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重点中专学校排行榜前十名一览表
1、沈阳市金融学校
沈阳市金融学校始建于1979年,全日制普通中专,隶属于沈阳市教育局,是国家级重点和辽宁省示范学校、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是沈阳市重点建设的万人学校。由原沈阳市金融学校、沈阳市财贸学校、沈阳市财会学校和沈阳市商务管理学校(由沈阳市木兰电子学校和沈阳市商业学校组成)重组而成。学校办学规模10000人,其中全日制中专、“3+2”、成人大专学历在校生6000人,培训与技能鉴定每年达4000人次。
2、沈阳铁路机械学校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简称辽轨职院,创建于1950年,坐落在我国重工业基地辽宁省省会沈阳市,是一所以服务轨道交通业为特色、以服务装备*业为主体,全日制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和应用性技术服务并重发展的高职院校。2012年,学院经辽宁省*批准由原沈阳铁路机械学校升格正式成立。
沈阳铁路机械学校六十二年的办学历史中,先后举办过中专、本科和专科教育。多次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辽宁省职业教育示范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多次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机器人”比赛、“文明风采”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3、沈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等专业学校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学校,但是其附属中专是民办的中专。这个中专史建于1953年,前身是沈阳市机电工业学校,曾经是教委评出的全国重点中专,总的来说,在这学校学点技术还是可以的。
4、沈阳志远职业中等学校
沈阳志远职业中等学校是由教育局批准建立的,多学科、综合型正规中等职业学校。学校采用封闭式教学管理模式,教学教务管理专业、严谨,大中专连读,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实现毕业生100%就业实习实训。
学校坐落于沈阳市铁西新区中央大街20号甲,占地面积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拥有现代化的教学中心、生活服务中心、实训基地及学生公寓,校园规划全面合理,整洁干净,拥有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学校现有在校生200人,专任教师260人。
5、辽宁沈阳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
辽宁沈阳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始建于1949年,其前身为沈阳市卫生学校,始建于1949年6月。建校50多年来,学校继承与凝聚了我国医疗卫生教育尤其是护理教育的优良传统与精华,吸收了当代国内外其他院校的办学经验,创建了符合社会发展与需求、适应医疗护理工作需要、具有鲜明特色的护理教育体系、学科专业体系和办学管理模式。如今,学校的学子遍布全国,仅为辽沈地区培养各级各类人才就达15000人。学校现与沈阳医学院同在一个校园内,卫校既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及教吵槐学实验设施,又在图书馆、文体馆、运动场、后勤社会化等方面与大学实行无条件资源共享。
6、沈阳机电工业学校
始建于1953年1月,是一所国家级重点普通中专。建校五十年来,为国家培养优秀大中专毕业生16000余名,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良好赞誉。学校连续三年被省人事厅评为辽宁省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现有在校大中专学生3000人。2002年学校面向全国招生,计划招收初中毕业生1400人。
7、辽宁何氏医学院(中专部)
辽宁何氏医学院附属中专部成立于2012年,开设眼视光与配镜、护理、药剂、制药技术、康复技术和美术设计与*六个专业。依托何氏集团雄厚的师资、科研、临床医疗力量,中专部享有前沿的科研成果、专业的师资队伍和优越的就业实践平台。
8、沈阳辽美中等职业学校
沈阳辽美中等职业学校是由教育局批准建立,多学科、综合性正规中等职业学校。学校采用封闭式管理模式,教学教务管理专业、严谨,中大专连读,中升信友职升学班,美术类升学班,国防班符合各类学生需求,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实现毕业生100%就业实习实训。
9、沈阳现代*服务学校
原沈阳市金融学校 ,始建于1979年,是全日制普通中专,隶属于沈阳市教育局,是坦碧国家级重点和辽宁省示范学校、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是沈阳市重点建设的万人学校。由原沈阳市金融学校、沈阳市财贸学校、沈阳市财会学校和沈阳市商务管理学校(由沈阳市木兰电子学校和沈阳市商业学校组成)重组而成。
10、沈阳师范大学附属艺术学校
沈阳师范大学附属艺术学校(原辽宁省艺术学校,1993辽宁省戏曲学校更名而来)始建于一九五九年,二OOO年晋升为国家重点中等艺术学校。二OO二年,经省委、省*决定并入沈阳师范大学,晋升为高等艺术院校,仍保留中专部更名为沈阳师范大学附属艺术学校。学校现已形成集附小、中专、本科教育于一体的多层次办学体系。
注明:
学校榜单主要依据了学校的社会知名度,升学走向,并通过比较学校师资力量、硬件设施、办学规模面积、建校历史、获得上级荣誉等重点学校指标综合整理而成,供您家小孩报考入学参考使用。
1. 辽宁可以中专升本科的学校有哪些
本科方面
可以考的有
沈阳师范
辽宁师范
沈阳工程
沈阳理工
鞍山科技大(现在好象专叫辽宁科技)
辽东学院
别的我也属记不清了
专科方面就比较多了
比较好的有
辽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沈阳大学
渤海大学
大连轻工
辽宁警官(非公安专业)
还有上面可以考的本科院校的专科
还有一些比较一般的
例如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这样的学校
2. 辽宁三年制中职升本是什么意思
三年制中职升本就是初中毕业,没上高中,读的三年制高等职业学校,三年职业学校皮基丛毕业,想继续深造,可以直接读本科,属于联合办学,国家承认学历。
3. 辽宁省中职升本没考上可以调剂到第一个志愿学校的其他专业吗,在线等
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关于平行志愿,希望以下几点可以帮助到您:
所谓“平行志愿”就是在同一录取批次的院校中,考生可填报若干个平行的院校,然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为: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等院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向各有关高等院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等院校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原则上不燃樱超过计划数的105%)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等院校的要求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C、D等几个平行志愿,如果符合A志愿,则被录取,如果分数不够,则继续检索B志愿,依次类推,直到被符合条件的学校录取。
平行志愿增加了考生的院校选择空间,降低了志愿填报的风险,减少了在高考录取过程中的“撞车”现象。同时,实行平行志愿,能够做到在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增加了招生录取的公平性。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法:
特点:平行志愿所填报的几所学校关系是平行的,都看做是第一志愿,但也有先后顺序。
录取原则:分数优先 遵从志愿 依次检索 一次投档
投档、录取方法:
1、分数优先:高考结束后省招办将所有的考生按类别(文科、理科)从分数高——低排成一队,根据考生的排名,从前到后依据考生的志愿向高校投档,只要前一个考生还没有投档,就不会投档后面的考生;
2、遵从志愿:省招办只向考生填报的志愿学校投档,考生没有填报的学校省招办不会投档;
3、依次检索:填报平行志愿各个省份是有区别的,一般可以填报几所高校(这里以填报四所学校为例,分别是A/B/C/D学校)。当投档到某个考生时,先看A学校,如果此时A学校还有招生名额,就将考生投档到A学校,该考生的投档就完成了,后面的B/C学校就不再投检索了;如果此时A学校已经招满了,就继续检索B学校,情况同前直至D学校,如果D学校也已经招满了,那该考生只能滑档,等待进入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了。
4、一次投档:对于每一个考生来说,在一个批次中,只有一次投档的机会,如前所说,如果考生投档到A学校,由于某些原因(如专业录取分数不够)被A学校退档,那是不可能再投档到后面的B/C/D学校的,只能等待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
填报平行志愿有哪些基本策略?
科学填报平行志愿应把握以下五个原则:
1、把握“有效落差”原则。平行志愿一个主要的特点就是增加了考生选择院校的空间,往往一次可以选择四所院校,但考生在填报过程中一定要利用好这四个选择,不能一味盲目追求知名院校、热门院校。 也就是填报的学校要有梯度。
2、把握“适度博弈”原则。在平行志愿的四所院校中,可以选一所往年录取线比自己高10-20分的院校进行适度博弈,追求一种大家可能在认识上出现的盲区。
3、把握“选择适中”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切实减少了高考录取“撞车”现象,但并不代表没有“撞车”现象。所以在志愿填报过程中,还是要具备一些应有的风险意识,在四个平行志愿中选择两所和自己考分相适应的院校进行填报,以提高自己志愿的有效性。
4、把握“保底锋漏录取”原则。在四个院校志愿填报中,一定要有一所确保录取到符合自己最低要求的院校。
5、把握“专业梯度”原则。实行了平行志愿之后,所有录取院校的分数级差出现“扁平”现象,专业“撞车”成了考生是否录取的很大风险,专业已满,不服从专业调剂已成为院校退档的一个最主要理由。所以,在志愿填报过程中,在考虑到自己的兴趣和意愿最低要求的情况下,一定要掌握专业梯度,服从专业调剂。
可以归纳为:一冲、二稳、三保底,学校有梯度,专业要服从。
平行志愿填报误区:
很多家长对此缺乏了解,现针对以下三大容易出现的误区提供参考意见。
误区1:大平行志愿不必考虑志愿顺序
纠正:平行志愿是有顺序的
平行志愿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以平行志愿先后为顺序,进行逐一检索,只要满足高校录取条件则会被投档到该校,该校后面的志愿作废,不再起作用。
提醒:填报院校志愿时,可参考往年各校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顺序填报,8个平行志愿,1-2可以冲一下高分学校,3-5可以选择相对稳妥的学校,6-8则必须选择保底学校防止本科滑档,杜绝稳妥学校和保底学校填在前面,出现志愿作废,浪费考分的懊悔局面。
误区2:第一志愿录满就不再录第二志愿、第一志愿能保证专业第二志愿就不能保证
纠正:高校录取时,无法知道第几志愿,所有志愿享受同等权利。
提醒:高校在录取时,系统会自动屏蔽您的志愿顺序,国家实行平行志愿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出现高分低就,高分落榜的现象,投档时只看分数并不看志愿顺序,不管填第几志愿,进档后只要分数够专业要求,必须满足!所以某些院校所述的情况是绝对不会出现的。
误区3:既然平行志愿权利相等,是不是就可以随便冲?
4. 2020年辽宁省中职对口升学可以考到哪些学校
中职对口分本科和大专,2020年毕业的是有本科的,需要在去年11月份进行高考报名才能回参加,大专也是,本科的少答,大专的通常这一类的学校有20-30家.
这20-30家通常以打单招考试为主.确切的学校需要到省招生考试网上查,也有专人微信给你提供帮助.
通常你所在学校的
招生办有这方面的信息,你可以查询和报名.对口升学需要在去年11月填报高考个人信息,过期不候的.如果没有填报,可能会遇到麻烦.
单招学校正常年份从3月份开始考试,到所报学校考试,科目一般很少,也有面试没有笔试的学校,几天后就会告诉你录取了没有,录取了要在群里确认并交学费,没在指定时间内交费视为放弃.大部分单招考试都是6月份高考之后半个月或20天后进行.由于今年高考推迟,所以会有变动.
5. 我想问一下,2019年辽宁省中职升本对口高考,假如说第一志愿填报的大学没有被录取,且还服从分配到同
填写服从调剂往往能够增加被录取成功率。因为在冲刺第一志愿大学失败后,选择服从调剂的考生,系统会自动把档案抛给第二志愿大学,如果符合其录取分数线,会自动被录取,从而赢得主动权。
6. 2019年辽宁省取消中职升本
你好,不会取消的,中职也可以参加考试考本科的额,放心好了,你可以按照今年的考试科目好好学习和复习,不会取消的,放心好了,好好努力,祝你顺利,望采纳。
7. 辽宁省中职升本460分能报考什么学校
如果属于职业高中,可以与普通高中一样,正常的考大学,460分够进二本的条件,你可以根据高考指南去报学校。
如果属于职业中专学校, 只能报考自考大专院校,是不能报自考本科院校的。
8. 辽宁省2019年中职升本对口高考,各个大学的录取中职升本的考生的时间
在市场经济条件复下,大专制毕业生却找了不需学历的工作,这很正常。大学拓招以后,大学生毕业后国家不包分配,大学招生也不保证毕业生能专业对口,完全由市场决定。专科毕业生在没有证明自已能力如何的条件下,做为企业恳定会招学历高一级的本科生。这样就会有部分专科生想?大城市或者想找到专业对口或需要学历的单位肯定有困难。但?者认为在不需要学历的单位也可以干出大事,重点大学毕业的不也有*猪肉的吧?但最后还是干出了一番大事?I。包括著书立说。同时也可以在不需学历的岗位上,干出成绩后再跳槽。
9. 辽宁中职升本(高考后一年学专业课)考试毕业证和正常统招本毕业证一样吗
你好,只要你考上了本科,也是算统考的,毕业证和统考都是一样的,放心好了,祝你顺利,望采纳。
学生转学应当在同类型、同层次、同批次院校之间进行,且其录取时的高考分数应当达到拟转入学校当年相同生源地学生的最低录取分(拟转入专业分)这个大学很难转的,几乎不可能转的了,当然你关系强大就另当别论,首先你转校,必须你本校同意放你走,本校班主任、教务处、主管院长签字给你转学籍,笑迹,再就是你们当地省教育厅主管部门签字确认,给你调电子档案学籍,然后有另外一个大学愿意接收你,程序麻烦,一般是不会让你转的,让你转了,就相当于白白浪费了该校一个宝贵的录取名额,且学校又损失一笔收入了。
附:辽宁省大学转学相关规定
为加强学校的教学管理秩序,完善学籍管理制度,使转学、转专业工作能够有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
2005年2月4日)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教办发[2005]190号)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转学
(一)学生一般应在本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二)转学只能在同层次同批次院校间进行。提前批次并有特殊要求所录取的学生,一般不予转学。同批次之间的转学,原则上应达到转入学校当年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三)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为非计划内的;
4.指标生、指令生、国防生、调剂生,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5.在同一城市院校的;
6.部队院校转入地方院校的;
7.初中起点大专班五年制的,前三年期间;
8.大学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的;
9.应予以退学的;
10.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条 转专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市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确认,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4.给优秀学生重新选择专业开设绿色通道,第一学年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5%的学生有一次重新选择专业的资格。在符合转专业规定的前提下,经本人提出申请,转出转入学院同意后,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转入专业加试考试,考试合格后由教务处审批,择优转入;
5.因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变化及学校学科调整的需要,经学生本人同意而调整专业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未满一学期的;
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专业转入上一批次专业的、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特殊类型专业学生,如指标生、指令生、国防生、调剂生,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4.跨科类的(艺术类和普通类之间);
5.大学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的;
6.应予以退学的;
7.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特殊理由不予考虑转专业:
1.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专业转入理学、工学专业者;
2.在学籍桥旦处理过程中者。
第三条 转学程序
(一)对于符合以上转学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学。
(二)对于申请转出的学生,程序如下:
1.学生本人填写《辽宁科技大学转学申请与审批表》,经学生所在学院讨论研究,确认学生申请的适当性,如同意转出,则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并注明符合转学条款,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证明材料及该学生成绩单一份(加盖转出学院公章)报教务处审核。如不同意转出,应将书面意见通知学生本人;
2.教务处处务会研究审核,报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以函件形式征询拟转入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意见;
3.在收到拟转入学校同意接收的书面函件后,教务处向省教育厅申领《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教育部统一印制,一式五份),经主管校长审批签字盖章后,以函件形式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送拟转入学校签章;
4.我校接到拟转入学校返回的签章同意的申请表后,连同以下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审批:碰消并
(1)盖有省级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一份(加盖学校公章);
(2)接收学校当年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加盖学校招生部门公章);
(3)转学学生的在校表现(加盖学生部门公章);
(4)转学学生的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5)转学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因身体原因转学的,需要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
5.我校收到教育厅批准(含拟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厅批准)的转学申请表后,通知学生按规定程序办理离校手续。
(三)对于申请转入的学生,程序如下:
1.拟转入我校的学生应通过转出学校学籍管理部门书面与我校协商,并提供以下材料:
(1)盖有省级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一份(加盖学校公章);
(2)转出学校当年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加盖学校招生部门公章);
(3)转学学生的在校表现(加盖学生部门公章);
(4)转学学生的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5)转学学生的在籍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转学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因身体原因转学的,需要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
2.收到转出学校的商转函及相关材料后,教务处应认真审查转出学校提供的新生录取名册、转出学校的当年最低录取分数线等材料。审查通过后,通知学生到我校填写《辽宁科技大学转学申请与审批表》并接受面试和体检,面试小组成员由教务处和拟转入学院相关人员组成。面试和体检合格的,教务处将学生有关材料转拟转入学院;
3.拟转入学院根据办学资源和专业要求,同时按照第四条第四款的要求认真审核学生材料并形成学院意见报教务处;
4.教务处审核后将我校是否接收意见通过函件通知转出学校;
5.接到转出学校的《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教育部统一印制,一式五份)(盖有转出学校公章)后,报主管校长签批,转回转出学校;
6.接到两校主管教育厅审批同意后的《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教育部统一印制)后,由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学生转学应当在同类型、同层次、同批次院校之间进行,且其录取时的高考分数应当达到拟转入学校当年相同生源地学生的最低录取分(拟转入专业分)这个大学很难转的,几乎不可能转的了,当然你关系强大就另当别论,首先你转校,必须你本校同意放你走,本校班主任、教务处、主管院长签字给你转学籍,笑迹,再就是你们当地省教育厅主管部门签字确认,给你调电子档案学籍,然后有另外一个大学愿意接收你,程序麻烦,一般是不会让你转的,让你转了,就相当于白白浪费了该校一个宝贵的录取名额,且学校又损失一笔收入了。
附:辽宁省大学转学相关规定
为加强学校的教学管理秩序,完善学籍管理制度,使转学、转专业工作能够有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
2005年2月4日)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教办发[2005]190号)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转学
(一)学生一般应在本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二)转学只能在同层次同批次院校间进行。提前批次并有特殊要求所录取的学生,一般不予转学。同批次之间的转学,原则上应达到转入学校当年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三)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为非计划内的;
4.指标生、指令生、国防生、调剂生,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5.在同一城市院校的;
6.部队院校转入地方院校的;
7.初中起点大专班五年制的,前三年期间;
8.大学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的;
9.应予以退学的;
10.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条 转专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市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确认,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4.给优秀学生重新选择专业开设绿色通道,第一学年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5%的学生有一次重新选择专业的资格。在符合转专业规定的前提下,经本人提出申请,转出转入学院同意后,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转入专业加试考试,考试合格后由教务处审批,择优转入;
5.因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变化及学校学科调整的需要,经学生本人同意而调整专业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未满一学期的;
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专业转入上一批次专业的、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特殊类型专业学生,如指标生、指令生、国防生、调剂生,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4.跨科类的(艺术类和普通类之间);
5.大学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的;
6.应予以退学的;
7.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特殊理由不予考虑转专业:
1.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专业转入理学、工学专业者;
2.在学籍桥旦处理过程中者。
第三条 转学程序
(一)对于符合以上转学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学。
(二)对于申请转出的学生,程序如下:
1.学生本人填写《辽宁科技大学转学申请与审批表》,经学生所在学院讨论研究,确认学生申请的适当性,如同意转出,则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并注明符合转学条款,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证明材料及该学生成绩单一份(加盖转出学院公章)报教务处审核。如不同意转出,应将书面意见通知学生本人;
2.教务处处务会研究审核,报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以函件形式征询拟转入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意见;
3.在收到拟转入学校同意接收的书面函件后,教务处向省教育厅申领《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教育部统一印制,一式五份),经主管校长审批签字盖章后,以函件形式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送拟转入学校签章;
4.我校接到拟转入学校返回的签章同意的申请表后,连同以下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审批:碰消并
(1)盖有省级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一份(加盖学校公章);
(2)接收学校当年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加盖学校招生部门公章);
(3)转学学生的在校表现(加盖学生部门公章);
(4)转学学生的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5)转学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因身体原因转学的,需要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
5.我校收到教育厅批准(含拟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厅批准)的转学申请表后,通知学生按规定程序办理离校手续。
(三)对于申请转入的学生,程序如下:
1.拟转入我校的学生应通过转出学校学籍管理部门书面与我校协商,并提供以下材料:
(1)盖有省级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一份(加盖学校公章);
(2)转出学校当年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加盖学校招生部门公章);
(3)转学学生的在校表现(加盖学生部门公章);
(4)转学学生的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5)转学学生的在籍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转学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因身体原因转学的,需要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
2.收到转出学校的商转函及相关材料后,教务处应认真审查转出学校提供的新生录取名册、转出学校的当年最低录取分数线等材料。审查通过后,通知学生到我校填写《辽宁科技大学转学申请与审批表》并接受面试和体检,面试小组成员由教务处和拟转入学院相关人员组成。面试和体检合格的,教务处将学生有关材料转拟转入学院;
3.拟转入学院根据办学资源和专业要求,同时按照第四条第四款的要求认真审核学生材料并形成学院意见报教务处;
4.教务处审核后将我校是否接收意见通过函件通知转出学校;
5.接到转出学校的《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教育部统一印制,一式五份)(盖有转出学校公章)后,报主管校长签批,转回转出学校;
6.接到两校主管教育厅审批同意后的《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教育部统一印制)后,由学校办理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