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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招生办 安徽农业大学招生办电话号码

更新:2023年06月13日 11:35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安徽大学招生办 安徽农业大学招生办*号码,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安徽大学招生办 安徽农业大学招生办电话号码

2022年安徽大学在浙江省招生计划

安徽招生考试院*

安徽招生考试院*:0551-63611527。

合肥市教育考试院隶属于合肥市教育局,位于庐阳区金寨路322号,承担合肥地区普通高考、中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自学考试、非学历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教师资格考试、教师招聘考试等考试任务,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

承担合肥地区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自学考试、非学历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考试任务,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安徽省委、省*批准于2006年12月正式成立。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是安徽省教育厅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也是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核定编制65名。其中,院领导职数5名,院长1名,副院长4名。

合肥市的报考点包含六个高校(安徽大学、中科大、合工大、安农大、安医科大、安建大)和合肥市教育考试院,高校报考点只接受本校的应届生和部分专项考试的同学,其余同学报考须选择合肥市教育考试院作为报考点。

2022年安徽大学在江苏省招生计划

【2013招生简章】安徽大学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安徽大学(国标代码:10357)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九龙路111号(本科),合肥市泗州路40号(专科)

五、录取规则:

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3、本科考生专业分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

其中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分档规则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按“先分数后等级”实行“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且各批次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要求须达到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

4、专科进档考生录取按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结合专业志愿分档。

5、各专业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6、结合人才培养要求,有关专业限定录取条件如下:

本科:英语、汉语国际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及国防生各专业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英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目满分的80%,汉语国际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目满分的70%;汉语国际教育、英语、日语、法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专业高考外语口试成绩须为“优秀”或满分(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

人文科学试验班要求外语成绩不低于该科目满分的80%;理科试验班和经济管理试验班均要求高考数学和外语成绩不低于该科目满分的80%。

专科: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目满分的50%。

注: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全省总体成绩偏低,我校将视情况适当调整对高考单科成绩的要求,并报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7、对报考我校试验班的考生,同等条件下,学科竞赛获奖者优先录取(以考生电子档案记载为准)。

8、报考国防生的考生还须符合国家和军队院校招收专业技术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及相关要求。报考国防生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控制线方可按规定参加政审、面试和军检。

9、艺术类专业录取按《安徽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有关规定执行。

六、颁发证书: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大学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其它说明:

1、为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安徽大学设置文典学院,现有两届在校生。文典学院以“夯实基础、拓宽口径、强化能力、开拓创新”为人才培养基本原则,以造就“具有深厚人文底蕴、扎实专业知识、强烈创新意识、宽广国际视野的人才”为培养目标,充分发挥安徽大学多学科综合优势,配置校内外优质教育资源,量身定制适合学生全面发展和凸显个性的课程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和全程导师制。文典学院今年招生的三个专业分别为:人文科学试验班(可授文学、历史学或哲学学士)、理科试验班(可授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相关专业理学学士)和经济管理试验班(可授经济学或管理学学士),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

2、我校开展全校范围内定额择优转专业工作。第一学期成绩排名前20%的本科生(不含艺术类专业学生、定向招生学生及国防生),可在第二学期通过个人报名和接收院系考核申请调整一次专业。

3、我校实行学分制,面向全校本科学生开设英语、法学、金融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软件工程等14个辅修专业,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可取得相应本科专业的辅修专业证书或辅修学士学位证书。

4、专科招生专业均实行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在我校修读三年专科课程且学业合格,授予安徽大学专科文凭;符合英国格林威治大学本科就读条件的可赴英国格林威治大学就读(第四年),成绩合格者由英国格林威治大学颁发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格林威治大学本科学费按英国当年的收费标准执行。其它事宜详见安徽大学招生网。

九、联系方式:

招生网:咨询*:0551-63861666,63861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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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业大学招生办*号码

安徽农业大学招生办*号码:0551-65786603,0551-65786135。

安徽农业大学,简称“安农大“,坐落于安徽省合肥市中心城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安徽省人民*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

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首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级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中国*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安徽省高峰学科建设计划,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通过教育部“高等学校来华留学质量认证”,为中美大学农业推广联盟牵头单位。安徽农业大学的前身是1928年在安庆创办的省立安徽大学,1935年6月省立安徽大学农学院创立。

1939年因抗日战争爆发被迫停办,1945年复建国立安徽大学,1954年独立为安徽农学院。1995年更名为安徽农业大学,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1998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截至2022年12月,学校设有19个学院(部),开设73个本科专业;具有4个ESI前1%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9个省部级重点学科。

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

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7012人(含国际生149名),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6351人;在职教职工210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78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 915人。

2022年安徽大学招生计划及招生人数 各省都招什么专...

2022年安徽大学在江苏省招生计划中汉语言文学类专业招生4人、历史学类专业招生4人,在河南省招生计划中统计学专业招生2人、生物科学专业招生5人,在安徽省招生计划中金融数学专业招生61人、数学类专业招生146人。

2022年安徽大学在安徽省招生计划

安徽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安徽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安徽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安徽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安徽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安徽大学(国标代码:10357)。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安徽省人民*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安徽省人民*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安徽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大学;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第八条 办学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11号;合肥市蜀山区肥西路3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安徽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制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条 安徽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安徽大学在国家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毕业生就业、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或大类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编制预留计划15人,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解决由于平行志愿产生的生源地上线同分段考生录取问题。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

第十六条 结合人才培养要求,有关专业限定录取条件如下:

安徽大学纽约石溪学院招生的应用物理学、应用统计学、数字媒体技术等三个专业高考外语语种均须为“英语”;英语专业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

第十七条 非艺术类专业或大类录取原则:

1.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含政策加分),遵循志愿”(所有专业或大类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的方式进行专业或大类志愿录取。专业或大类录取时采用各省高考排序成绩,未实行排序成绩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进行专业或大类录取,如果投档成绩相同,文科依次按高考实考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比较排序,理科按高考实考总分、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比较排序。

2.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分专业或大类规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或大类志愿排队录取”;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按“先分数后等级”、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等级折算分按照A+为9分、A为8分,B+为6分、B为5分。分数和等级折算分均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比较排序进行录取,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比较排序进行录取。

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或大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或大类选考科目要求,录取原则按照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于江苏省艺术类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江苏省普通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较低值,报考绘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江苏省普通文、理科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较低值。其它省份艺术类招生按照我校已公布的《安徽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九条 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原则:根据我校已公布的《安徽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第六章 学费标准

第二十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等部门最新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安徽大学纽约石溪学院学费标准以上级相关部门核定为准。

第七章 贫困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奖、助、贷、勤、补、免”多元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个人申请、班级*评议、院系、学校审批等方式申请各类资助项目。

第八章 其他说明

第二十二条 安徽大学2020年实行大类和专业相结合的招生模式,按大类招生的学生,一学年以后在招生录取的类别内进行专业分流。大类包括: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专业),物理学类(含应用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材料类(含化学、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人工智能专业),计算机类(含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专业),电子信息类(含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自动化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工程、生物制药、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生态学、环境科学、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科学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历史学类(含考古学、历史学专业),哲学类(含哲学、应用心理学专业),新闻传播学类(含编辑出版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新闻学专业),经济学类(含财政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专业),工商管理类(含电子商务、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物流管理专业),法学类(含法学、知识产权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行政管理、档案学、图书馆学专业),政治学类(含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工作、社会学专业),其它按照专业或专业方向招生。

第二十三条 安徽大学纽约石溪学院,隶属于安徽大学,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合作设立者分别为安徽大学和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安徽大学纽约石溪学院开展本科学历教育,开设应用物理学、应用统计学、数字媒体技术等三个本科专业。颁发安徽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安徽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安徽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学校将另行公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安徽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0551-63861666,63861777

招生信息网址:

招生监督*:0551-63861581,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招生监督邮箱:jwb@ahu.edu.cn,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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