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12日 21:22 | 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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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重庆 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 工作 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重庆市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的高职扩招专项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5036)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76号(邮编:401331)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市教委与市经信委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始建于1965年,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占地1371亩,固定资产10.64亿元,校舍62.4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62亿元,全日制在校生25449人,馆藏图 书 166万册。
学校建有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电子与物联网学院、通信工程学院、智能*与汽车学院、 财经 管理学院、数字媒体学院、建筑与材料学院、智慧健康学院8个(专业)实体性学院以及通识教育与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体育 与国防教学部3个(育人)功能性学院。学校主持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主编国家规划教材65部,建成国家级重点(骨干)专业18个、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资源共享)课程11门、国家级实训基地13个。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 毕业 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方可报名参加我市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2021年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 毕业生 不得报名。同等学力的认定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证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17号)有关规定执行。各类对象资格认定标准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和市级有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市教委和市教育 考试 院审核公布的信息为准。我校可在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各类型、各专业(或专业类)间互相调剂。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 校招 生网(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 志愿 填报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12日
(二)报名地点: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1栋1109室
(三)报名材料:报名时,考生需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力)证明、《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和相应身份证明等材料。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本人报名身份。同一考生如符合多种身份资格审核认定标准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报名身份类别。
第十五条 资格审核:报名参加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的考生资格由我校初审,由市级相关部门进行复核。所有考生资格均以市级相关部门复核结果为准。对于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手段取得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志愿填报:志愿填报与报名基础信息采集同步进行。我校对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包括基本信息、专业意向、免试资格等。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招生院校。
第十七条 专项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安排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我校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二)考试方式: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20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自行组织,企业员工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 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视情况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免于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其文化素质成绩按80分计;免于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其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160分计。
第十八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
第十九条 录取办法: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报考情况及考生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预录取(同分考生录取办法: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并为通过市级相关部门资格复核的考生办理录取手续。免试录取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有关规定执行。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改录、退录。
第二十条 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志愿征集工作,征集志愿时直接认定考生参加考试的院校成绩。
第二十一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重庆招考信息网(.cn)和我校招生信息网(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后,在校就读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其他待遇与全国统一 高考 录取的考生相同。
第二十三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四条 新生体检: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教学方式:我校对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的考生实行单独编班,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培养。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即可顺利毕业。
第二十六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 就业 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处
监督*:023-65928060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76号(邮编:401331)
招生部门: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023-65926245/8126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40494277@*.com
第三十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2021年 陕西 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响应国家号召,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 工作 (以下简称“专项招生”),确保专项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2021〕149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专项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30个不得”的工作要求,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专项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专项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31
在陕招生代码:8125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院名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证 书 种类: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高职(专科) 毕业 证书。
第四条 办学地点:
白鹿原校区: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路2028号,邮编:710038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杜曲街道樊川路3369号,邮编:710100 学院网址:
第五条 学院概况:
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位于西安,有长安和白鹿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977.05亩,建筑面积34.2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13000余名。设有新商科学院(新道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旅游与文化学院(白鹿仓文旅产业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鼎利产业学院)、汽车工程与通用航空学院(博世汽车学院、京东通用航空学院)、对外贸易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学前教育学院、环境 艺术 学院等9个 二级 院系和陕西职业教育(应用技术)研究院、乌克兰研究中心等多个教学科研单位。学院开设54个专业,其中有在建国家“ 双高计划 ”专业群1个,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建设专业2个,国家骨干重点建设专业4个、陕西省重点专业10个,陕西省“ 一流专业 ”和教育部“骨干专业”14个,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个,陕西省创新 创业 教育教学改革试点院系2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职能部门和各院系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决策学院招生工作。
第七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企合作与招生 就业 办公室,落实招生工作委员会各项决定。
第八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联系*:029-83618125
学院招生信息网: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 毕业生 就业等情况,学校拟定扩招专业包括: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智能技术、大数据与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和市场营销专业。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考试 及录取
1.网上报名
拟参加高职扩招报名者,应于9月29日8∶00至10月9日16∶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
2.入学申请
2021年10月11日8∶30至10月13日24:00,考生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
3.专业填报
2021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5日12:00,考生登陆陕西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百万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系统(网址:_BM/User/Login.aspx)填写个人信息、选报专业,并自行打印准 考证 。
3.考试形式、时间及地点
所有三校生(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高中毕业生及高中同等学力考生采取“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方式,按总成绩录取。
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学校根据基本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
符合《关于做好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中职技能拔尖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陕招生办〔2014〕21号)有关免试规定的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的人员,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1)考试形式
①文化素质笔试
文化素质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180分钟,每科100分,满分300。
②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采用现场问答+现场测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为考生基本情况介绍、职业兴趣和综合素质测试等,满分300分。
职业技能测试:三校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主要采用现场问答+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内容为考生基本情况介绍、现场展演或提供专业技能作品等方式,综合考虑职业资格证书获奖情况、技能竞赛获奖等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满分300分。
(2)考试时间:
文化素质笔试时间:2021年10月16日8:30开始
职业技能或适应性测试时间:2021年10月16日14:00开始。
(3)考试地点:陕西职业技术学院白鹿原校区(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路2028号)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不同考生类型和专业划定录取控制线,确定考生专业。
2. 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列。
3. 各专业录取人数由学院招生委员会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第十二条 学院于10月21日17∶00前,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
第十三条 被预录取的 新生 ,报到注册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校现场确认。未在10月26日17∶00前到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其预录取资格自动取消。
第十四条 10月28日至29日,学校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各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考生到校报到注册后,经省招办核准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并公示,是认定考生录取资格的唯一依据。高职扩招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毕业文凭等,与参加 高考 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第六章 招生监督
第十五条 学院纪检部门负责专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相关问题、投诉等工作。
第十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和省*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录取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 收费标准 及奖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院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 学费 ”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退役士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相关规定享受国家资助政策。所有学生均按现行政策规定享受奖助贷等资助政策。
第八章 教学管理
第十九条 结合录取新生实际进行编班,组织教学,实行2-5年弹性学制。采取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完成教学,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十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陕西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 校招 生政策的有关规定为准,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计划方案主要写学校简介,发展前景等。
职业学校的招生活动也可以说是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校将“教育” 商品*给学生,但这种*不是一次*易,而是与顾客长期持续的服务过程,学生对产品的消费要达到一定的时间,最后实现消费的目的。
职业学校招生活动过程是在"教育”商品真实质量的前提下的营销活动:发现有就读意愿的学生,与之沟通,挖掘其潜在需要,唤起就读欲望,通过系列的分析、计划、执行和控制的过程及营销手段的组合应用,后达成学生就读的目的。所以说招生营销活动应该是一个管理过程。
当前对职业学校来说,应该了解和实施这种管理过程,包括相应的营销手段的组合应用,而更重要的是对招生工作中营销理念、新的思维的认识,摆正和确立招生工作的地位及从全局上把握招生工作。
招生计划简介:
具有统招资格的高等学校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结合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调整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自主合理地安排生源计划。
具有统招资格的高等学校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结合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调整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自主合理地安排生源计划。安排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的招生学校,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等问题。
以上就是大学路为大家带来的招生计划方案怎么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