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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招生简章 西安思源学院招生简章

更新:2024年01月10日 02:57 大学路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招生简章 西安思源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问题,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a target="_blank" href="/academy/detail/15921.html" title="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a>招生简章 西安思源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招生简章

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是一所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院着重培养具有创新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中医药高级人才,有针灸推拿学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2022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条 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中文全称: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

国标代码:4152013647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龙场街道白龙路9号

邮政编码:550200

第六条 颁发证书: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七条 学院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本科招生工作,讨论和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学院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决策招生重大事项等相关工作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并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八条 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

第九条 学院通过招生信息网(http:// /szxy/zsxxw/index.jhtml )或学院官网( http:// / )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联系及咨询*:1388505657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院根据贵州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贵州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院严格执行贵州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本招生章程是我院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原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已经过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

第十三条 学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的办法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工作由学院招生部门具体负责执行。在录取过程中,按教育部以及各省(市、区)教育厅、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行使和履行学院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录取政策规定、录取工作程序及录取工作纪律等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各省(市、区)招生工作规定和普通高等学院录取新生工作规则,以及《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录取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对符合录取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学院将按“分数优先、志愿平行”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科目成绩优良者优先录取。对填报专业志愿已满,同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学院将根据分数调剂到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对总分偏低或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录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医药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鉴于医药类、护理类专业培养和就业特点,建议残疾考生、肝功能异常者慎报医药类专业。

第十七条 学生入学后,若发现所提供的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登记、学校公示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进行全面资格审查(包括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2022年普通 高考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 工作 ,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标代码:13766)

地址: 福建 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249号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招生层次:本科

学校概况: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校。学校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泉州市区。学校目前开设的本科专业(学制四年):

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智能*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数字媒体 艺术 、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电子商务、国际商务、金融工程、物流管理、审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软件工程(中外合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要求

第四条  2022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 考试 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五条  新生 入学后,英语作为公共必修课程进行教学。

第六条  软件工程(中外合作)专业要求英语高考总分不低于90分。

第七条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的出档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低于有专业 志愿 考生”规则进行录取。在考生投档分相等的情况下,按各省 平行志愿 投档同分排序规定执行,如仍相同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

第十一条  艺术(美术)类考生:

1、福建省考生:根据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定,按照艺术类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2、其他省份考生: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明确规定综合成绩(投档成绩)计算办法的,按照各省文件执行。

第四章    奖助学措施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从 学费 收入中提取6%,用于在校学生的奖励与资助,建立了“奖、助、减、勤、缓、补、贷”资助体系。

第十三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宇翔奖学金”等奖学金,资助品学兼优学生。

第十四条  我校正式录取的计划内统招本、专科考生,均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助学金,在校贫困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设立了 大学生 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安排困难学生勤工助学。

第五章  学习 和生活费用

第十五条  1、学费: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有关规定我校实施自主定价,具体 收费情况 如下:

(1)下列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1800元人民币:

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智能*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电子商务、国际商务、金融工程、物流管理、审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2)下列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3800元人民币:

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3)软件工程(中外合作)专业每学年学费为36000元人民币

2、住宿费:6人间1900元/年.人,4人间2100元/年.人(含定额水电费:每生每月5度电,2吨水)。

3、其他相关费用按照物价局批准的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4、退费办法:学生因转学、退学等原因终止学业的,其代办费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费394号)的规定清退。

第六章  毕业生 学历、学位 证书

第十六条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 毕业 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 书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泉州信息工程学院,该证书在教育部电子注册。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规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十七条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与美国宾州滑石大学合作举办软件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软件工程(中外合作)经教育部批准设立。该项目学生全部学业在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完成,达到培养要求者,可同时获得泉州信息工程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中国教育部认证的美国宾州滑石大学颁发的理学学士学位证书(The degree of Bachelor of Science)。

第七章  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249号

邮编:362000

联系人:李老师

学院网址:

咨询*:0595-22789708、22789808、22789648(传真)

咨询QQ:951312693、1459463958

咨询微信:qzxxgcxyzsb

投诉*:0595-22767537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本章程由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西安思源学院招生简章

西安思源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是陕西省教育厅等八厅委批准设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高校。现有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思源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安思源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安思源学院

国标代码:13121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思源学院

第六条 证书类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条 办学地址:西安市东郊水安路28号(710038)

第八条 学院网址:

第九条 联系方式:

咨询*:029-82601888

传真:029-82601785

咨询QQ:3007385357  3007385360

招生办微信公众号:西安思源学院招生办(xasyxyzb)

第三章 学院简介

第十条 西安思源学院简介:

西安思源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高校和陕西省教育厅等八厅委批准设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高校。东依白鹿原,西临浐河灞水,南眺巍巍秦岭,北瞰世界园艺博览会园址,环境优美,空气清新,风景宜人。学校成立于1998年。建校以来,始终以创新教育为引领,以建设高水平大学为目标,以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高效管理平台建设为主线,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和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推动了本科教育质量不断提高,高职教育特色日益凸显,研究生教育格局逐步形成,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工、文、经、管、教、法、艺、医等多个专业学科,本科、高职、继续教育及研究生等多种教育形式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大学。现有60余个本科和高职(专科)专业,校园占地1900余亩,全日制在校学生20000余人。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我校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学校设置预留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普通本科预留计划不超本科计划总数的1%。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招生录取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则。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报考我校的考生,省控线以上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五条  对北京、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河北、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综合改革省份报考考生,按照我校提前公布的选课要求执行,录取按照生源省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投档考生在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照考生位次从高到低录取。若无位次,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文综、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理综、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在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我校书法学专业涉及到的专业课校考省份,专业课以我校校考成绩为准。其他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无统考或联考的省份承认其他院校相同或相近艺术专业课成绩。

陕西省广播影视节目*、播音与主持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有特定录取要求的省份,按照生源省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相关规则执行。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我校对报考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的考生有身高、形体、容貌方面的行业标准,建议考生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报考。

第十九条 往届毕业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毕业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条 认可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等优惠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英语相关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我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三条 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或与部分省份招生政策不一致,则以考生所在省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四条 学校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为使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国家划拨的专项资助资金外,还设立了校级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以及各种校内勤工助学项目,形成了学校配合国家政策,以奖、助、贷为形式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学校还大力开辟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在新生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贫困生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限额12000元/年•生;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国家助学金:特殊困难助学金:3800元/年•生;一般困难助学金:2800元/年•生;

校级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生;二等奖学金:800元/年•生;三等奖学金:500元/年•生。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抄送的收费标准收费。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束后可登陆各省(区、市)招生信息网或我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由我校签发西安思源学院《录取通知书》,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及时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相关证明,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我校将按规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按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包括体检)不合格者,视情况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西安思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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