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理工大学2014年考研招生简章已公布,具体内容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专升本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具体业务要求之一的人员:
①全国自学考试完成6科以上(含6科)本科主干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②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免试生推荐与接收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推荐免试生须与我校研招办和相关学院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通过我校复试并被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本校及外校普教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在收到我校接收函且取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学生须将正式加盖省(市)高校
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推荐免试登记表寄送我校研招办,并到学生所在学校研招办领取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的校验码,凭校验码于2013年10月10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于11月10日-14日到本校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和图像采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网址:
/pub/yjsb/zsxxw/index.html
)。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所有学科、专业均招收推免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其他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四)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管理类联考科目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只能选择我省所属市州报名点报考,招生单位报名点不接受报考;报考我校管理类联考科目专业(会计硕士)的本省考生只能选择我省所属市州报名点报考,招生单位报名点不接受报考,其他省考生可以参照该省相关规定就近报考;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请牢记报名号和密码)。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报名信息有效)。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cn
,教育网址: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6)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8)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1)推免生在推荐学校报名点报名。
(2)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到本人网上所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考信息;
(3)报考我校的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我省所属市州报名点网上报名,并到本人网上所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考信息。
(4)因考试场地的原因,长沙理工大学报考点原则上不接受校外在职人员和外校应届生报考外校。
3.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5)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在规定的日期内未完成缴费和采集图像者,报考无效。
四、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毕业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4.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5.初试科目:
(1)学术型研究生: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他各学科门类考试科目均设置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共四个单元,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初试科目设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两个单元,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3)统考、联考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以上科目均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
(4)我校自命题科目:其他非统考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范围见我校考试大纲一览表。
(5)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
6.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7.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8.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考试成绩查询方式:
(1)网站: 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
) 。
(2)声讯:16885880(自动台)、1607160(人工台)。
(3)短信:1)移动、电信C网、电信小灵通用户:发送“CJYK#”加“考生编号”(如:CJYK#010203040506078)到1062899261查询;2)联通用户:发送“YKCJ#”加“考生编号”(如:YKCJ#010203040506078)到1062899251查询。
说明:
(1)凡报考我省研究生招生单位的省内考生均可通过以上方式查询,报考外省研究生招生单位的省内考生,其成绩请向招生单位查询;
(2)凡外省报考我省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可通过"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或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查询。
9.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将会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页上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30-50%范围内。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已列入招生简章)。
友情提示:因时间紧迫,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及相关复试要求将在学校及研究生部网站上直接公布,不再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10.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
⑴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经本科毕业的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在线验证报告,打印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读的考生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在线验证不成功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书面认证报告。
⑷大学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须由大学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本校应届生由学院教务办加盖公章即可;
⑸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政审材料没有统一格式)。
六、调剂
1、学校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cn
,教育网址:
)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招生工作网站公布生源余缺信息及调剂要求。调剂手续均由研招办统一办理,不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不得办理调剂手续。调剂原则和调剂考生资格应符合2014年教育部录取工作的文件规定。
2、一般调剂程序
⑴考生自行登录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⑵研招办审核考生填报信息,并及时通知其是否复试;
⑶调剂生复试后,我校及时在调剂系统给出拟录取结果,被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给出回复后,即向原报考单位递交调剂申请书;
友情提示:⑴⑵⑶项调剂程序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⑷研招办向拟录取调剂生的原报考单位发出调阅初试试卷的公函;
⑸原报考单位根据考生调剂申请书和研招办公函,通过机要向我校寄出初试试卷;
⑹研招办做最后审查。
七、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复试考生体检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报到时予以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可在教育部网站
查询),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录取 、学制和学费
学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14年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以及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硕士研究生按国家政策实行弹性学制。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必须交纳学费,学费标准按湖南省教育及物价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学校实行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研究生在校期间将按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发放奖助学金及科研补贴,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各类别奖学金体系。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助学金,通过为研究生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使多数研究生通过承担“三助”工作获得助学金。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第一志愿录取的优秀考生,将获得一定奖励。
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必须是脱产硕士研究生(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正在制订中,待确定后另行发布。
十一、录取类别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二、其它注意事项
1.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招生工作栏的相关信息。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等信息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2. 长沙理工大学教职工网报时请在“备用信息1”栏中填写“长沙理工大学职工”,长沙理工大学应届生的通讯地址应填写为“长沙理工大学XX校区XX学院XX班级XX信箱”,以便录取通知书的准确投递。长沙理工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应填写为“长沙理工大学XX学院”。
3.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则根据教育部批准的招生人数、考生生源情况综合确定。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理工大学金盆岭校区(邮编:410076)
联系部门: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0731) 85219058 82309678
传 真:(0731) 82309679
网 址:
/pub/yjsb/zsxxw/index.html
电子信箱:yzb@csust.edu.cn
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精神,结合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要坚持探索和遵循科学选拔创新人才的规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和客观评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复试方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拟选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复试系统(各学院可选用腾讯会议软件作为备选系统),由研究生院组织,各学院具体实施。各学院要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三、复试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审批复试录取办法和录取名单;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复试录取日常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及相关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党政办负责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2)宣传部负责招生录取工作期间的舆情监测与管控。
(3)纪检监察处负责复试全过程的监督,处理考生投诉案件,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4)教务处负责安排复试场地。
(5)保卫处负责复试期间校园秩序管理。
(6)信息化建设管理与现代教育中心负责提供网络通信技术支持,确保硕士复试期间远程笔试、面试系统的网络畅通。
(7)后勤服务保障中心负责电力保障、场所消毒、卫生保洁、考生体检。
2、各学院成立5人及以上单数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学院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小组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副院长、分管纪检工作副院长、导师代表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3、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工作安排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组长负责本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组织小组成员对本专业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小组成员应由办事公正、责任心强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科专业的硕士生导师及专业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为5人及以上单数,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时间、试题难易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保持一致。
4、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方案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在各学院网站主页上予以公布。
四、复试基本条件
1、学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线(以下简称国家线)以及我校上线生源和计划比例,划定学校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且满足《长沙理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考要求,资格审查合格。
2、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
3、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依据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办法下达各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数、各专业上线考生人数、上年度招生录取人数以及专业综合实力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当年度招生计划数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时确定各专业学校复试分数线和招生缺额数,确定复试考生人选。各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院确定上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予修改。第一批调剂考生录取完成后,学院未完成的各类别招生计划将由学校收回统管统筹。学校复试分数线划定原则如下:
(1)学术学位硕士:一志愿上国家线人数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1.3倍的,按1:1.3的比例确定本专业学校复试分数线,达到本专业学校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参加本专业的复试。初试成绩满足国家线,但未达到本专业学校复试分数线的我校优秀生源培养对象可全部参加本专业的复试,其复试资格指标单列,即不占按1:1.3的比例确定的复试名额。一志愿上国家线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1.3倍的,则全部参加本专业的复试。
(2)专业学位硕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会计专硕按1:2的复试比例确定本专业学校复试分数线(计算基数为全日制计划与非全日制计划之和),其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校复试分数线为国家线。对于一志愿上国家线生源不足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根据相关学院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本专业招生缺额数,一志愿上国家线考生全部参加本专业复试。
(3)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为6个。2022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学校复试分数线为:在本学科门类国家A类线基础上,总分降低40分,单科降低10分。
五、调剂
1、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统考英语一的,可以调入统考英语二的专业,反之不可调;统考数学一的,可以调入统考数学二或数学三的专业,统考数学二的,可以调入统考数学三的专业,反之不可调)。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A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A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接收调剂考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8)我校接收调剂规则: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考生一志愿为同一院校同一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
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综合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调剂的基本程序
(1)学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调剂专业和缺额。学校按不低于缺额数的2倍人数遴选调剂考生。
(2)学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进行调剂,具体调剂开通时间见调剂学院的复试工作实施方案或调剂公告,在此期间,考生可填报志愿。
(3)在考生填报志愿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各学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审核后在网上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及时查看并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调剂生复试后,我校将及时给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及时查看并在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六、复试时间及科目
复试时间:原则上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两批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计划安排3月下旬到4月上旬,调剂考生复试时间计划安排在4月初到4月中旬。具体见各学院的复试工作实施方案或调剂公告。原则上考生如不能在学院规定的复试时间内参加远程网络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科目(见招生简章):登陆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
/ksxt/login.aspx
)选择复试科目。具体登录方式请查看系统首页界面。
非全日制考生还须核对报名填报的定向就业单位是否和《长沙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公章)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及时修改。
对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复试前联系报考学院,确定加试科目,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七、体检
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体检医院:1、二级甲等以上医院;2、长沙理工大学校医院,由考生自行选择。
体检要求:体检前不要进食,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的考生于1周内将本人近1个月内有效体检报告原件邮寄至报考学院,由各学院提交给校医院进行审核。
八、资格审查
1、复试期间各学院指定专人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利用线上平台进行。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2、考生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3、材料扫描件上传:
(1)身份证
(2)准考证
(3)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空表下载网址:
/yjsy/info/1117/5660.htm
);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6)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7)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4、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提交:《长沙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下载地址:
/yjsy/info/1117/6222.htm
)。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定向就业协议(一式三份)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原则上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须于复试前向学院提交以下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扫描件。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这项材料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则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不予复试和录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于复试前向报考学院提交《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学院核验是否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如不符合,则不能参加此专项计划复试。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允许申请转为报考普通计划,在提交纸质申请书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可参加普通计划的复试和录取。
九、复试要求与内容
复试要求:
1、考生须在复试系统中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2、考生须按时加入学院组建的复试考生工作群,各学院会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进行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复试内容:
1、笔试:笔试采用开卷考试,相同专业的考生须在同一个时间段内进行考试,并独立作答,按时把答卷返回给各学院。笔试题目以开放性、综合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具体考试时间、答卷返回方式等相关要求在各学院复试实施方案中公布。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英语听说能力。
各学院根据“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功能具体组织实施。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内容:
专业素质: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的潜力发展;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②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质;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有关要求
(1)笔试
①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②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满分为100分。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③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政治理论笔试,满分为100分。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考核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以及英语听说能力。复试的综合面试形式、评分标准等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科专业和专业学位领域的特点自行确定。
十、拟录取
1、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70%+复试成绩(100分)×30%。
说明:
(1)复试成绩=笔试成绩(100分)×30%+综合面试成绩(100分)×70%。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3)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复试笔试成绩=政治理论成绩(100分)×25%+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75%。
(4)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复试笔试成绩=政治理论成绩(100分)×100%。
(5)综合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面试时的实际表现和提供的面试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后独立给分,计算时取平均成绩。
2、要求: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6)在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即先录完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后,再录取调剂考生,最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公布拟录取名单。
(7)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8)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各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学费标准
我校2022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最终收费标准按湖南省教育及物价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
研究生类型
专 业
学费标准(元/年·生)
学制 (年)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所有专业
8000
3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025100金融、025200应用统计
14000
3
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
10000
3
055101英语笔译、055200新闻与传播
13000
3
085400电子信息、085500机械、085600材料与化工、085800能源动力、085900土木水利、086000生物与医药、086100交通运输
12000
3
125200公共管理、125300会计、125600工程管理
14000
3
135108艺术设计
9000
3
125100工商管理(MBA)
20000
3
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025200应用统计
17500
3
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
13500
3
055101英语笔译、055200新闻与传播
16500
3
085400电子信息、085500机械、085600材料与化工、085800能源动力、085900土木水利、086000生物与医药、086100交通运输
15500
3
125200公共管理、125300会计、125600工程管理
17500
3
135108艺术设计
12000
3
125100工商管理(MBA)
21500
3
注:《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MBA)按如下收费标准的通知》(网址:
/jhcwc/info/1094/3002.htm
)。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请考生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按照学校和学院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共同保障复试参与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准备好口罩等相关防疫物资并按规定佩戴口罩。
2.做好复试场地的清扫和消毒,不留卫生死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保证环境卫生整洁。
3.严格执行体温测量,体温异常人员禁止进入复试场所。
4.如有疫情情况发生,请按照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按要求做好隔离消毒,配合专业救护人员做好转诊工作,并立即与报考学院或学校研究生院取得联系,详细提供疫情有关情况。
十三、复试监督和复议
1、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和复议制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2、实行监督巡察制度。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纪监部门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巡视监督。我校监察处举报*号码为:0731-85258529。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设置考生接待*:0731-85258968。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各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