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15日 10:53 | 大学路
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教育系统“十不准”是指什么内容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不准以福利费、奖金、劳务费等名义违规收送“红包”,严禁以任何形式设立“小金库”。
二、不准在教育行政审批、经费项目安排与拨付、各类检查考核评估、科研教研项目评审管理等工作中违规收送“红包”。
三、不准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物资设备采购、资产管理、教材选用等工作中违规收送“红包”。
四、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教职工选聘考核、职称评聘、进修培训等工作中违规收送“红包”。
五、不准默许、授意、纵容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违规收受“红包”。
六、不准借婚丧喜庆事宜、教师节、升学毕业和传统节日等名义违规收受“红包”。
七、不准在入学入园,招生就业、办理转学、转专业、分班、座位安排等工作中违规收受“红包”。
八、不准在各类学生考试测评、评优评奖、入团入党、推荐保送、毕业论文指导、学科竞赛等工作中违规收受“红包”。
九、不准在各类升学考试、自学考试、资格证考试、学业水平测试等工作中违规收受“红包”。
十、不准以帮助推荐学习生活用品、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等形式和以帮助学生课外辅导、课后托管等名义变相违规收受“红包”。
扩展资料:
江西省严厉查处收送“红包”典型案件。领导干部存在违反《廉政准则》、“十不准”等规定收送“红包”行为的,一律先予免职,再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如有违反教育系统“红包”治理“十不准”和教育部“六条严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 宜春学院-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红包”问题 常态化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职业学院转专业规定:转入人数不得超过转入专业当年招生数的3-5%。
山东职业学院(Shandong Polytechnic),简称“山职”,位于山东省济南市,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是具有铁路行业背景的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前身是1951年建校的济南铁路管理局中级技术学校,历经济南铁路学校、济南铁路运输机械学校、济南铁道学院、济南铁路机械学校、济南铁路局技术学校等办学时期。
2000年3月,济南铁路局广播电视大学、济南铁路成人中专并入,2000年10月改建为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11月更名为山东职业学院。第一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第四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C档)。
山东职业学院的介绍如下:
截至2020年10月,学校占地校园占地1209亩,校舍面积38.18万平方米。截至2021年9月,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4亿元;设有16个教学院部,开设44个专业;有在校生11000余人,专任教师521人。
2021年5月18日,山东省教育厅同意设立山东职业学院乌拉尔国际轨道交通学院,学院隶属于山东职业学院,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截至2016年,学校双师素质专业教师比例达到90%以上,聘任了12名校外*督导员,聘请校外*教师493名;拥有全国模范教师1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名、山东省教学名师3名、山东省教学团队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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