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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 上海交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更新:2023年06月19日 19:28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 上海交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 上海交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中国交通大学2022录取分数线

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48分。根据查询全国各所交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官网显示,2022年上海交通大学在广东最低录取分数线为:物理类660分、历史类645分;2022年西安交通大学在重庆最低录取分数线为:物理类626分、历史类610分;2022年北京交通大学在广东最低录取分数线为:物理类605分、历史类588分;2022年西南交通大学在湖南最低录取分数线为:物理类548分、历史类577分。

2012年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

上海交通大学2012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上海交通大学 是国家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985工程”建设“若干所世界先进水平一流大学”的首批高校之一。2012年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继续采用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代码10248)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代码19248)两个招生代码,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

我校的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培养要求的优秀学生。

一、招生计划和专业

2012年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编印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以“宽口径、厚基础、大平台”为特征的本科教育,培养适应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领袖型人才,我校大部分学院继续实行按院(类)招生,同一学院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一般在进校一年左右,根据本人志愿、学习成绩、高考成绩及学校有关规定,在所在学院(类)范围内再选择专业方向。我校医学院按专业录取,新生进校后,原则上不调整专业。

2012年我校部分专业在部分地区继续为*总装备部招收和培养国防定向生,招生计划为85名。其报考条件、政审、面试和体检等要求,按教育部和*总政治部有关规定执行。

我校全部专业除国防定向生外,均无男女比例要求。高考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学生入校后,除日语、德语、与法国合作办学等专业外,全部学习英语。

二、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

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均按各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地点、办法进行。鉴于目前的高考专业志愿目录不能准确表达我校按院招生的含义,因而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实行按院招生的学院以教育部制定的本科专业目录中相近的专业类名称进行招生(相当于一个专业志愿),供考生作为专业志愿选择填报。

三、录取

1、我校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并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全部在我校闵行校区就读,医学院录取的学生进入医学基础阶段后到我校重庆南路校区就读。

2、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对象是:高考成绩达到当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以我校为第一志愿的考生。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志愿填报模式等因素,由我校与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商定,我校不接受任何未经我校同意和认可的投档线。

3、我校仅在调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名额时,方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不低于该省已投档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将调剂到其他省(市、自治区)。

4、继续实行“专业(专业类)志愿顺序级差制”,级差为2分、1分;级差计算2次后,不再累计(即:2-1-0-0-0…)。

5、对于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列出的照顾和优惠对象,我校原则上按照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

6、考生如符合我校多项优惠加分条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规定的加分,可与我校优惠加分叠加。

7、国防定向生录取办法按*总装备部与上海交通大学制定的《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生招生章程》执行。

8、交大密西根学院、工科试验班类(中外合作办学)仅录取我校录取线上有志愿的考生。若因考生志愿原因未完成交大密西根学院、工科试验班类(中外合作办学)招生计划,我校将以其他专业填补缺额数,使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总数不变。

9、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我校依次以数学、英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

10、电子信息科学类(本硕连读试点班)、理科试验班类(数学-金融本硕贯通试点班)、工科试验班类(工科-管理本硕贯通试点班)、临床医学八年制(法语班),以高考原始分(不含地方政策性加分和学校加分)排序录取,且仅接收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者。

11、我校医学院在录取中的特殊要求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

12、新生入校后,有复查环节,凡不符合招生规定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优惠录取政策

1、自主选拔录取

按教育部规定,我校为自主选拔预录取和A档的考生预留了专门的招生计划。

经我校考核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对象的考生,按照发给考生个人的书面通知所列的优惠条件和规则进行录取。详见我校已公布的自主招生及优秀学生选拔简章。

2、艺术、体育特长生的选拔

分别按照《上海交通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上海交通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3、高考优秀考生

对各省(市、自治区)高考成绩前三十名(高考原始成绩,不含各类加分)的优秀学生,进校后一个月内可在全校范围内按文理科重新选择专业或学院(包括各类试点班)。对进入实行按院招生的有关学院的考生,在平台分流时满足其专业志愿。

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专业录取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校医学院各专业体检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费、住宿费、奖学金及其它

1、学费

①信息安全、建筑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护理学、营养学、致远学院各专业:人民币6,500元/人·年。

②我校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继续实行按学分收费试点。平台培养阶段均按人民币130元/学分标准收费,每学年约50个学分左右;平台分流后按分流专业收费标准收费: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等专业,人民币6,500元/人·年;其它所属专业人民币5,000元/人·年。

③艺术类(艺术设计)、临床医学(法语班)专业:人民币10,000元/人·年。

④软件工程、微电子学专业:一、二年级人民币6,500元/人·年;三、四年级软件工程专业16,000元/人·年,微电子学专业12,000元/人·年。

⑤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30,000元/人·年。

⑥工科试验班类(中外合作办学)所属专业:不高于45,000元/人·年(按上级最终核定批准数执行)。

⑦其他所有专业:人民币5,000元/人·年。

2、住宿费为人民币1,200元/人·年。

3、新生优秀奖学金

按《上海交通大学2012年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符合新生奖学金条件的新生,应在报到后一个月内办理奖学金申领手续。

4、学校承诺:决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七、监督和保证

1、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2、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

3、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监督举报*:021-34206219)。

4、在整个招生宣传、咨询、录取期间,除我校招生办公室按照我校招生文件规定书面承诺的各项优惠录取政策和加分政策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任何许诺均无效。考生和家长也不得以各种形式要求我校招生工作人员作不符合上述有关规定的承诺。

八、咨询和联系

上海交通大学各院系及专业详情,可阅览学校主页

校招办闵行校区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

邮编:200240

咨询热线:(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招生网: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医学院招办地址(重庆路校区):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邮编:200025

*:(021)63846590—776118、776172

传真:(021)63853238

网址:

本章程由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交通大学

2012年4月

2014年上海大学工科试验班类高考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与《教育部关于推进试点学院改革的指导意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工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与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经验,推进试点学院深化改革,加强创新人才培养,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提高质量,经相关省(市)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或省招生办)批准,我校2014年在部分省(市)(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实施基于试点学院改革的工科试验班类招生工作。

一、选拔对象

本计划的选拔对象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理科考生;

2.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福建省本科第一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

3.对工程科学有强烈兴趣、具有创新和发展潜质。

二、选拔模式

2014年,我校工科试验班类招生采用综合评价方案:学生自愿申请、专家综合素质测试、综合评价、在本科第一批次前择优提前录取。

1.高考志愿填报。考生必须在福建省本科提前批次(本科一批次前)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工科试验班类志愿。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第一批次投档与录取。

2.初审。我校将根据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按照工科试验班类招生计划的3倍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人选。

3.综合素质测试。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工程学科潜质、学习与认知的能力、逻辑分析和创新潜力、理想抱负与社会责任感等。测试将安排在本省进行,具体测试时间以我校测试通知为准。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14年在福建省高考本科第一批次前投放理科计划(具体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以“工科试验班类”招生,纳入到我校“工科创新人才培养平台”进行培养。

“工科创新人才培养平台”是依托国务院批准的首批试点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针对学科交叉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强,多学科、多领域交叉与融合已成为现代和未来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的驱动力等趋势,联合多个学院,融合多个优势工程学科,打造而成。该平台以培养具备多学科扎实理论基础、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引领未来工程技术发展的拔尖人才为目标,融合机械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核工程与核科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化学工程等学科,培养应对市场需求的多学科交叉复合型人才。

四、报名方式

1.高考结束后,符合条件的理科考生可以登录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 ),进入“上海交通大学网上报名系统”(曾在此系统报名,或在“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网站报名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可凭原帐号登录系统,其他考生须注册账号)。请在报考类型中选择“工科试验班类”,按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个人信息和高考成绩(分数公布后补充),不需要邮寄书面材料。

2.考生必须在福建省考试院规定的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内,在本科提前批次(第一批次前)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工科试验班类志愿。

3.考生可在6月26日(初定)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4.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上海交通大学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接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方可下载打印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

5.综合素质测试的时间、地点将在“上海交通大学网上报名系统”中通知。

五、录取办法

1.在本科第一批次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100×当地高考总分×30%+高考投档成绩×70%

3.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

4.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高考总成绩、高考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六、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七、其他

本次工科试验班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021-34206217。

八、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

邮编:200240 *: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招生网站:

九、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进入直播:2020年强基计划试点招生高校直播咨询会5月10日上午10点举办

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旨在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选拔“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学生应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各省(区、市)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高考总分(不含任何加分)需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上一定分值: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达到以下条件可破格入围校考: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奖名单以中国科协( http://gs.cyscc.org/ )公示为准)。

破格学生的高考成绩应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含)以上。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区、市)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对于江苏省的以上两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A、B。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10年成立了“致远学院”,同年以其为依托的上海交通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被正式纳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2014年开始实施致远工科荣誉计划,2015年开始实施致远医科荣誉计划。2018年,在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实施十年总结评价中,学院代表上海交通大学获线上线下全优评价,得到教育部与评审专家们的高度肯定。

结合文件精神,此次我校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物医学科学、工程力学等六个学科将以“致远学院”为支撑开展“强基计划”,同时度身定制极具特色的“4+5(含海外学习)”本博培养模式,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2020年我校强基计划招生210人,具体招生专业和科类(选考要求)见下表: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01报名时间和办法

考生可登录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 .cn/jcxkzs/sch/10248 ),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间预计为5月10日至5月30日24时(以平台开放时间为准),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在本批次兼报其他高校。

02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03入围校考办法

在高考成绩出分后,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高考成绩相同时比较数学成绩)。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我校对第一类考生的最低要求。

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学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

04高校考核

校考入围名单确定后将举行高校考核(含综合面试和体育测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含科研潜质及创新素养评估,主要考察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和创新思维等。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将提供给面试专家,作为面试评分的重要参考。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

第二类考生单独考核。

体育测试

体育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体育测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同分排序的依据,体育测试无故缺席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具体测试方案见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简章底部附件)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可能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05录取办法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高考成绩占比为85%、高校考核成绩占比为15%。

综合成绩(满分1000)=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满分*8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高校考核成绩(折算为满分1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依据高考成绩入围的考生,依据分省强基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强基计划拟认定名单。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再依次以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考语文成绩、体育测试成绩排序。录取专业采用“专业志愿平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级差分。对达到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分数要求、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对于第二类竞赛获奖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本省(区、市)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认定,其录取专业参考综合成绩及竞赛成绩。该类考生不占用第一类考生计划。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后,方可录取。

2020年8月5日前,我校将公布认定结果,并按要求公示。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跨越三个世纪的上海交通大学“因图强而生、因改革而兴、因人才而盛”。在悠久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发展始终与国家强盛、民族振兴紧密相连,培养了一大批杰出人才。学校学科实力雄厚,名师云集,继首批入选211、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后,又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17个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在2017年全国一级学科评估中,学校有25个学科进入A档,4位交大人先后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海上大型绞吸疏浚装备获2019年度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进步贡献力量,也为高等教育的改革创新砥砺奋进。

根据此次文件精神,学校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十年探索的基础上,针对强基计划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系统研究了未来能够承担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任的人才成长规律,特制定“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培养方案”。(具体各专业培养方案详见我校招生网: )

学校强基计划的培养目标为:吸收具有创新潜力和远大志向的优秀学生,为之打造“厚植基础+使命推动+好奇心驱动”的强基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及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远大志向,具有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具有批判性思维能力、知识整合能力、沟通协作能力、多元文化理解能力和全球视野的创新型领袖人才,为推动我国成为世界主要高科技中心和创新高地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01阶段性考核和分流补入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以获批专业所在学院为主体,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特区“致远学院”为支撑,计划内学生应具有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成长为未来科技与产业领袖的远大志向,并在本科阶段就展现出良好的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的潜质。为达成目标,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仅可在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转相近专业,同时将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实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机制。考察不合格者将退出强基计划,转入同专业普通班。空出的名额,可从校内相近专业补充学习成绩优秀且有意愿加入强基计划培养的学生进入计划内培养。学校将为每名“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建立成长档案,跟踪培养发展情况。

具体细则以校内教务管理相关规定为准。

02本博衔接培养方案

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将采取“4+5(含海外)”本博培养模式。学校将为强基计划本科生提供辅修工科专业机会,并为高年级强基计划本科生提供理工交叉的特色课程模块及本科生研究计划(PRP)等各类机会,面向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基础学科研究领域,设置相应的核心基础课程和研究课程模块供选修,邀请相关方向的高层次教授授课并指导学生科研和毕业设计,为学生毕业后直接攻读博士打下扎实的基础。

对于强基计划应届本科毕业生,经学生自愿申请,学院遴选,择优给予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资格。推免报名需具备以下条件:

(1)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或热爱基础科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希望在国家关键领域或基础学科领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2)满足学校免试直升研究生的基本资格条件。

推免的其他规定由相关学院制定并解释。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前修读不同层次研究生课程,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课程学分可以纳入研究生成绩记录。另外,学院将推荐学生参加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致远荣誉计划。

博士生致远荣誉计划借鉴国际一流大学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瞄准科学前沿,凝聚一支具有国际水准与业界重要影响的导师队伍,提供国际一流的课程体系,为博士生成才之路提供坚强的保障。

03其他激励机制

除了国家、上海市以及学校的各类奖助学金之外,各学院还将为入选强基计划的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奖助学金激励。同时鼓励强基计划学生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赴海内外一流高校或研究机构参加科研实践、合作发表论文、修读课程、科技竞赛等。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将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且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四)报名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身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关专业的规定及要求。

(五)我校强基计划各项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如遇政策调整,则按新政执行并及时公布。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成立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强基计划整体培养工作,设立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工作小组负责强基计划的组织与实施。具体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上海交通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招生咨询*: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电子邮箱:zsb@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网:

上海交通大学监察处*:021-34206217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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