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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攻读博士2023招生院校 2023年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 ...

更新:2023年07月05日 10:52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在职攻读博士2023招生院校 2023年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 ...,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在职攻读博士2023招生院校 2023年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

【 #考博# 导语】 考博频道从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了解到,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学历/学位条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2023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博士生新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

注:凡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者,最晚须于2023年新生报到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023年应届毕业的在读研究生,可凭所在高校研究生院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否则不能报考。

(三)由两位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领域的专家(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推荐。

(四)除导师明确规定以外,不限制考生跨专业报考,但在报考前应征得所报考的导师同意。

二、学习形式、学制与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均须全日制脱产学习。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读博期间可与工作单位保持人事工作关系,但在培养期内必须全日制脱产学习。我校不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生。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仅接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山洞的考生,考生报考该学科时须提交“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书”。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三、学费、奖助学金与住宿条件

所有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年。

奖助学金政策请关注学生处网站相关通知。

对北京地区定向博士研究生,我校不安排住宿。其他博士生的住宿年限不超过4年。

四、选拔方式

(一)硕博连读

北京外国语大学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者,按照研究生院的规定和学院的考核办法进行。

(二)本科直博

申请本科直博者,按照研究生院的规定和学院的考核办法进行。

(三)申请-考核制

2023年度我校所有学科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五、报名办法

(一)报考须知:

1.报考前请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中的所有内容,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造成报名无效我校概不承担责任:①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②所提供的信息、材料不完整或不真实。

2.报考类别包括以下两种类型,请正确选择:

(手镇1)非定向:考生在被录取后没有保持人事关系的正式工作单位,读博期间个人人事档案及户口转入我校(户口迁入自愿),毕业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就业。

(2)定向:考生在被录取后仍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保持人事工作关系,读博期间个人人事档案及户口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注: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对口支援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类别均为定向。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仅接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

报名日期:2022年11月5-30日。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教育部统一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cn/ ,点击“考生登录”进入注册、登录界面)上填报信息,并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交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2.邮寄材料至北外研招办:(申请-考核制)

(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2023年博士生报名登记表》原件;

A)凡有正式工作单位的考生,均须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填写毕唯粗意见并签字盖章:

a)报考定向博士研究生者:须在表中相应位置签署“同意报考全日制脱产学习定向博士研究生”意见;

b)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者:须在表中相应位置签署“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意见;

B)应届毕业硕士生由所在高校研究生院(部、处)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

C)其他未就业的非应届硕士的单位意见栏不需填写意见。

(2)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同或相近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原件;

(3)《体格检查表》(按要求在“二甲”<含>以上医院体检完成;或在2022年11月30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体检报告原件);

(4)硕士生成绩单复印件;

(5)往届生须提交: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评阅/评议书及成绩单两项可从本人人事档案、或硕士生毕业院校档案馆复印,之后加盖档案部门或研究生毕业院校研究生院/部/处公章);

应届毕业硕士生需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函件(需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

(6)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双面打印;应届生可提交论文初稿);

(7)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书;(按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招生下载中所提供模板撰写);

(8)外语(第一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9)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论著复印件(封面、版权页和目录);

(10)其他能证明申请人科研水平和学术能力的材料,包括并不限于以下材料(材料涉及时间期限: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之间):

a)申请人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项目任务书复印件,包括项目名称、编号、立项机构、项目简介、已有或预期成果);

b)申请人参加学术会议情况(邀请函、及会议宣读或发表论文);

c)科研、学术获奖情况(获奖证书复印件);

d)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访学、进修情况(邀请函及回国人员证明的复印件)。

注:A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报到后向所在学院补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否则取消博士生入学资格、博士生学籍。

B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的考生随报名材料须一同寄/送所在省级教育厅民教处提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考生资格登记表。

C凡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已取得学历/学位者,须于报名时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上述材料整理齐全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后(不需封面及目录),于2022年11月30日前邮寄至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EMS特快专递或顺丰快递),逾期不再受理。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报名材料共计10项,其中1-7项为必需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材料,报名不予受理,7-10项为申请-考核制考生参加考核资格的评审依据及材料审核重点评分项,请考生认真准备。

3.准考证打印:(申请-考核制)

2023年3月1-10日,考生登录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通过资格审查者,在网报系统上打印《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考前发布的通知

资格审查内容:身份及学位学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应届生:学生证原件;往届生: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海外留学毕业生须同时出留学高校入学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在读期间已获得成绩单原件)。

5.联系方式:

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外东院行政楼303A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2号北京外国语大学

(所有邮寄材料请以邮政EMS特快专递或顺丰快递寄发,不接收其他物流公司快递)

收件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9

咨询*:(010)88816246

传真:(010)88816244

网址:

六、考核及考试程序

(一)申请资格审核与材料评价

各学院收到材料后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并由各招生博士生指导教师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申请资质进行审核和材料评价,以百分制打分,并取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

资格审核与材料评价结果及参加综合考核中综合笔试的准考名单于2023年3月初在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申请资格审核与材料评价的成绩(百分制)构成:

1.往届生:研究计划书:60%;发表论文、论著情况15%;科研项目及学术获奖:15%;参加学术会议或国外访学进修情况:10%。

2.应届生:研究计划书:60%;发表论文、论著情况10%;参加学术会议或国外访学进修情况:10%;学术素养和科研潜质:20%。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

综合笔试:外语笔试(3小时,满分100分)

专业科目笔试(3小时,满分100分)

综合面试:由博士生指导教师组织专家组成面试专家小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百分制打分、撰写评语,取平均分得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综合面试环节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学术素养、学术志趣、研究能力、创新潜力等。

综合笔试、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三)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综合考核成绩计算办法:申请资格审核与材料评价占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30%,综合面试成绩占40%的加权成绩。其中任一环节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外语笔试成绩必须合格,分数不计入最终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研究生院报请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划定。

七、招生计划及录取

(一)教育部2023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最终可录取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2023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为上限。

(二)2023年计划招收校内硕博连读研究生10名左右、本科直博生2名。

(三)每位导师原则上录取0-3名博士生,包括硕博连读、本科直博和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录取专项计划博士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名额单独计算。

(四)各专业方向按考生最终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批后公示。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

八、其它

(一)研招办不提供导师联系方式。

(二)研招办不提供往年博士入学考试试题。

(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010)82301008或(010)82301006-118

传真:(010)82301166

特别提示:留学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学历/学位认证约需要2个月的时间,其他国家约需1个月,请考生尽快办理。

原文标题: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 /info/1074/2803.htm

2023年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 ...


2023年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招生简章已经出来了,深空网整理了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3年MBA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包括报考条件、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信息,仅供各位考生参考。
一、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及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配肢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0号)文件精神,2023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55名,其中学术型90名、专业型165名(含10名大学生士兵计划)。(注:根据往年招生情况,2023年我校招生计划可能会增加,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培团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学习方式和修业年限
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全脱产在校学习方式,修业年限为三年。
四、考生资格审查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饥李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cn,教育网址:,以下简称“院校库”)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
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院校库”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
(一)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院校库”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和科目: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6日上午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我校涉及考试科目为501古建筑复原设计(6小时设计)、502建筑设计Ⅰ(6小时设计)、503城市设计Ⅰ(6小时设计)、504专业设计(6小时))。
(四)考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七、复试
(一)我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资格审查: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八、调剂
我校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而定。调剂的具体要求和程序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院校库”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检
我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复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入学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五)新生报到后,我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七)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一、学费与资助
根据国家规定,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型学费每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型每年7000元。
学校为了保障研究生的生活学习,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0000元/年·人,符合条件研究生可依据学校有关文件提出申请参加评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6000元/年·人,全年按10个月发放)、综合测评学业奖学金(一等8000元/年·人、二等6000元/年·人、三等4000元/年·人,符合条件研究生可申请评选)、科技创新奖学金及“三助一辅”岗位。
按照当前河北省有关政策,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可申请享受“三减一免”资助政策,其他困难学生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

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

【 #考博# 导语】 无 考博频道从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了解到,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湖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较早开办中医本科教育和最早开办中医研究生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是湖北省人民*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湖北省第一所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校、湖北省首批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省属高校。学校现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

一、“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选拔原则。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

二、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及录取类别

学习年限: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不超过6年。

悄卜亮培养方式:全日制。

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2023年9月1日)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弊衫 6.报考中医临床类专业博士研究生,只限医药院校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硕士生,且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或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7.报考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型的考生还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的专业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得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或已获得学术学位型医学硕士学位(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长期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

(2)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二)英语水平及科研成果要求

具体要求符合招生学院规定,详情见各学院招收“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附件2)。《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在校期间学术成果要求的规定》见 /info/1006/5147.htm 。

四、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严格对照报考条件,于2022年11月18日-11月27日登录研招网博士生网报系统( .cn/ )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

2.学籍学历

根据国家教育部对报考资格审查的要求,所有考生必须提供本科(无本科学历,请提供专科学历)、硕士研究生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并确启宽保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在线验证报告在2023年3月前有效,否则不准报考。具体情况如下:

(1)往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双证硕士)须提供本科(或专科)和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授予信息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本科(或专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办法详见: .cn/xlcx/bgcx.jsp (学信网)。如学信网无法做出相关学历在线验证,请提供省级教育相关机构(如湖北省教育厅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此类方法认证周期较长,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学位授予信息认证报告》申请办法详见: .cn/ (学位网)。

3.上传材料

请按照以下顺序*成一个含目录和页码的PDF文件,文件命名为“报考学院+报考导师+考生姓名”,相关表格可在附件中下载。需上传材料内容如下:

(1)《湖北中医药大学报考“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自查表》(附件3);

(2)《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4),包括个人陈述,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及其他原创性科研成果,不超过1500字;

(3)《湖北中医药大学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附件5);

(4)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复印在一张A4上;

(5)本科、硕士阶段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位证书以及学籍学历相关证明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硕士成绩单(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四六级;托福;雅思;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等);

(8)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附检索报告)、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

(9)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往届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附件6);

(11)报考专业领域内两位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附件7),内容包括对考生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身心素质、专业基础和科研潜质等的综合评价,并明确表示是否同意其报考;

(12)报考学院招生细则中所需的其他材料。

4.缴纳费用

报名费用190元,请在通知限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在研招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依次完成网报,上传材料与缴费,三者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11月18日-27日(如有更改及其他缴费要求,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1.初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网报信息进行初审,不符合学校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2.复审

各学院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校、院、导师三级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3.确定入围名单

各学院组织导师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按一定比例(不超过1:3)确定入围学科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

六、学科综合审核

考核具体内容及方式详情见各学院招收“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附件2)。

七、拟录取

1.学院根据导师招生名额,按照申请者学科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依次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申请人科研学术情况、综合考核各项成绩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院或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2.公示结束后,各学院将拟录取名单连同审核相关材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校园网主页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并经体检、政审、签订毕业要求协议、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经公示拟录取的考生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即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往届毕业生入学当年4月份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如无法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将取消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

3.通过“申请-审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要求在录取前通过协议方式签订,须达到导师提出的毕业要求,且不低于以下要求:

(1)中医学学术学位型:有至少2篇与申请专业相关的A类或B类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与申请专业相关的A类论文)。

(2)中药学学术学位型:有至少2篇博士研究方向相关的A类论文。

(3)中医专业学位型:有至少2篇与申请专业相关的A类或B类论文。

八、学费及奖助体系

1.学费标准

学术学位型博士生10000元/年;专业学位型博士生12000元/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我校将及时公布有关收费信息。

2.奖助体系

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其他奖助政策按国家、湖北省及我校相关文件执行。

九、注意事项

1.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对于弄虚作假、违反招生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三年内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取消入学资格。

2.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提交材料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3.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及各招生学院“实施细则”中的报名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审核、不予录取等后果由报名人自己承担。报名费一旦缴费成功不予退还。

4.期刊范围、作者与单位署名要求及我校其他研究成果认定办法等按照《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在校期间学术成果要求的规定》(中医校〔2022〕87号)审定。

5.办理博士入学手续前出现违反校纪校规、不遵守学术道德等、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申请人拟录取资格。

6.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普通招考的专业与“申请-审核”制报名一致。

7.如因教育部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或其他原因引起的信息更新,以最新发表信息为准,请随时关注学校相关通知。

8.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16号

邮编:430065

研究生处主页: /

联系人:郝老师;朱老师

*:027-68890083;027-68890184

附件:2023“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科研计划书.doc

附件: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针灸骨伤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docx

附件:基础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docx

附件:药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docx

附件:中医临床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docx

附件: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政治审查表.doc

附件:湖北中医药大学报考“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自查表.xlsx

原文标题: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 / info/1025/5179.htm

江苏:东南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百...

【 #考博# 导语】 考博频道从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了解到,东南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东南大学2023年计划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学科门类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交通运输、土木水利、资源与环境等工程类以及临床医学类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方式包括: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本科直博。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注: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包括工程类专业博士和临床医学类专业博士)招生工作预计安排在2023年春季,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专项招生另行安排。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吵返,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心理健康。

4.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两封,其中一封推荐信由申请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导师撰写。

5.通过申请考核方式申请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者英语水平原则上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6≥426(合格)或CET-4≥497(良好)或IELTS≥6.0或TOEFL≥85;

②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③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于近三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等),后期将由学院专家小组审核认定。

誉碰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3)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领域连续工作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明(必须由授课单位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

②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三篇以上内容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排名为前五名)。

注:非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即单证)申请者在报名时须已获硕士学位,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按同等学力申请人员对待。

(4)持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大学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和成绩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最迟庆禅在博士入学前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教育部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和要求。

(6)报考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全日制医学硕士往届生,必须在报名前同时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资格证书(专业名称与报考专业一致)、《医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医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专业方向原则上与报考方向一致)。

②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应届生,报名时须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且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是否合格以省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通知为准)。

③报考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

6.通过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者现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或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申请者须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原则上规格化均分不低于80分;对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者可适当放宽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期将由学院专家小组审核认定。

(3)申请专业一般应与硕士专业相同;如跨一级学科申请硕博连读,须提供书面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后期将由学院专家小组审核认定。

(4)我校苏州联合研究生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者,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东南大学硕士学位。

7.通过本科直博方式申请的学生按《东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执行。拟录取为本科直博的学生,请在报名期间与拟录取学院确定导师。

8.根据《东南大学关于推进硕博贯通培养工作的通知》,2021级进入硕博贯通培养体系且通过博士资格考核的学生,拟录取为2023年入学方式为春季入学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为硕博贯通培养申请导师,须按照本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9.其他说明:

(1)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2)申请者须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

(3)申请者如存在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

二、工作程序

1.申请者须按规定时间在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上报名,同时上传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东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2.学院成立专家小组,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报送研招办审定。

3.学院成立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等,在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生一般直接转博,不做硕士学位论文;拟申请硕士学位的,须经报考导师同意,并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转入博士生阶段后,原硕士生学籍自行终止,基本学制与普通博士生相同。

6.拟录取博士生可选择2023年春季或秋季入学,录取资格只在2023年度有效。考生报名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填写入学时间,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7.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类别

(一)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非定向就业:录取前,我校须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就业: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等专项计划考生必须选择“定向就业”。

(二)关于在职人员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1.原则上,我校理工科各学院全日制只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专项计划除外)。

2.非理工科学院允许少量在职人员报考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学院全日制录取人数的8%。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在职考生除满足申请考核的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须于近三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等),后期将由学院专家小组审核认定。

3.在职人员报考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如被录取,保证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参评奖助学金。

4.在职人员报考我校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申请表上填写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否则申请无效;如被录取,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不转人事和工资关系;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评奖助学金。

5.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关于各专项计划招生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扫描后随报名材料一起上传。

2.报考对口援建西部院校等专项计划考生由所在学校(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推荐,按申请考核方式报考,通过资格审核后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待教育部正式下达专项计划后再确定拟录取名单。

3.教育部其它专项计划,待教育部发布相关文件后,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所)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学院(所)的研究生招生情况。若对学院(所)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所)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学院(所)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六、其它说明

1.学籍、学历和学位认证

(1)应届生学籍认证:登录“学信网” .cn ,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

(2)往届生学历认证:登录“学信网” .cn ,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认证报告”;

(3)往届生学位认证:登录“学信网” .cn ,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证书查询,在线申请学位查询,打印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位认证报告”;

(4)持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登录“ ”,进入服务大厅,办理认证报告。

2.档案审核

所有取得拟录取资格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均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并通过档案审核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档案、人事、工资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协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单位,学校今后将对其单位职工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进行严格审核。

3.学费标准

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学费标准如下:

4.我校为了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特设立“博士研究生新生奖”,暂定50名。奖励标准2万元/人。可参考《关于2022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5.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6.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参考书籍和复习资料。

7.若2023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8.若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应届硕士生入学前无法获得硕士学位,经查实取消攻读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9.学校将在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原文标题:东南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 /2022/1031/c6677a425217/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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