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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教务处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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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沈阳工业大学简介
沈阳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的多科性研究应用型大学,始建于1949年,1985年由沈阳机电学院更名为沈阳工业大学,原为国家机械工业部所属院校,1998年起由中央和地方共建,以辽宁省管理为主,在“双一流”建设中被列为全省冲击国内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由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的中央校区、兴顺校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和位于辽阳市的辽阳分校组成,总占地面积158.9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76.92万平方米。办学主*置坐落在有“东方鲁尔”美誉的沈阳市铁西区,中央校区(主校区)位于沈阳市装备*业聚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中国*2025与德国工业4.0战略对接的重要载体中德高端装备*产业园,占地面积95.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0.81万平方米。
学校设有19个学院、2个教学部和2个工程实训中心,共设59个本科专业、11个专科专业。现有普通本科生17860人,硕士研究生3532人,博士研究生399人,专科生1485人,成人教育学生9854人,外国留学生186人。近三年,毕业生年均初次就业率93.18%,年终就业率94.63%。
学校现有师资队伍1310人,其中教授244人、副教授431人、讲师610人,博士生导师200人、硕士生导师65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师资队伍总数的36.4%,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教师占师资队伍总数的87.1%,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1.5%。在领军人才方面,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国家“*”科技创业领军人才2人,中科院“*”入选者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18人,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4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千人层次人选70人,辽宁特聘教授10人,辽宁省优秀专家8人,辽宁省教学名师16人,辽宁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3人。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其中国家重点二级学科1个(电机与电器),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一流学科4个(电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电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设有金融、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土木水利、工商管理、会计和工程管理9个专业学位类别。2010年获批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机械工程领域获“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
学校牢固树立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以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为抓手,着力创建一流本科教育。精心打造品牌特色专业,4个专业入选全球工程教育第一方阵,5个专业入选辽宁省一流本科建设专业,现有国家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7个,辽宁省示范性本科专业8个,辽宁省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辽宁省本科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3个,辽宁省重点支持建设专业2个,辽宁省本科优势特色专业4个,辽宁省本科课程体系国际化试点专业1个。积极探索课程和教材改革,现有省级精品课24门,省级视频公开课3门,省级资源共享课13门;“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5部,“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20部。持续推进教学改革,去年以第一、第二完成单位荣获两项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获批国家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50强和国家新工科建设项目,完成的基于数学模型的人才供需对接和人才供需预测数据平台获得省*高度评价,一流课堂建设工程在全省推广。切实加强教学团队培育,现有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10个。不断加强实践实训基地建设,现有与企业共建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个,辽宁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8个,辽宁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5个,辽宁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8个,辽宁省高等学校实训培训基地1个,辽宁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1个,辽宁省装备*业紧缺人才培养基地1个。大力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先后荣获全国首届高校创新创业宣传总结工作典型学校(50强)、全国首批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99所)等荣誉称号,获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高校教师创业实践基地、全国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获批教育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项,辽宁省创新创业试点专业2个,辽宁省向应用型转型发展试点专业12个,其中有7个专业被评为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
科技工作发展迅速,现已形成国家、省、市、校四级科研平台体系,拥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国家级技术转移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教育部创新团队,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三等奖1项。在这里,诞生了4项中国首创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分别是1979年的中国第一台稀土永磁电机,1997年的中国第一台异型螺杆加工数控铣床,2004年的中国第一套长输管道智能检测系统,2005年的中国第一台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近三年来,学校科技进款额每年均超过1亿元,荣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8项,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4项。学校立足和服务辽宁老工业基地,形成了以工为主的办学优势与特色。特别是“十三五”以来,坚持以服务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为导向,牵头组建了辽宁装备*产业校企联盟等联盟5个,创办了辽宁智能*技术与装备研究院。推进校企协同创新,从科技成果转化源头做起,打通科研立项、产品开发、产品中试、成果转化、企业孵化、技术辐射的全流程,先后组建校企共建研究院近20个;推进校地深度融合,以服务辽宁“三市两区”为重点,创建铁岭研究院、辽阳研究院,完善营口研究院,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沈抚新区开展紧密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德国韦格纳吉、中国太库科技三方合作共建“中德国际技术转移服务中心”,引导校内外、省内外、国内外先进成果在辽宁落地转化,近年来学校科技成果在辽转化数量和转化率位于省属高校前列。
学生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大力营造良好育人生态,不断推进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坚持思想教育是灵魂,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学生管理、学生服务、校园活动的全过程,形成了有影响力的“大学讲堂”等系列品牌活动,荣获辽宁省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奖;坚持安全稳定是底线,扎实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和全方位的安全意识教育,被评为辽宁省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坚持制度建设是防线,落实《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形成体系完备的学生管理服务制度体系;坚持队伍建设是引线,深入开展辅导员系统培训和职业能力大赛,1人荣获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在辽宁省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中连续获得优秀组织奖并先后获得一等奖两次。坚持学风建设是主线,持续推进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年级和优良学风学院创建活动,形成了“学在工大”的良好氛围。先后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辽宁省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学生军训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沈阳工业大学留级标准?
学籍管理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延长学习年限
(一) 在毕业设计资格审查时,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累计超过12分,不允许学生参加毕业设计环节,本人必须延长学习年限,编入本专业下一年级管理。
(二) 在毕业资格审查时,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或学分绩点未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标准,且在校时间(含休、停学等)低于最多学习年限一年以上者,经本人申请,可以延长学习年限。
(三) 需要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必须在毕业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学生办理有关手续后,编入下一年级学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延长学习年限者,不允许延长学习年限。
(四) 延长学习年限学生按新编入年级的教学计划审核毕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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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教务处首页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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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建立和完善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推进教学督导*化、科学化、规范化,加强学风、教风、管理作风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教学督导工作性质与组织形式
教学督导制度是学校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督导的目的是规范教学秩序、监控教学质量、推进教学改革。通过督教、督学、督管,对教学过程和教学管理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评估,及时客观地向学校及管理部门反馈教学现状和问题,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制度,设立学校教学督导组和学院教学督导组,分别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院教授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行使独立的教学咨询与监督权利。学校教学督导组对学院督导组进行督查、督办。
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由主管副校长直接领导,并对校长负责,由教务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组长由教务处处长担任。
学校教学督导组在组长组织下,制定学校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学院教学督导组设组长1名,由教学院长担任,对学院院长和学校教学督导组负责。学院教学督导办公室设在相应的学院教学管理部门,教学秘书兼任督导组秘书。
学院教学督导组在组长组织下,根据学校教学督导工作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学院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执行并接受监督。
第二章 教学督导组人员与聘任
教学督导组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道德素养和敬业精神,并在教师中有较高威望;
(二)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教育教学理论有较深造诣;
(三)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和学科建设经验,熟悉教学体系、教学监督过程,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任职五年以上,在某一专业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五)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六)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督导工作。
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员可由在职和退休教师中产生,也可外聘企业、高校、*相关人员担任。教学督导组人数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校、院督导组成员不能交叉聘用。
学校教学督导组成员由教务处审核,学校聘任。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由学院聘任,报送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备案。督导组成员聘期为四年,可以续聘,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提前解聘。
第三章 教学督导组权利与职责
教学督导组基本权利:
(一)参与各部门、各学院及教研室组织的各种教学活动;
(二)深入教室、实验室、考场、实习基地等进行检查;
(三)查阅学院的教学文件、记录等;
(四)制止违反沈阳工业大学教学相关规范要求的行为和做法;
(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行使的其他权利。
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
(一)检查教学秩序;
(二)检查与监控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教学质量;
(三)检查与评估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情况;
(四)检查培养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方案执行情况;
(五)检查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各环节执行和完成情况;
(六)检查各类教学文件资料;
(七)检查学生反映强烈的教学环节;
(八)检查教风、学风、考风、管理作风;
(九)对违反教学管理规定的情况及时反馈给有关职能部门,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严重违反教学管理规定的问题,提交学校审定处理。
(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担任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 教学督导组工作方式
实行例会制度,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总结督导情况,研究工作计划。
每学期末对学校教学质量进行分析总结,联合有关部门召开专题研讨会,形成总结报告,并向校长汇报。
原则上每周形成教学督导报告在校园网专栏做出通报。
期中和期末听取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汇报,并形成文档备案。
采用专项和抽查方式对教学过程和教学文件进行检查。
不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 附 则
督导组成员的工作待遇由人事处制定与调整,并经请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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