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2023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18家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430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2023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
一、招聘范围
主要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2021届、2022届)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含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9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初选
采取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初选、考试的方法进行。
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到2023年6月30日。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扫描下方二维码,登陆“2023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报名系统,注册、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
请仔细查看相关职位要求,确认符合岗位条件后再进行网上预报名。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招聘单位的咨询*可以通过附件《岗位汇总表》查询。
网上预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慎重选择。
预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还需根据校园招聘的各招聘单位行程,就近到招聘现场提交个人纸质简历参加初选(校园招聘行程等信息将另行通知公告,可通过报名系统、“青岛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或各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通知)。
各招聘单位负责稿昌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初选通过人员发放考试通知,未通过初选人员可以改报其他招聘单位。
初选结束后,如最终确定的通过初选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比例,按照比例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博士和紧缺急需岗位无报名比例要求,按实际通过初选人数确定。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键指扒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2023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证和学位证均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人员应按规定的结业时间如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
博士和紧缺急需专业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其他人员采取专业测试+笔试方式。
对通过初选的博士和紧缺急需专业岗位人员,由招聘单位确定在当地或回青现场考核。
对通过初选的其他岗位人员,回青进行专业测试+笔试。
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专业测试后,按1:3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具体考试事宜详见各招聘单位网站。
博士和紧缺急需专业岗位,考核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逗*
其他岗位按照专业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公立医院人员,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符合聘用条件的事业单位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简章及公示信息在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首页“公告公示”栏目予以公布。
其他信息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4.各招聘单位咨询*详见需求计划表。
政策
市卫生健康委监督*:0532-85912521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拨打以上*。
2023年1月9日
附件:2023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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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西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吸引聚集更多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推动我市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从2023届毕业生中招聘优秀大学生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闹隐碧业生;
(二)2023届公费师范生;
(三)2023届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详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
(二)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方法及流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序号
类 别
所在高校
时 间
地 点
1综合类
西安交通大学3月1日14:00-17:00交通大学兴庆校区青年之家2卫生类西安交通大学3月2日09:00-12:00交通大学兴庆校区青年之家3综合类西安
电子科技大学3月2日14:00-17:00太白校区食堂三楼4教育类
陕西师范大学3月3日09:00-12:00长安校区上林体育馆外5综合类教育类
西北大学具体时间见所在高校校园网长安校区6综合类
长安大学渭水校区7卫生类
西安医学院未央校区篮球场8综合类
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启真楼一楼大厅9综合类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校区南绣山3.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4)就业协议书。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同场地进行。
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2. 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专业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液举可报考。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考试考核
招聘单位主要采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核。
如同一岗位报名携镇人数较多,也可增加笔试环节。
(四)确定拟聘人选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考试考核结束后确定拟聘人选,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和考察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组织拟聘人员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拟聘人员毕业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集中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内(5年)不得以任何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或参加其他单位的招聘(考)。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方可报考。
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资格。
(三)应聘人员如未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各区县、开发区和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需要,在核定的招聘计划内,可择机赴省外开展进校园招聘。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西安建设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公布的各招聘单位*进行咨询。
*西安市委组织部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7日
附件:
1.校园招聘2023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教育类)
2.校园招聘2023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卫生类)
3.校园招聘2023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综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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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军校中学、广州市黄埔军校小学,是黄埔区教育局与广大附中教育集团合作开办的公办学校,黄埔军校中学为黄埔广附教育集团核心校,黄埔军校中小学均被评为广州市红色教育示范校,两校均致力于打造一流的国防教育特色品牌学校。
两校位于广州科学城核心区域,毗邻金峰和黄陂地铁站,交通便利,校园环境优美。
学校整体规划布局合理,设计精巧、展现独特的军校风格。
学校设施设备齐全,免费为青年教师提供住宿。
为满足学校高起点教育发展需要,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到黄埔军校中学、黄埔军校小学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令2009年第139号) 等规定,广大附中教育集团广州市黄埔军校中学、广州市黄埔军校小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6名。
本次招聘考点设在广州市黄埔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6名。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广大附中教育集团广州市黄埔军校中学、黄埔军校小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2023年毕业生须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研究生所修学的专业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相对应。
具有国(境)外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毕业1年内也视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前)。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历巧12月31日(含)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烂拍员)。
其中: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取得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以放宽到本科学历,不要求学位。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有明确工作经历、学历、学位、专业、获奖等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有关工作经历的要求,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由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报考。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要求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报考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取得相应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中羡,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年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取得时间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2.考生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考生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相对应。
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但还需符合该岗位的年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
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若考生已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证中所任教学科与岗位学科相一致的,可视为专业一致。
教师职称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4.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暂未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或以上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5.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的考生除外;具有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上英语教师职称的除外)。
暂未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公开招聘报名结束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考生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及微信公众号“广州市黄埔军校中学”“广州市黄埔军校小学”相关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2.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要求参加考试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安排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或微信公众号“广州市黄埔军校中学”“广州市黄埔军校小学”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合格的考生,按招聘岗位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环节的人数。
入围综合素质评估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综合素质评估。
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免笔试考生也须参加综合素质评估和面试。
(五)综合素质评估
具体时间、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或微信公众号“广州市黄埔军校中学”“广州市黄埔军校小学”相关通知为准。
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
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岗位类别测试形式A类岗位专业技能测试B类岗位岗位招聘数与通过笔试人数>1:5的岗位现场小组讨论岗位招聘数与通过笔试人数≤1:5的岗位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招聘中,音乐、美术、体育为A类岗位。
其他为B类岗位。
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环节的人数。
入围资格审核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审核。
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核。
(六)资格审核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资格审核采取线上或者线下的形式进行。
具体形式、时间、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或微信公众号“广州市黄埔军校中学”“广州市黄埔军校小学”相关通知为准。
如果线下审核,须考生本人到场。
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
招聘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按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审核的考生。
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材料:
2023年毕业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等)、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资格审核材料清单以后续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或微信公众号“广州市黄埔军校中学”“广州市黄埔军校小学”相关通知为准。
(七)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在资格审核环节后进行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
(八)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或微信公众号“广州市黄埔军校中学”“广州市黄埔军校小学”相关通知为准。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试教形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占应聘总成绩的70%。
(九)体检
总成绩 = 笔试成绩×30% + 面试成绩×7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免笔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按面试成绩排序,仍同分者,则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或微信公众号“广州市黄埔军校中学”“广州市黄埔军校小学”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职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十)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
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素质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其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事业单位按招聘岗位办理转正。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均按照招聘岗位聘用。
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招聘岗位对应的等级,享受招聘岗位待遇。
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
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广州市黄埔区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管理,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工作岗位安排。
人员录用后须服从并接受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定期参加区内交流轮岗。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须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七)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等官方网站公布。
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六、疫情防控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
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黄埔区人民*门户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或微信公众号“广州市黄埔军校中学”“广州市黄埔军校小学”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七、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
网上报名技术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3年1月 29 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广大附中教育集团广州市黄埔军校中学、黄埔军校小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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