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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师范学院代码 陕西省各学校的代码

更新:2023年07月15日 18:30 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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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各学校的代码

2009年考生报考陕西高校代码

10698西安交通大学
10697西北大学
10699西北工业大
10700西安理工大学
1070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0702西安工业大学
1070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10704西安科技大学
10705西安石油大学
10705西安石油大学
10708陕西科技大学
10709西安工程大学
10710长安大学
1071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10716陕西中医学院
10718陕西师范大学
10719延安大学
10720陕西理工学院
10721宝鸡文理学院
10722咸阳师范学院
10723渭南师范学院
10724西安外国语大学
10726西北政法大学
10727西安体育学院
10728西安音乐学院
10729西安美术学院
10828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0966杨凌职业技术学陆缺院
11080西安文理学院
11395榆林学院
11396商洛学院
11397安康学院
11400西安培华学院
11400西安培华
11560西安财经学院
11560西安财经学院
11664西安邮电学院
11736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11826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1840西安医学院
12510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12712西安欧亚学院
12713西安外事学院
12714西安翻译学院
12715西京学院
12827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2828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12829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12830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2831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13121西安思源学院
13122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13123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13124西安三资职业学院
13125陕西服装艺术职业学院
13566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13567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13568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13569西安科技商贸职业学院
13570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3677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13678西北大学现代学院
13679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13680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
13681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
13682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
13683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13685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学院
13737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13738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
13819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13894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
13932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13945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13946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13947西安职业技术学院
13948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13949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13950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13951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13952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13953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14028陕西青年职业睁悉纳学院
14029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14029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14030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14031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14041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
14042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14222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50083陕西航天职工大学
50989西安航空职工大学_
50990西安飞机工业公司职工工学院
51006西安铁路工程职工大学
51009西安电力机械*公司机电学院
51010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职工大学
51025陕西教育学院悉没
51373陕西工运学院

渭南师范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代号是什么 - 百度...

广播滚缺电视编导代码是08,在陕西文史类招收33人,理工类招收11人。时间允许的话最好打招办的*确认一下。招办*和招生网址楼上已经说啦。这个专业在传媒工程系,咨询*0913-2133965。

渭南师范学院前身是1923年简历的赤水职业学校,经历了原渭南师范学院、渭南师范专科学校、渭南教育学院郑裂和渭南五七大学,到2000年更名的渭南师范学院。学院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与多所高校联合培养硕士喊备闭、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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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咸阳师范学院,渭南师范学院,榆林学院,安康学院,商洛学院的代码和专业代码【文科】:榆林高等专科学校 6132, 安康师范专科学校 6133 ,商洛师范专科学校 6134 ,渭南师范学院 6118。

咸阳师范学院(Xianyang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咸阳师院”,位于陕西咸阳,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普通省属本科院校,是陕西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单位、省级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截至2019年4月,学校下设16个二级学院,有本科专配御桐业54个(涉及9个一级学科门类,涉及理学类专业12个,文学类专业7个,艺术类专业培坦11个,管理学类专业6个,工学类专业9个,教育学类专业4个,历史学类专业1个,法学类专拆念业2个,经济学类专业2个)。

陕西:渭南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渭南师范学院,英文名:WeinanNormal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为10723。互联网域名为 。办学地点及校址:

1.渭南师范学院朝阳校区: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邮编:714099,开办专业:经济学、思想政治教育、中国*历史、社会工作、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英语、商务英语、日语、俄语、朝鲜语、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物理学、化学、应用化稿岩学、地理科学、生物科学、心理学、材料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能源化学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农业电气化、农业资源与环境、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表演、戏剧影视文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

2.渭南师范学院富平校区: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怀德大道西段,邮编:711700,开办专业:美术学、书法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

第三条渭南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现有朝阳、西岳、汉马、富平四个校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67亿元,馆藏图书229万余册,电子图书120万册,中外文数据库21个,数字资源实现学科全覆盖。现有15个二级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开设62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世衫、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招生,在校生18000余人(含港澳台高校交换生和韩国、泰国等国留学生)。

第四条学校主管部门为陕西省教育厅,办学性质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普通本科学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要求的,搜敬腔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渭南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渭南师范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第五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录取注册后具有渭南师范学院和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两校学籍,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渭南师范学院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渭南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渭南师范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对符合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学士学位。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学校成立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规则的确定等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和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纪检监察机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在陕西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行政机构的政策要求,确保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数量与质量、各专业社会人才需求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我校2021年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十一条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的计划以教育部审批后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为准。学校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保证公平的原则,主要用于平衡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和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招办(指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监督,学校负责”的原则,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政策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四条各专业(类)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我校不做额外限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我校无特殊要求。

第十五条专业分配原则为: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分数相同时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列的位次先后顺序进行录取,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排列位次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满足专业录取条件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严格按照学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各省份公布的方案及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认可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艺术类招生录取,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普通文理招生录取。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除陕西省书法学专业外,我校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或联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办(或省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本科省控线。按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按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各省招办(或省考试院)如有统一特殊规定,则执行各省招办(或省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陕西省书法学专业录取,文化课成绩达到陕西省规定分数线(艺术类相关专业有省统(联)考要求的须省统(联)考成绩合格),依据我校校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及专业课成绩均相同,则按照文化课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及专业课成绩均相同,则按照文化课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一条报考高职单招本科的考生,须参加陕西省招办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且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均相同,则按照文化课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二条专升本考生,依照建档立卡专项计划、退役士兵单列计划、普通本科和职教本科计划,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按照文化课考试的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成绩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三条报考外语专业考生的外语口试要求执行各省市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报考非外语类专业考生的外语语种不作限制。新生入学后,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开设大学英语,学生可选修大学日语、大学朝鲜语、大学俄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公共外语课程统一开设大学俄语。

第五章新生入学与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在开学报到前持有关证明向我校教务处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请假逾期或未办理保留学籍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学校在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招考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七条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及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对当年学费标准有调整的,学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渭南师范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学校招生咨询*:0913-2136900,0913-2133210,监督投诉*:0913-2133950。招生信息网网址: .

第三十一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渭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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