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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黑龙江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

更新:2024年01月17日 04:16 大学路

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黑龙江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黑龙江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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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黑龙江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

2022年黑龙江大学招生章程

黑龙江大学是以本科教育为主兼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留学生、成人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是黑龙江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黑龙江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黑龙江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招、按章招生”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黑龙江大学,学校校址设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第三条 学校是黑龙江省人民*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是教育部和黑龙江省人民*共建高校。

第四条 学校作为黑龙江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立足本省,面向全国,以本科教育为主,招收并培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留学生、成人教育学生等。学校采取多元化开放式的办学模式,突出*办学的主体地位,并积极开展其它形式办学。

第五条 学校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多学科结合、相互渗透的办学优势,不断深化以学分制为基础平台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依托外语学科优势,突出开放、互动、多层次、国际化的办学模式,建立健全的教学质量评估和监督机制,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教学的副书记、副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其下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还成立了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学校的招生监察工作,监察办公室设在纪检委(监察处)。

第七条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开展学校本科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其职责是:

1.研究、论证、编制、报批全校普通本科生规模计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2.多渠道、多措施加强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宣传材料,我、设计每年学校专业介绍,并发至生源地中学及有关单位。

3.加强对招生政策的研究,跟踪国家和各省的招生政策趋势,积极参加招生政策改革的研究、探索,实施学校招生改革的新思路。

4.负责学校各类招生选拔测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5.组织实施全校全日制本科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

6.负责录取信息发布、新生名册汇总、材料转递、有关文件的归档及年度招生录取工作的分析、汇总。

7.了解全国各高校的招生形势,接待来人、来电、来信等各类形式的咨询。

8.完成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及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特殊类型招生的招生政策、报考条件、招生计划等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用于录取同分数考生和调控各省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使用必须经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对于部分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增加计划必须在批次投档之前投放,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顺序录取。

第十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确定专业)。专业(类)录取时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无成绩排序规则,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其他省份按照学校单科成绩排序规则依次录取,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的顺序,择优录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做退档处理。

1.考生分数未达到学校最低录取线;

2.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线,且不服从分配;

第十四条 对符合国家照顾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以高考原始分作为录取和分配专业的依据。

第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的录取以高考总分为准,对单科成绩一般不作具体要求。

第十六条 除外语类专业外,其他专业不限制语种。

英语、翻译(英语)、商务英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朝鲜语、*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俄语、翻译(俄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或俄语的考生。

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传播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商务专业外语教学采用英语授课;中俄学院各专业外语教学采用英语、俄语授课,其他语种慎报。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择优录取,如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仍相同,按照文化课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专业课省统考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仍相同,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规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不做特殊要求。

第四章 经费管理与招生工作监督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经费来源于黑龙江大学行政事业经费拨款。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复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学习标兵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优秀特困大学生奖学金、社会赞助奖助学金等;学校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政策、方针、纪律,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被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于开学前2周寄出。

第二十四条 黑龙江大学招生信息网址为:/, E-mail为:zsb@,咨询*为:0451-86608661。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黑龙江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


黑龙江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黑龙江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官网发布的《黑龙江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整理了黑龙江大学2023年MBA招生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参考。
MBA学位点简介
黑龙江大学MBA学位授权点依托于黑龙江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是2007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第七批MBA培养单位。2007年5月,学校成立了MBA教育中心。本学位点强调MBA的职业性训练,采用理论教学、案例教学、企业实践和毕业论文相结合的教学模式,突出开放性和专业性,着力提升MBA学员的综合管理能力和实践能力,2008年首批招生以来,为国家和龙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毕业生八百余人。
当前,黑龙江省又迎来了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新的机遇期,社会的转型升级发展势必对经济管理人才的需求,也更为迫切。因此,本学位点立足于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黑龙江大学的综合性大学和俄语传统优势,着力培养具有创新创业能力、厚重人文素养的企业中高级工商管理人才,助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一、MBA教育培养概述
(一)培养方式
MBA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在“研招网”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区分,由考生自行选择报考。
◆全日制MBA:招生名额70名,学费标准36000元/全程,学制2.5年,周一至周五,脱产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MBA:招生名额24名,学费标准36000元/全程,学制3年,周六、周日,非脱产学习。
注:①招生名额将会根据初试情况酌情变化;
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MBA均为双证,即毕业后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
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报考时注意选择定向,学校不提供住宿,不予办理人事档案与户籍转移,不具有评定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资格。
(二)课程设置
黑龙江大学MBA课程实行模块化教学模式,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和必修环节四部分,MBA课程总计22门,其中公共必修课5门、专业核心课10门、专业选修课16门(其中管理类10门、人文精神与经济法律6门,至少选择其中7门)。
MBA培养实行学分制。课程学分的计算方法为:每学期课内16学时为1学分。MBA专业需要修满至少57学分:公共必修课*分,专业课44学分(其中专业核心课30学分、专业选修课至少14学分),必修环节至少4学分。
(三)研究方向
黑龙江大学MBA教育中心根据MBA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在学位论文写作时划分了9个相关的研究方向,与各课程内容紧密相关,体现了培养方案中从课程教学到论文写作环节的衔接,学员将课程所学,具体应用到学位论文中,达到学以致用的教学效果。
★报考时不区分研究方向。
(四)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学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后,授予由教育部统一颁发的工商管理专业(MBA)硕士学位证书及研究生毕业证书。
二、招生报考程序
(一)报考条件
1.报考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2.毕业年限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9月1日前本科毕业);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本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8年9月1日前高职高专毕业);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考试科目
1.初试
(1)外语:MBA联考俄语(代码:202)或日语(代码:203)或英语二(代码:204),满分100分;
(2)管理类综合能力(代码:199):包括数学、逻辑和写作,满分200分;
★外国语科目不含听力内容。俄语、日语与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同一张卷。
★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代码为:125100
2.复试
政治理论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
三)报考与录取
报考实行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考点选择: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工商管理硕士(代码:125100)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市)招生办网站。
注:①MBA考生无须进行预报名,按网报时间报名即可。
②MBA考生应选择“(专业学位)工商管理”,避免与学术型研究生“工商管理”混淆。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cn,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各省市的确认时间地点请查询各省市招考办公室网站。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完成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等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试与录取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地点为本人报名确认点。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为北京时间,具体时间及其它事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初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2月中下旬在网上公布。3月,我校在研究生院网站向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和我校要求的考生发布复试通知。
复试考察内容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此外还包括报考资格审查、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调档审查等(关于复试的详情请登录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阅《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规则》)。复试时间为3月下旬至4月下旬。复试合格者方可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邮寄时间为6月底。在复试前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4.调剂
(1)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即可申请调剂。
(2)硕士生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招生目录中的人数仅供参考,复试阶段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初试成绩等因素进行调整,可以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名额。
(3)学校接受调剂时间一般为初试分数线公布之时,有意向的考生可提前联系研招办和MBA教育中心。

黑龙江大学2009年俄语专业单独提前考试招生简章(哈尔滨考点)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09年继续招收俄语专业单独考试学生。

一、推荐方式

1.由我校指定的黑龙江省的部分省级重点中学和全国部分高中中有俄语毕业生的中学,根据分配的考生推荐名额和语种组织择优推荐。我校不受理其它形式的报名。

2.中学应严格按照推荐标准,公平、公正、公开的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我校将对推荐上来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不符规定的学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3. 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的被推荐考生,按通知的时间,由本人持身份证、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2张(必须与推荐表上的照片同底版),于规定时间来我校办理报名手续,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学制、招生计划、学费

1.学制:四年制本科;学费:6000元/年。

2.招生计划:30名。

三、推荐考生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我校指定的中学的在籍2009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3.高中学习期间综合成绩优秀,其中语文、外语(英语或俄语)两科成绩应突出;

4.在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外语单科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5.文理科不限;

6.身体健康,仪表良好,语言流畅,口齿清晰。

四、推荐时间、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科目

推荐时间:2009年2月16日——3月2日

身份确认时间:2009年3月13日

考试时间:2009年3月14、15日

考试地点:黑龙江大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语文,共150分,试题范围与全国统一高考规定的命题范围相同;

外语,共150分,试题范围与全国统一高考规定的命题范围相同;

面试,共100分,分为口试、语音模仿、人文素养等。

五、录取方式

1.在我校测试的考生,分应试语种分计划按语文、外语及面试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录取。

2.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优秀称号或外语单科获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拟被录取的考生,需报生源所在省级招考办审核批准,向社会公示以后,方能办理录取手续。

5.正式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将随参加高考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同时寄出。

六、其它规定

1.部分外语专业提前单独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宁缺毋滥。

2.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到其它专业学习。

3.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大学。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黑龙江大学招生工作处)

咨询*:0451—86608661 邮政编码:150080

招生信息网址:zsb.hlju.edu.cn E-mail:zsb@hlju.edu.cn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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