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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学费多少

更新:2024年01月18日 12:38 大学路

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北京大学学费多少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北京大学学费多少

北京大学学费多少

北京大学学费多少如下:

2023年北京大学本科生的学费标准为每年1万元人民币。

1、全日制博士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制基本4年,分为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其中学术博士每年学费1万元,合计4万元起;全日制专业博士:比如教育专业博士,每年学费2.5万元,总共学费100000元。

2、非全日制博士

非全日制专业博士:非全日制电子信息专业博士,全程学费24万元,但并不是平均每年6万元。而是第1年8万元,第2年8万元,第3年6万元,第4年2万元。

总体来看,非全日制费用高于全日制博士,博士研究生学费低于硕士研究生学费。

北京大学位于北京市,目前被教育部评为双一流、985大学、211大学、国家重点大学、强基计划、中央部属大学、具有保研资格的大学、卓越医生人才培养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高校、双万计划高校。一所档次极高、实力非常强的好大学,北京大学是一所真正意义上的名牌大学。

报考条件:

须符合《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中的各项要求。按照招生简章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报名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院系在录取时予以确定。

2015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2015年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一、推荐免试

北京大学继续按照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与材料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取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及名额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方可申请,申请者须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的相关要求进行申请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北京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办法》(网址: )。

(二)、初审与复试

各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初审后,择优选拔并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来参加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对象包括本校及外校的申请同学。复试规则由各院系根据学科特点制定,笔试或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均及格者择优录取。

(三)、待录取与公示

推免生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确认,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同意者视为放弃待录取。推免生可登录院系网站或研究生院硕士招生的录取信息网页查询待录取公示名单。若对复试结果或待录取名单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

(四)、复审与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我校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二、报名考试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参加专业学位考试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网址: )上所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

(二)、报名办法

1、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网址: 或 )。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 ),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4、报名费: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

(三)、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具体说明如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2、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3、我校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4、参加复试的同学一般应达到复试分数线。

5、除专业目录规定或特别说明外,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20%左右。对于生源充足的招生院系或专业,以及复试阶段进行专业课笔试的学科专业,复试人数将适当增加。

6、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至50%的范围内。

7、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对于经过初试和复试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我校将进一步组织复试。

8、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五)、录取与调剂

1、我校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2、我校各院系内各招生专业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相互调剂。

3、未被我校拟录取的硕士考生,若自愿调剂到北京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应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剂。

4、自2013年起,我校不再向调入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三、学习年限

我校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光华管理学院、法学院(除法律硕士(非法学))、信息管理系、*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其它院系、学科、专业,除专业目录特殊说明外,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四、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据国家有关规定,北京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为8000元,专业学位和特殊招生项目的研究生按照各类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

(二)奖学金:

1、有关北京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请见研究生院奖助办网站(网址: )。

2、按照国家政策评选国家奖学金(由学工部负责)

3、分等级设置学业奖学金。各院系将自行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并实行动态评审。

4、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学术型硕士生、外国留学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学校文件规定评选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

5、各学院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6、按照国家政策实施国家助学金。

五、健康检查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生住宿

1、我校继续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北京大学(校本部)研究生原则上入住燕园校区、圆明园校区、万柳公寓、畅春新园或中关新园。2015年9月入学的研究生,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具体入住地点将在发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时一并告知。

2、属于“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国家下达专项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学校可以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3、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学术型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七、硕士转博士

凡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可在入学之后根据各院系的规定申请硕博连读,具体人数、比例、学习年限和选拔办法由各院系决定。

八、就业派遣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九、违纪处罚

若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招生咨询

1、研招办联系方式:

咨询*:(010)62751354(010)82802338(医学部)

监督*:(010)62756913

免试生咨询电子邮件:gr*ss@pku.edu.cn

应试生咨询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医学部咨询电子邮件:zsyjs@mail.bjmu.edu.cn

邮政编码:100871

办公地点: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活动中心五层

2、各院系咨询*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 )。

十一、其他事项

1、北京大学医学部及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请详见其招生简章。

2、国家若在2015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北京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北京大学2015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已公布,详情如下:

我校继续按照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类型包括学术型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以及本科起点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2份(下载网址: );

2、北京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下载网址: );

3、北京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3封,即需要3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下载网址: );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IELTS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7、通过北京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的《北京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信息表》1份。

此外,申请者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北京大学本校推免生申请攻读本院系研究生可提交上述1、2、6、7项各一份,外校及本校跨院系申请的推免生须向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上全部申请材料。

申请者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者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申请办法

1、专业目录

申请者请访问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 ),查阅招生专业目录。

2、北大网上申报

2014年9月7日,北京大学开通北京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系统(网址: )。9月16日前,申请者须登录该系统提交本人的基本信息并打印申请信息表。具体安排请见网站的有关通知。

3、申请材料

2014年9月16日前,申请者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送)达所报考的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政编码为100871。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申请材料中,正式成绩单(如确有困难)可延至9月底补交。

4、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申请者还应按照教育部等相关部门的要求,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四、初审与复试

1、各学院(系、所、中心)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来我校参加复试。

2、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对象包括本校及外校的申请同学。

3、复试规则由各院系根据学科特点制定,笔试或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都及格者择优录取。复试规则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4、推免生的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五、录取与公示

1、接收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须于院系的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2、我校不再向接收的免试推荐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发放纸质版接收函。

3、2014年10月25日前,推免生可登录院系网站或研究生院硕士招生的录取信息网页查询待录取公示名单。若对复试结果或待录取名单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

六、复审与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待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待录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七、招生咨询

1、研招办联系方式:

咨询*:(010)62751354(010)82802338(医学部)

监督*:(010)62756913

免试生咨询电子邮件:gr*ss@pku.edu.cn

医学部咨询电子邮件:zsyjs@mail.bjmu.edu.cn

邮政编码:100871

办公地点: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活动中心五层

2、各院系咨询*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 /zsxx/dtxx/35835.htm)。

八、其他事项

1、申请免试攻读我校医学部研究生者,请按照医学部招生简章和选拔办法申请。

2、若在2015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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