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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山东春季高考有哪些院校

2023年12月07日 11:41 |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2023山东春季高考有哪些院校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2023山东春季高考有哪些院校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春季考试招生章程">2022年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2022年 天津 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春季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2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 毕业生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院招生 工作 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根据《2022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规定,已被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 高考 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 志愿 。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 学院名称: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二、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 学院代码:13863

五、 学院地址:

主校区:天津市 河北 区建昌道21号

南校区: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2号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讨论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决策咨询。学院纪委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学院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院根据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 毕业 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2022年天津市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 专业介绍 请登录学院网站()了解。

第八条  学费 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学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学年;住宿费:6人间700元/生·学年;8人间600元/生·学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2022年天津市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如*对当年度学费、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按*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录取时,以考生的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9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 (单科成绩按照合格等第计为20分、不合格等第不计分),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一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分数优先。对投档考生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 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四条 当若干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照技术、综合能力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十五条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车辆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高速铁路动车组*与维护、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5.0(以上专业对口用人单位只招录男生)。

第十六条 铁道工程技术、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路物流管理、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与维护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5.0(以上专业适合男生报考)。

第十七条 铁道桥梁隧道工程技术、智能建造技术、工程测量技术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5.0。

第十八条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等专业建议考生身高男生不低于174厘米,女生不低于165厘米,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5.0(以上专业对口用人单位招录男生比例高于女生)。

第十九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二十条 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 书 ,录取结果同时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  新生 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按时到校报到,报到之日起15日内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天津市人民*奖学金、王梦恕励学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和学费减免等奖助项目,并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 证书 。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 填报志愿 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    址:

电    话:26748181   26744940   26186939

邮    编:300240

地    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

监督举报*:26186927

2022年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根据《2022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规定,已被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 学院名称: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二、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 学院代码:13863

五、 学院地址:

主校区: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

南校区: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2号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讨论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决策咨询。学院纪委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院根据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专业计划详见《2022年天津市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计划》,专业介绍请登录学院网站()了解。

第八条 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学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学年;住宿费:6人间700元/生·学年;8人间600元/生·学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2022年天津市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计划》。如*对当年度学费、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按*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录取时,以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分数优先。对投档考生分类别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 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四条 当若干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十五条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车辆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高速铁路动车组*与维护、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5.0(以上专业对口用人单位只招录男生)。

第十六条 铁道工程技术、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路物流管理、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与维护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5.0(以上专业适合男生报考)。

第十七条 铁道桥梁隧道工程技术、智能建造技术、工程测量技术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5.0。

第十八条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等专业建议考生身高男生不低于174厘米,女生不低于165厘米,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5.0(以上专业对口用人单位招录男生比例高于女生)。

第十九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二十条 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录取结果同时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按时到校报到,报到之日起15日内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天津市人民*奖学金、王梦恕励学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和学费减免等奖助项目,并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    址:

电    话:26748181   26744940   26186939

邮    编:300240

地    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

监督举报*:022-26186927

2023山东春季高考有哪些院校

2023山东春季高考招生的院校有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济宁学院聊城大学东昌学院、齐鲁理工学院齐鲁师范学院等,院校具体信息如下:

1、烟台科技学院

烟台科技学院(Yantai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简称“烟台科技”,是一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2005年的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2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烟台科技学院,由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院校。

2、济宁学院

济宁学院(Jining University),位于山东省济宁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17年,学校成为省级硕士培育建设单位。

3、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Liaocheng University Dongchang College),简称东昌学院,位于山东省聊城市,是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应用技术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2002年4月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

4、齐鲁理工学院

齐鲁理工学院(Qil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是一所民办普通高等院校,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本科高校。[1]  [2]  齐鲁理工学院成立于2005年,其前身为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独立学院),201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普通本科高校。

5、齐鲁师范学院

齐鲁师范学院(Qilu Normal University),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高校,是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高校。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生章程">2021年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春季 考试 招生章程是考生 填报志愿 时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以下是 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 天津 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生章程(包含招收普通高中 毕业生 和招收中职 毕业 生),供大家参考:

一、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2021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招生 工作 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开展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根据《2021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已被春季招生本科层次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 高考 各批次的录取。已被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 志愿 。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四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在津招生代码:1221

五、学院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600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

学院概况:学院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生态高教园区,教育教学设施完善,开设国土资源、建筑工程、房地产、 艺术 设计、经济贸易、管理类等专业及专业招考方向。

教学机构设置:学院教学机构设有5个 二级 分院和3个教育教学部:不动产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设备与信息工程学院、建筑艺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基础课程教学部、体卫艺教育教学部、思政教育教学部。

就业 优势:学院充分利用京津冀整体区位优势,与百余家单位签订了《订单培养就业协议》,用人单位信息库已达2000余家。我院“玑瑛青年创新公社百工众创空间”被认定为天津市众创空间,结合专业优势和教育教学资源,充分为学生创新 创业 实践搭建了平台。

教学模式:学院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适应国家教育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为根本,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为基础,采取“2.5+0.5”、“2+1”、“现代学徒制”、“旺入淡出”多种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同时积极推进国家“1+X” 证书 制度试点,实现人才培养一 书 多证。

高职升本:升本的途径有3种:一是普通类高职升本;二是高等教育 自学 考试;三是网络教育。

学生工作:学院各级党团组织健全,院党委注重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每年培养和吸收优秀青年加入中国*,形成了学生思想上进、刻苦 学习 、积极参加各类比赛和社会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青年志愿者团队:学院团委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从各二级学院选拔出优秀的团员青年成立志愿者先锋队,先后参与了“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第九届全国 大学生 运动会”“中国*天津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志愿服务保障工作,受到各级领导和国内外参会嘉宾的高度赞誉。

学院滨海文化艺术团组织各二级分院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给全院爱好文艺并有一定艺术专长的学生提供了展示自己的平台和发展空间。

第二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 负责讨论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 校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院设有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学院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 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院2021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计划按照天津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具体分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报名资格按照《2021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执行。

第九条收费标准。 学费 :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ž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ž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ž年。住宿费: 4人间,1200元/生ž年;5-6人间,1000元/生ž年。各专业收费办法详见天津市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21年春季 新生 报到须知》。如*对当年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条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 录取以考生文化素质(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9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合格等第计为20分,不合格等第不计分)和职业技能考试的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择优录取。当若干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照技术、综合能力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十二条专业录取分数优先。对于投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根据天津市招生委员会规定,考生须参加普通高考或春季考试招生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市级统考,并且成绩合格,在此基础上以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为依据,根据考生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若干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将按照技术、综合能力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如有调整,以天津市招生委员会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三好学生或区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应届考生。

第十五条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学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应向学院提出请假并发书面传真确认,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2021年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根据《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学生手册》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学院建有完善的资助体系,学生在校期间可参评国家奖学金、人民*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每学年一、二、三等奖学金。

第二十三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1年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有关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 址:.cn

微信公众号:tjgfxy

QQ咨询:585797373(春季招生咨询)

E-mail:tjgfxyzb@163.com

咨询*:(022)63303817、63303848

纪检监察室*:(022)63303800

传真:(022)63303873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600号

邮编:300270

二、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2021年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开展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根据《2021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已被春季招生本科层次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已被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在津招生代码:1221

五、学院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600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

学院概况:学院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生态高教园区,教育教学设施完善,开设国土资源、建筑工程、房地产、艺术设计、经济贸易、管理类等专业及专业招考方向。

教学机构设置:学院教学机构设有5个二级分院和3个教育教学部:不动产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设备与信息工程学院、建筑艺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基础课程教学部、体卫艺教育教学部、思政教育教学部。

就业优势:学院充分利用京津冀整体区位优势,与百余家单位签订了《订单培养就业协议》,用人单位信息库已达2000余家。我院“玑瑛青年创新公社百工众创空间”被认定为天津市众创空间,结合专业优势和教育教学资源,充分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搭建了平台。

教学模式:学院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适应国家教育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为根本,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为基础,采取“2.5+0.5”、“2+1”、“现代学徒制”、“旺入淡出”多种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同时积极推进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实现人才培养一书多证。

高职升本:升本的途径有3种:一是普通类高职升本;二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是网络教育。

学生工作:学院各级党团组织健全,院党委注重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每年培养和吸收优秀青年加入中国*,形成了学生思想上进、刻苦学习、积极参加各类比赛和社会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青年志愿者团队:学院团委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从各二级学院选拔出优秀的团员青年成立志愿者先锋队,先后参与了“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中国*天津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志愿服务保障工作,受到各级领导和国内外参会嘉宾的高度赞誉。

学院滨海文化艺术团组织各二级分院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给全院爱好文艺并有一定艺术专长的学生提供了展示自己的平台和发展空间。

第二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 负责讨论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院设有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学院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院2021年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招生计划按照天津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具体分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报名资格按照《2021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执行。

第九条收费标准。学费: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ž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ž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ž年。住宿费: 4人间,1200元/生ž年;5-6人间,1000元/生ž年。各专业收费办法详见天津市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21年春季新生报到须知》。如*对当年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 按工程技术类和管理服务类分类别录取。根据考生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进行录取。当若干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照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十二条专业录取分数优先。对于投档考生,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考生所属类别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天津市招生委员会规定,考生须参加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全市联考,并且成绩合格,在此基础上以考生文化基础和综合能力考试总成绩为依据,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若干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将按照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如有调整,以天津市招生委员会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三好学生或区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应届考生。

第十五条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学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 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应向学院提出请假并发书面传真确认,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2021年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根据《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学生手册》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学院建有完善的资助体系,学生在校期间可参评国家奖学金、人民*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每学年一、二、三等奖学金。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1年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有关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招生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 址:.cn

微信公众号:tjgfxy

QQ咨询:585797373(春季招生咨询)

E-mail:tjgfxyzb@163.com

咨询*:(022)63303817、63303848

纪检监察室*:(022)63303800

传真:(022)63303873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600号

邮编:30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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