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师招聘# 导语】2019内蒙古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引进编制内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5人,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上午09:00时—2019年6月7下午18:00时。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全面实施“强校、人才兴校”战略,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设一支面向未来,适应学院高质量发展的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结构优化的高水平师资队伍,根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阿拉善盟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阿拉善盟人才引进和流动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师资队伍现状,2019年上半年学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5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为确保引进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院简介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是2011年1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受自治区教育厅和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双重管理,是当地一所高等院校。
学院目前在巴彦浩特、乌斯太两地办学,总占地面积642亩,教学楼、综合实验实训楼、体育馆、图书馆、学生公寓楼等基本设施齐全,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30多家。学院设有医疗护理系、经济艺术系、机电工程系、化工工程系、通用航空系、继续教育学院、基础部、体育教学部、培训部、网络信息中心等教学及辅助部门和8个管理部门。开设高职专业22个,中职专业28个;
国家开放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设专、本科专业22个。现有在校生5794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2533人,电大及成人教育在籍专本科学生3261人。在职教职工400人,其中正教授4人、副高职称教师109人,硕士学位教师28人,在读博士1人、硕士4人。
二、引才原则
面向社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引才基本条件
(一)引进对象(须符合职位表规定的专业及学历要求)
1.全日制博士学位学历研究生、全日制硕士学位学历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获得学士学位往届毕业生)。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具有高级技师资格的高技能人才(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
(二)引进方式
采取笔试+专业测评+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引进,列编管理。
(三)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专业能力强,学术水平较高,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较好。
3.年龄、学历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学士学位全日制本科生的年龄不超过30岁。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要求一致。取得国外硕士学历以上并经国家教育部认定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引进。
4.从其他高校及企业、事业单位引进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为40周岁以下(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应着重考察其之前取得的工作业绩成果及获奖情况等。
以上涉及年龄、学历等要求的时间界点以简章发布之日为限。
(四)引进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面向社会引进5名教师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职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芹拦型件方面的事宜,由学院相关系部负责解释。
(五)下列人员不能引进:
1.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2.已经在盟内列编的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衡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人才引进信息
在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
)、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信息网、官方微信平台等发布人才引进信息。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嫌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115.28.230.52:8029/html/default.html
)。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上午09:00时—2019年6月7下午18:00时。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3.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等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时所用二代身份证或护照等证件要与参加笔试和专业测评时所用证件一致。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至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即可);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即可)。如不能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复审后也无法修改)。
5.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号码在应聘期间必须畅通,*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责任自负。
6.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资格初审
1.初审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审查部门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将及时退回,报名人员要及时补充或说明。
2.严格按照《职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3.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的人员按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交费,报考费为70元。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4.初审时间:2019年5月27上午09:00—6月8下午18:00时。
5.交费截止时间:6月9日00:00时
特别提醒,请所有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初审期间经常登陆报名网站查看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在报名期间已提交了报名申请但审核退回的考生,在资格审核结束前未修改相关信息的,视为报名失败。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登录查看或修改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则由本人负责。
(四)资格复审
报名初审通过并完成网上缴费人员全部参加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6月12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地点: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培训楼。
2.参加复审的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到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资格复审,由组织统战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协同审核。资格复审重点查验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验证报告一份(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cn/xlcx/
进行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4)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职工的,需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5)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专业测评的人员名单在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信息网、官方微信平台进行公示。
4.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务必于2019年6月13至6月14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和专业测评
笔试开考比例(应聘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引才岗位数之比)2:1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开考。
1.笔试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首先进行笔试环节,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者进入专业测评范围,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专业测评。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和专业知识。闭卷作答,笔试时使用汉语言进行作答。
(3)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综合成绩上加2.5分。
(4)笔试时间:2019年6月15日上午09:00-11:30时,详见本人准考证,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5)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专业测评范围的人员,进入专业测评人员名单将通过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信息网、官方微信平台进行公示。
2.专业测评
(1)专业测评考官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和有关专家担任,考官组由7人组成。
(2)专业测评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任教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试讲80分,在20分钟内完成试讲内容;答辩20分,在10分钟内完成答辩内容,满分100分。
(3)同一岗位试讲题目相同,由考官组在试讲前确定,给应聘者提供参考用书,应聘者备考时间为60分钟。试讲时,要求使用粉笔板书教学。
(4)专业测评考官组根据应聘者试讲情况进行打分,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值,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试讲成绩现场公布。
(5)专业测评时间:2019年6月17—6月1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时。详见本人专业测评通知书,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和专业测试通知书参加专业测试。
3.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2.5(民族加分)+专业测评成绩×50%。应聘人员专业测评成绩和考试总成绩通过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信息网、官方微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用;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所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将在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信息网、官方微信平台进行公告。
2.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考察方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3.本次引才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按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综合评议
由学院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相关领导和专家参加,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集体审议评价、综合分析研究,形成综合评价推荐意见,择优进行聘用推荐。
(八)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学院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在应聘人员总成绩的基础上,结合应聘人员综合素质综合评定,集体研究拟引进人选。
(九)公示。拟引进人选将在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信息网、《阿拉善日报》等有关网站、媒体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十)报批。引进人选经公示无异议、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引进人员名单,报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
(十一)聘用及待遇保障。拟引进人选经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按照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办理列编手续。具体待遇保障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人才引进过程中,有关通知、岗位调整、成绩公布、体检、递补、聘用等事项在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信息网、官方微信平台进行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各环节引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人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如遇其他特殊情况,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及时请示阿拉善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考试一律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考试辅导班。
(五)本公告由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统战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政策咨询及监督*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统战人事处:0483-8336096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0483-8336679
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咨询*:0483—8771001
2019年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xlsx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引才工作专项领导小组
2019年5月23日
【 #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内蒙古通辽市第一批次人才引进131人。报名时间:市直引进人才报名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考 网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通辽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通党发〔2022〕10号)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31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126名(详见附件1),市直国有企业计划引进人才5名(详见附件2)。
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采取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和主管部门自主组织实施相岩渣晌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直国有企业人才引进由市国资委组织实施。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和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本科毕业梁轮生需符合国家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名单(2017年公布的第一轮、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均可),研究生要求学历学位证俱全,且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
5.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国(境)外留学归国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具体判定。
7.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含),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含)之前。
8.符合公布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所列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通辽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辞职不足6个月的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市直国有企业与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采取同一方式报名,引进可参照事业单位引进程序,由市国资委组织实施。
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按以下程序执行:
粗锋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市直引进人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进行报名。报名中涉及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条件,由引才单位负责解释。报名时需使用电脑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2.报名时间
市直引进人才报名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3.本次报名不设开考比例。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根据报名及资格初审通过人数确定考试形式(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不计算在报名人数之内)。报名合格人数和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含),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无需参加笔试;超过3:1的(不含),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测评。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报名直接进入考察环节。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和报名人数小于引进计划数的岗位予以核减,报名后在报名网站公布。
4.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和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提示理由,核对后提交再次进入初审环节。
5.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严禁同一考生使用不同信息重复报名,对于重复报名导致系统信息不能确认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笔试
1.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超过3:1(不含)的应聘人员,需参加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在3:1(含)以下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划定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除自主组织实施的单位外,其他市直事业单位笔试科目为两科,满分各100分。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权重比例各占50%。笔试结束后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蒙汉兼通岗笔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文字两种组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蒙古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蒙古文字作答。其他岗位笔试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结束后,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公布。
3.
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笔试由单位自主组织实施。通辽市医院、通辽市第二人民院、通辽市中心血站、通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辽市蒙医研究所(市蒙医医院)笔试由通辽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科目数量、试卷类型和权重比例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需求自主确定。笔试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单位)集体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将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市直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各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的,以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同一岗位末位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已报名成功,无需笔试但需要参加面试的人员,一并参加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cn
)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要求政治面貌为*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所在党支部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由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说课、情景模拟、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详见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在各自官方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2.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组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无符合条件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有符合条件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实行差额考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评估组,出具书面评估意见,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评估结果,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报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
体检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2.试用期。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3.服务期。引进人才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4.取消资格情形。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优惠待遇
(一)安置费
1.博士研究生安置费。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且与用人单位约定3-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30万元。
2.“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置费。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本科或硕士阶段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符合国家教育部公布第一轮和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名单),且与用人单位约定3-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15万元。
3.留学归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置费。市直事业单位引进2022年度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500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软科世界大学排名、*《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U.S.News《全球大学排行榜》排名前500院校其中之一),且与用人单位约定3-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15万元。
(二)职称待遇。市直事业单位刚性引进人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可按学历学位层次认定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认定为中级职称,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工作满两年的可认定为中级职称,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工作满一年的可认定为初级职称。
(三)人才公寓。市直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的,可按程序申请租住人才公寓过渡性住房。
五、其他事项
(一)本年度人才引进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最多递补三次。公示结束无异议之后,办理手续和试用期等阶段不予递补。
(二)本年度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年度人才引进中未尽事宜以及引进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处理,有关信息在相关官方网站上发布。
(四)本公告由通辽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直引进单位咨询*:详见附件1、附件2
市直事业单位政策咨询*:0475-8836716、0475-8836244
市直国有企业政策咨询*:0475-8837012
2:通辽市直国有企业2023年度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第一批次)
原文标题:通辽市2023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
/html/4/Content15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