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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武汉工程大学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
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武汉工程大学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武工大人发〔2022〕9号)文件规定,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武汉工程大学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科研岗位工作人员122人。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武汉工程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创建于1972年,原名湖北化工石油学院;1980年更名为武汉化工学院;1998年划转到湖北省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2006年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2012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4年,学校整体进入一本并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2018年,学校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现已发展成为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条件较好、实力较强、水平较高、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二、招聘计划
2023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科研岗位工作人员122人。
具体详见《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引进专任教师、科研岗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学校网上招聘系统(product/recruit/defalt/recruitPost.jsp?FM_SYS_ID=hr80)报名,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应聘者须在我校人才招聘平台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
(1)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海外经历证明材料,如拟引进人员为应届博士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等,则需同时上传《诚信承诺书》;
(2)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
(3)个人项目、论文、专利、获奖等学术成果,均须上传相关成果的证明材料。
如:项目立项证明、SCI、SSCI、CSSCI论文检索收录证明(须由中科院开具并注明分区、是否TOP期刊情况)、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
2.关于相关时间节点的说明: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可以按期毕业的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关于学历的说明:《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引进专任教师、科研岗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中学历一栏标明的“博士”,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标明的“硕士”,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
4.关于年龄的说明: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正高职称的可放宽至50周岁。
紧俏学科或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通知或相关事宜。
五、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免笔试,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者均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前期成果和学术水平等方面情况,并形成考核意见。
六、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
根据考生考核结果,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环节考生。
(一)体检和心理测试
体检在校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心理健康测试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
(二)考察
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生自愿放弃拟聘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公示
经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工程大学网站(/rsc.wi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学校审定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学校为新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防疫须知
学校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遵守现场防疫守则。
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者在应聘中违纪违规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武汉工程大学网站(/rsc.wit.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
武汉工程大学网站(/rsc.wi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保持*等通讯工具畅通。
政策
监督举报*:027-87195662 项老师
武汉工程大学
2023年2月8日
附件: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引进专任教师、科研岗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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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大学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部分学科高层次...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我校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物学和中国史学科领域高层次人才和专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湖北大学地处国家中部地区中心城市、湖北省省会——武汉市。
学校是湖北省人民*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00余人,其中正、副教授900余人,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300余人次。
学科门类和专业齐全。
涵盖除军事学、交叉学科以外的12大学科门类,设有24个学科性学院、87个本科专业、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植物学与动物学4个学科进入ESI学科排名全球前1%,4个学科入选U.S.News世界最佳学科,6个学科入选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拥有3个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4个学科群入选“十四五”湖北省高等学校优势特色学科群。
有3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学校建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武汉市)重点科技创新平台41个。
建有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2个、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备案)2个,2个智库入选中国智库索引(CTTI)来源智库。
二、招聘计划
2023年,湖北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物学和中国史学科领域高层次人才及专任教师70名(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须登陆湖北大学招聘网(/renshi.hubu.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备案审批、签订聘用合同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为新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及学历证书方可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防疫须知
学校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者在应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index.shtml)和湖北大学主页网站(http://
)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大学人事处网站()和湖北大学招聘网()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拟聘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
监督举报*:027-88663907(湖北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湖北大学
2023年2月1日
附件:湖北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部分学科高层次人才和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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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大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江苏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其中,具有博士学历或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的紧缺急需学科人员,年龄放宽5岁,紧缺急需的具体学科将在招聘岗位表中予以明确。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3月4日9∶00-9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4日9∶00-9月12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4日-9月13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4日9∶00-9月13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
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我校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4)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二)考核方式:包括心理测试和面试。
心理测试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
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按照江苏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审批后,在50个工作日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0511-88791010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
2.报名技术支持*:025-52616712
江苏大学
2023年3月2日
江苏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 岗位表.xlsx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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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大学路整理的2023年大学招聘教师最新信息 2023年湖北大学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部分学科高层次...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大学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