投资兴建的地方普通高职院校,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始于1984年5年成立的广东广播电视大学顺德分校;1998年6月,顺德永强成人学院、顺德李伟强医护学校、顺德成人中专学校和顺德教师进修学校四校合并筹建顺德职业技术学院;1999年3月,教育部正式同意建立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学校迁入位于德胜东路的新校园。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2023年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3年 广东 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春季 高考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 工作 ,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 校招 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2953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91号;邮政编码:510630

江门校区:江门市蓬江区潮连连荷路25号;邮政编码:52909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 证书 。颁发证 书 学校名称: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 学习 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监督协调机制,处理春季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录取期间成立*组,安排专人负责处理考生及家长的申诉、投诉等*事项。

第四章 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十四条  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 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招收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 统一考试招生录取(下称“3+证书”考试招生)等,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编制的《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 专业目录 》为准。

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本校“依学考录取”的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

本校“依学考录取”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

第十六条  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的中职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及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统一考试且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的专业技能证书。

本校“3+证书”考试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

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制定“依学考录取”、“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 “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本校“依学考录取”按普通类招生录取,普通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 志愿 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 录取备案

第二十一条  学校将春季高考拟录取的各专业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二十三条 学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九章 新生 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四条  经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 学费 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无相应证书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录取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文科类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广州校区住宿费900元/生·学年,江门校区住宿费以*批复为准。

第十一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

咨询*:020-38253329

传真:020-38252682

电子邮箱:guptzb@gupt.edu.cn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三十条  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詹晓

监督*:020-83969100-8200

电子邮箱:zhanxiao.gupt.gd@chinaccs.cn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广东新高考改革方案有哪些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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