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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是什么意思

更新:2024年01月15日 21:27 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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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是什么意思

南京农业大学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2022年南京农业大学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依据《南京农业大学章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南京农业大学,英文译名为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双一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卫岗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卫岗1号,浦口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点将台路40号。

第三条学校按照相关规定颁发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委员会颁发南京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文件执行,以全国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新生远程网上录取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任主任的本科招生委员会,包含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本科招生委员会日常工作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下设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4、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8、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监察处,负责监督各项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八条经教育部批准,学校2020年本科招生计划为4500人,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也可登录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查询。

第九条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线上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我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批次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其中:

1、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专业确定原则: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中,若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加英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加英语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3、对于享受国家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政策规定全国性加分的考生,按考生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排序,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的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江苏省录取原则补充规定

1、专业确定原则: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处理分数和等级的关系时采用“等级级差”方式,考生进档后,对于选测科目等级为A+A+的考生加3分、A+A的考生加2分、AA的考生加1分安排专业。若考生等效基准分(投档成绩加上等级级差折算分后的分数)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含附加分)加英语总分、语文(不含附加分)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含附加分)加英语总分、数学(不含附加分)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结合等级、科目、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确定录取结果。

2、江苏省普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报考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招生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录取原则补充规定

1、学校根据提前公布的选科要求,按照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进行录取。

2、专业确定原则: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办法进行排序。

3、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使用办法:在特殊类型招生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将作为报名资格审核的参考;在普通高考录取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将作为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第十三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获得我校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以及高水平运动队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规定录取。

第十五条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国家专项计划以及高校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规定录取。其中江苏省高校专项计划进档考生不再享受选测科目等级加分政策。我校新疆协作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以及内地西藏高中班均按专业招生,学生入校后不参与专业分流。

第十六条艺术类表演专业录取办法:获得我校表演专业报考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将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折合成百分制后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按照1:1合成总分进行排序,根据表演专业分省分科类招生计划,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文理科招生的省份,若某科类获我校报考资格考生第一志愿实际报考人数不足时,则将剩余计划调剂至同一省份生源数量充足的科类。

第十七条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精神,2020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专业中,文科类专业收费5200元/人·年,理科类专业收费5500元/人·年,工科类专业收费5800元/人·年,农林类专业收费25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收费6800元/人·年,其中部分优势学科专业学费上浮10%。少数民族预科班在预科阶段的学费以江苏省物价局批复的标准为准。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请参考学校相关网站介绍。

第二十一条根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精神,2020年我校本科生住宿费收费800-1200元/人·年。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校2020年实施大类招生的11个专业类为: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生态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植物生产类(园林、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茶学、草业科学)、动物生产类(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动物医学类(动物医学、动物药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公共管理类(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学类(法学、旅游管理、社会学、农村区域发展、公共事业管理)、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机械类(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自动化、农业电气化)。实施大类招生的专业按类招生,根据学校制定的分流方案在本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三条本科生在校期间可申请转专业(艺术生、体育生、保送生等教育部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以及体检不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学生除外)。

第二十四条学校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五条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 就读校区:机械类、电子信息类、交通运输、工业工程、工程管理、物流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10个专业(类)学生在浦口校区就读;工商管理类、农林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管理类、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金融学、会计学、投资学8个专业(类)学生一年级在浦口校区就读、二年级起在卫岗校区就读;其余专业(类)学生在卫岗校区就读。

第二十七条学校招生咨询*:025-84399789、025-84395708,本科招生网站:,微信公众号:南京农业大学招生办(njauzsb),传真:025-84396458,电子邮箱:zsb@njau.edu.cn。学校纪委监察部门投诉*:025-84396827。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我国实施农村订单定向临床医学本科培养从哪年开始招生

光明日报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李玉兰)教育部2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累计培养已达6.3万余人。

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培养项目自2011年启动实施。招生计划在有关学校的本科层次招生来源计划中单列编制,计划性质为“国家免费医学生”。报考免费医学定向招生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实行单列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只招收农村生源,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该项目对解决农村地区医学人才缺乏问题意义重大,同时也是教育脱贫攻坚和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人才项目。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起步之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的一个关键衔接点就是人才。

“以人才振兴推动全面振兴。”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刘昌亚介绍,教育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共同确定推介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将“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升级为“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目前已累计招生87万人,毕业55万人。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累计招生82万人。开展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累计培养6.3万余人。推进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支持建设196个涉农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加快培养急需紧缺涉农专业人才。继续实施“红色筑梦之旅”行动,对接农户105万户,涉及企业2.1万余家,共签署合作协议3万余项。

此外,2021年,教育部直属高校直接投入和引进帮扶资金5.76亿元,购*和帮助*脱贫地区农产品6.22亿元,完成县乡村基层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培训11.38万人次,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点77个。

“下一步,一是守住底线任务。加强动态监测,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向常态清零转变。”刘昌亚说,“二是实施乡村教育振兴计划。建立农民参与的乡村教育推进机制,办好以学生为本的乡村教育。三是发挥乡村学校文化作用。通过传播知识、移风易俗、科技推广等助力加强和改善乡村治理,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四是推进高校服务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继续发挥高校人才、科技、智力、学科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形成‘国情育人—劳动教育—创新创业—成果转化—乡村振兴’的全链条工作体系。”

《光明日报》( 2021年12月30日08版)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是什么意思

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是针对农民学生开设的培养计划。

1、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是指一些高校为帮助农村学生完成学业,以及推动乡村振兴,提高农民子弟的教育程度和素质,开设的专门针对农民学生的培养计划。

2、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有助于改变农业和乡村劳动力的结构,提高乡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帮助学生更好地融入现代社会。

3、增强农村地区的人才储备。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可以让更多的农村青年获得高等教育的机会,增加农村地区的人才储备,为农村的发展提供更多的人才支持。

4、推动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通过培养高素质的农村大学生,可以提高农村地区的教育水平和人才素质,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5、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可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增强城乡交流和互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扩展知识——大学生

1、大学生是指正在接受基础高等教育和专业高等教育还未毕业或受过高等教育已经毕业走进社会的一群人。

2、作为社会新技术、新思想的前沿群体、国家培养的高级专门专业人才,大学生代表年轻有活力一族,是具有开拓性的建设与创造的主力军,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主要人群。

3、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大幅提升、消费市场供给极大丰富,大学生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也更加多样化,其消费相应地体现出一些鲜明偏好。

4、大学入学方式按照层次通常有多种:专科和本科层次-应届高中毕业生(含三校生)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为主,还有高中保送、大学自主招生、单招。

5、往届中等学历毕业生多以成人高考、国家开放教育、网络教育(普通高校的远程教育(网络教育)是其特殊的一种教育形式。

6、介于成人与普通之间”、本科学习阶段需参加全国公共课统考,方可电子注册)等多种入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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