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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招生网 陕西:咸阳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3年07月14日 22:24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咸阳师范学院招生网 陕西:咸阳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咸阳师范学院招生网 陕西:咸阳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咸阳师范学院2020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咸阳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省属本科院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咸阳,有渭城、秦都两个校区,高职教学点位于秦都校区。学校乎悉占地800余亩,另有实习实训基地2650亩,校舍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
学校设有16个二级学院、33个研究机构,本科专业54个(师范类专业19个、非师范类专业35个),涵盖文学、理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高职专业11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1250余人,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400余人,博士、硕士占比80%以上。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高度重视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开展赴菲律宾、泰国担任汉语志愿者项目,赴新加坡幼儿园任教项目,赴韩国开展交换交流、游学活动, 以及通过“2+2”“3+1”的形式赴美国、韩国留学攻读双学位项目,为学生出国留学、实习实践搭建平台。先后聘请10个国家的100余位外籍教师来校任教,已培养留学生650多名。
2020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一、招生对象
申请参加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且具有有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二、2020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类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计划数
旅游类
旅游管理
三年
文史
500
教育与体育类
学前教育
S
三年
文史
汉语
S
三年
文史
应用英语
三年
文史
旅游类
旅游管理
三年
理工
教育与体育类
学前教育
S
三年
理工
应用英语
三年
理工
计算机类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理工
注:标注“S”的为师范类专业。分专业计划数按考试报名的实情动态调整。
三、综合评价内容
文化素质测试: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另行组织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机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储备、职业兴趣爱好等。
四、职业适应性测试报考流程
依据我校招生专业,学校拟申请成为计算机类型橡、旅游类、教育与体育类机测考点。机测考点院校最终以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
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内容
考生提出入校申请
3月2日9∶00至3月9日17∶00
1.考生提出入学申请前,须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观看机测视频并确定拟报专业类;
2.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 ),向我校校提出入学申请。
专业志愿填报
专业类测试
申报
准考证打印
3月5日8:00至3月9日18:00
1.已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于2020年3月5日8:00至3月9日18:00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 / ),进入我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管理系统(用户名为高考报名号,密码为666666),选报专业,明确本人录取专业调剂意见;
2.考生根据报考专业完成所属专业类测试报名(考生可报名参加1个或多个专业类的测试,但每个专业类的测试只能参加1次),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所有网报步骤 ,缴费成功后方可打印我校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准考证;
3.在其他考点参加过相同专业类测试的考生,无需再次在我校考点参加相同专业类测试。
职业适应性
测试
3月14日至15日
1.测试地点:咸阳师范学院(咸阳市文林路43号)渭城校区
2.测试方式:机试
预录取名单
公示
3月26日17∶00前
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
注册报到
3月31日9:00至17:00
预录取考生持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准考证及本人第岁租乎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校秦都校区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综合评价成绩认定办法
综合评价总成绩300分,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成绩满分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成绩以省招办提供的考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物理、化学、生物等七门课成绩为基础, 经过赋分(赋分标准:A级100分、B级80分、C级60分),以其算术平均值计入综合评价总成绩。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参照,不计入总成绩。
六、录取规则
1、学校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按综合评价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结合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综合评价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2、各专业预录取人数由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总数、实际报考情况、学生综合评价结果及办学条件等情况决定。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D级者或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含有D级者,不予录取。
七、收费标准
我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遇陕西省物价部门调整本年度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按照陕西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
八、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业优秀奖学金、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九、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渭城校区:咸阳市文林路43号 邮编:712000
秦都校区:咸阳市珠泉西路3号 邮编:712025
学校官网:
招生信息网: /
微信公众号:咸阳师范学院招生办
招生咨询*:029-33720888 029-33587688

咸阳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咸阳师范学院,英文名称为Xianyang Normal University。学校性质:陕西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国标代码:10722。办学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邮政编码:712000。互联网域名为: 。联系*:029-33720888。

第三条 学校开设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悔知。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了由校长、主管校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办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贯彻执行及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纪检及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省级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本科预留计划,用于解决招生录取过程中部分省份或者专业报考人数较多等问题,并严格执行录取规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录取工作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办规定,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 新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体制,全面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选拔人才。

第九条 新生录取对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办有关规定。

第十条 学校投档比例的确定分两种情况: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当地省级招办投档比例确定;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报考情况,投档比例不超过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20%。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际之间经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办同意对招生计划做适量调整。

第十一条 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对进档考生根据碧缓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按照分数分科类划定录取分数线。

第十三条 考生的专业安哪戚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以其专业志愿为依据,按照专业志愿清方式确定专业。即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该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对第一专业志愿未满足的考生,根据学校招生专业计划依次考虑其第二及后续专业志愿。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等综合因素安排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将以相关科目成绩和英语成绩等作为录取参考。对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学校的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合格;日语专业不限外语语种,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合格。报考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体育教育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体育专业招生专业课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符合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专业录取要求,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各省招办如有特殊规定,则同时执行各省招办的特殊规定。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没有校考的省份,使用考生所在省的专业课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符合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各省招办如有特殊规定,则同时执行各省招办的特殊规定。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统一进行全面资格审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生完成学业,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咸阳师范学院毕业证书,达到规定标准的毕业生颁发咸阳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收费、奖助学金

第十九条 收费:学校严格按省市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奖助学金:奖助学金制度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咸阳师范学院招生办*

咸阳师范学院招生办*:029-33720888。

学校地址:

渭城校区: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东段1号,712000。

秦都校区:咸阳市秦都区珠泉西路3号,712025。

学校国标代码:10722。

学校性质:省属全日橡基神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咸阳师范学院招生计划:

1、学校拟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梁亏治区)招生。

2、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批准,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3、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的人数、用途、使用原则、使用方法等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

以上内容参考: 咸阳锋山师范学院官网--咸阳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咸阳师范学院录取分数线2022

咸阳师范学院2022年在陕西省本科二批文科考生中录取的最低分为483分和游早,在山西省最低分为486分。
咸阳师范学磨吵院简称“咸阳师院”,位于陕西咸阳,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普通省属本科院校,是陕西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单位、省级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1978年唤雀12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咸阳师范专科学校”。

陕西:咸阳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咸阳师范学院,英文名称为XianyangNormalUniversity

学校性质: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国标代码:10722

学校网址: /

学校地址:渭城校区: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43号,712000

秦都校区:咸阳市秦都区珠泉西路3号,712025

招生咨询*:029-33720888

第三条咸阳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省属本科院校,陕西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单位。学校位于咸阳,有渭城和秦都两个校区,校园占地824亩,有实习实训基地2650亩,校舍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学校总资产14.57亿元,仪器设备总值1.66亿元。学校现有教职工1250余人,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4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占比80%以上。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留学生100余人。

学校开设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了由校长、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实施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并保持与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沟通。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七条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批准,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八条本科预留计划:普通类专业预留计划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数的1%,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数的15%,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和艺术类专业相同分数及部分专业报考人数较多等问题,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录取工作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采取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新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全面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斗滑信体美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一条新生录取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后续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计划未完成,则将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严格按照学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各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普通文理类专业安排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即从高分到低分(位次)顺序安排考生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空轮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有口试的省(市、自治区)要求考生参加英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不限制应试语种,但考生进校后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语种安排教学。让行

第十八条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除播音与主持艺术外的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陕西省职业教育单招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在文化课过省统考分数线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统考成绩由高分向低分录取,文化课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较高的考生,在文化课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都相同时,则分别按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2021年,我校实施“优师计划”,采取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我省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

报考优师专项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学校、定向就业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级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取消优师专项录取资格。优师专项师范生毕业后到定向县域(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优师专项毕业生须全部按协议定向任教,原则上不得违约,对毕业后拒不按规定履约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第五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统一进行全面资格审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学校培养的本、专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咸阳师范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本科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收费、奖助学金

第二十四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最新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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