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中办学历史悠久,学校占地面积4.99万平方米,校舍面积5.1万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18.91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积19.31平方米。现有教学班49个,学生2649名,其中高中部教学班40个,学生2170名;初中部2009年秋季复办,教学班9个,学生479名。
目录
学校简介
办学理念
办学特色
办学成效
学校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四章:后勤管理
第五章:教职员工
第六章:学生
第七章:附则
学校简介
办学理念
办学特色
办学成效
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四章:后勤管理
第五章:教职员工
第六章:学生
第七章:附则
展开 编辑本段学校简介
在编教职工230人,其中专任教师195人,中学高级教师94人,中学一级教师 79人,中高级职称占75.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94.3%;其中全国重点高中骨干教师3名,省市学科带头人16名,省市级骨干教师44人,市“教坛新秀”24名。学校内设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教研室、保卫科、团委会、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心理咨询中心、少先队辅导组。校园环境优美,育人氛围浓厚。学校各项现代化教学设施按国家级示范性学校标准配备,已建成校园网,班班有多媒体教学设备。
编辑本段办学理念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继承优良的办学传统,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
学校组织和参与的活动(7张)求,结合学校的办学实际,确定了“面向世界发展,着眼学生未来,办‘第一’的中学”的办学理念,明确了“教学高质量,人才高素质,学生有特长,办学有特色”的办学思想和“品德高尚、开拓创新、勇于实践、探索真知、心理健康、体魄强健”的育人目标;明确界定了“办‘第一’的中学”的深刻内涵,即拥有第一流的领导班子、第一流的师资队伍、第一流的办学硬件、第一流的学校管理、第一流的办学业绩和第一流的学校形象。校训:敦品力学;教风:奉献、爱生、敬业、求真;学风:勤、活、诚、全;校风:严谨、勤奋、求实、进取。
编辑本段办学特色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学校秉承“敦品力学”校训,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形成了“全面发展打基础,发展个性育人才”的办学特色。学校坚持*同志提出的“三个面向”的教育理念,审时度势,确定并实施“321“工作思路(大力抓好制度、队伍、管理三大建设,不断推进新课程和学校内部人事制度两大改革,最终实现办“‘第一’的中学”的奋斗目标),采取各种有效的教育手段,挖掘各种教育资源,创造各种适合学生施展才华的平台,促使各种不同潜质、天赋、性格和家庭文化背景的学生都得到最充分的发展,得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编辑本段办学成效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历代英才辈出,办学业绩卓著,学校已为国家培养了近4万名精英人才和各类优秀人才。学校先后获得省级一级达标学校、省级示范性高中、国家级“现代教育技术试验学校”、省级文明学校、省级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等几十项国家、省、市级荣誉称号。办学效益显著,每年向大学输送700多名合格新生。学生学科竞赛成绩突出,每年都有200多人次在市级以上各类竞赛中获奖。办学影响深远,享誉海内外,与加拿大、马来西亚、德国、土耳其、日本等参观访问团交流,受到一致好评,是泉州市对外窗口学校。 梅石飘香一峰秀 ――泉州一中创一流名校侧记 在泉州市中心市区学府街上,有一所历史延绵近五百年的名校,它就是前身为明朝嘉靖八年的“一峰书院”,创立于1942年(晋江县立初级中学),1952年正式定名的泉州第一中学。 “第一”中学创一流 作为福建省首批办好的十七所重点中学之一,泉州一中历来是泉州众多莘莘学子向往的学府。它于1994年被省教委确认为省一级达标中学,2000年被教育部确认为“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2003年被省教育厅确认为福建省首批“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2006年被确认为福建省首批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 “以质量求发展,以特色创一流。”泉州一中在六十多年的办学历程中,遵循“敦品力学”的校训,树立一切为学生的教育理念,采取各种有效教育手段,挖掘和调动各种教育资源,形成了“全面发展打基础,发展个性育人才”的办学特色,让不同天赋、性格和家庭文化背景的学生得到最充分的发展,找到他们自己最佳的人生坐标,共培养了3万多精英人物和各类优秀建设人才,声名远播海内外、学子遍布五大洲。 随着办学层次的不断提升,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分别与美、英、日、新等国家的学校开展学术交流,并与加拿大LambrickParkSecondary学校建立姊妹学校。在广泛的对外合作、交流中,学校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为泉州一中在走向世界的征程中开拓新的领域。 “名师”工程建名校 长期以来,泉州一中以过硬的教学质量和良好的校风、教风
学校运动会(4张)、学风,受到了家长的认可和社会的赞誉。 优秀的管理班子和雄厚的师资力量是泉州一中推动名校工程建设的有力保证。学校拥有一个“团结、务实、廉洁、*、开拓、高效”富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领导班子,学校领导班子四人均为中学高级教师,1人为国家级骨干校长,1人为高考命题组成员,2人为省级表彰优秀学校领导,他们都是从一线教师成长起来的,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在全校师生中具有极高威信。泉州一中始终把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视为学校的生命源泉和整体实力的核心,并且已形成结构合理、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名师荟萃的教师群体。高中部现有教职工226人,专任教师202人,其中高级教师92人,一级教师61人;全国重点高中骨干教师3名,省市学科带头人16名,省市级骨干教师46名,泉州市“教坛新秀”27名。 用新机制铸就优秀教师队伍,学校先后出台一系列有关教师评价、班主任工作及先进班级考评、奖教奖学等强化学校内部管理规定和举措,以完善制度和严格管理来提升办学水平。大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实行教职员聘用合同制,实行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分配制度,形成“敬业、爱岗、爱生”良好风气。教师与学生共同成长,学校注重提升教师素质,抓好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能和新知识培训,以教研组、备课组为平台,开展教学研讨活动,一大批青年教师迅速成长,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奠定坚实基础。 因材施教结硕果 “让每位学生实现最理想的发展,把优等生培养成尖子生,把中等生培养成优等生,让暂时后进的学生能有原有基础上显著提高。”泉州一中以人为本,与时俱进,营造良好的科学、人文环境,持续推进素质教育。学校把质量意识贯穿教学全过程,打造“自主―合作――探究式”课堂教学模式,提升课堂教学水平;强化教学管理,从备课、上课、听课、辅差及考试等环节,不断提高知识落实率、作业批改率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利用率,加强对各年级教学质量的监测,扎扎实实地提高教学质量。开展丰富多彩校园文化活动,举办一年一度的校园“文化艺术节”和“科技节”、体育节,成立学生会、广播站、文学社、业余党校等社团和兴趣小组,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提高学生的文化品位和综合能力。 高考大面积丰收是泉州一中打出的“金字招牌”,在巩固这一办学优势的同时,学校因材施教,为学有所长的学生提供腾飞的舞台,培育了一批有个性、有特长全面发展的尖子生。多年以来,泉州一中高考上本科批以上录取比例达90%以上。2008年高考成绩突出,市教育局教科所牵头负责的质量监控结果表明,以高一年新生录取成绩为依据,该校在本一批、本二批的上线效率为市直学校最高。2009年高考成绩更是实现重大突破,既保持大面积丰收的传统优势,上本一、本二批分数线人数大幅度增长,增幅分别达到40%;又在尖子生的培养上实现重大突破,文史类考生郭蔚臻高考投档总分居全省第六名、泉州市第一名。在今年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考试中,泉州一中学生龚玉婷取得福建省文史类总分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被破格录取。 在各学科竞赛上,泉州一中屡创佳绩,连续填补空白。尤其是数学、信息学、生物等学科竞赛成绩引人注目,2008年,在全国数学奥赛中,连亦�F、李晔晨同学分获全省第8、19名,获得团体总分第4名的优异成绩;在全省信息学奥赛中,赖树波等7名同学荣获省级一、二等奖。据不完全统计,泉州一中每年共有200多人次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其中有程熹、郑亚洁、李晔晨、连亦�F、赖树波等百余人次获得国家级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网页设计竞赛奖。 创建“第一”中学,不断铸就辉煌。泉州一中用实实在在的办学成绩彰显名校的实力,在教育改革与发展大潮中脱颖而出,成为名校之星。 (王晓陈思萍) 继去年复办初中部以来,今年泉州一中初中、高中办学又迈出新步伐,呈现三大特色,初中部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开设艺术类、棋类特长生;高中继续开设“中山珍珠班”;设立“启明奖学基金”。目前,泉州一中初中、高中招生全面展开,考生及家长可拨打22783370、22784689报名咨询,或到学校现场咨询。 初中 收招艺术和棋类优秀特长生 泉州一中初中部的复办备受考生及家长的欢迎,为更好地满足市民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今年该校初中招生扩至8个班、432人,其中开设一个特长班,面向全市招收艺术类、棋类等特长生。 泉州一中校长赖东升介绍,初中开设特长班,旨在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不断深化新课程改革,弘扬中华民族文化。特长班招收的是文化成绩优异、并且有艺术特长的优秀小学毕业生,突出全面打基础、特长育人才的特色,在抓好文化课教学的同时,将创造条件让学生艺术特长更好地发展。按规定,在泉州市范围内(包括各县市区)就读的2010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艺术类(音乐、美术)或棋类(围棋、国际象棋、中国象棋)特长的,在小学4年至6年级间需参加市教育局或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的小学生艺术类、棋类中的项目(一项或多项)比赛,个人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单项前6名,都可以报考泉州一中特长班,考生经面试录取后不必参加市区电脑派位。 高中 开设“中山珍珠班” 今年泉州一中高一年招收12个班学生,其中面向市区招生522人,面向各县(市)招生76人,面向全市招收50名“珍珠班”学生。高中部在开设实验班的同时,继续设立“中山珍珠班”,资助50名成绩特优、家庭特困学生完成高中三年学业。“珍珠班”经费由陈守仁先生捐助,面向全市招生,招生对象为成绩特优且家庭特困、品行优良的初中毕业生。“珍珠班”不仅资助困难学生完成高中三年的学业,还为他们创造一个独特、优良的学习环境。“珍珠班”的学生实行寄宿制管理,泉州一中给予“珍珠班”学生免学费及住宿费的待遇,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每年给予每位学生2500元生活补助费。“珍珠班”学生考入大学后,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还将给予资助。 泉州一中“珍珠班”的
招生办法已确定,“珍珠班”面向泉州市11个县市区招生,具体指标分配为鲤城区、南安市、晋江市、石狮市各2名,洛江区6名,丰泽区4名,德化县、惠安县、永春县各5名,安溪县10名,泉港区7名。 奖学 启明基金奖励学生立志成才 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今年,泉州一中董事会新设立启明奖学基金,奖励中考优秀学生和学科竞赛优胜者。奖励中考成绩优秀且第一志愿报考一中并被录取的学生,参加泉州市中考(语文、数学、英语)原始总分达440分及以上奖励学生8万元;435――439分奖励学生5万元;430――434分奖励学生3万元;427――429分奖励学生5000元。奖励在各学科竞赛获奖且第一志愿报考一中并被录取的学生,在2009年全省数学、物理、化学、信息技术竞赛中获省一等奖奖励学生2万元,获省二等奖奖励学生3000元;在2009年全市中学生英语能力大赛、时文阅读、演讲比赛中获市第1―3名奖励学生2000元,获市第4―6名奖励学生1000元。 (陈玉珍陈思萍) 高初中招生展开 三大特色育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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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保证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泉州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399)。
2.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3.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4.学校地址:
东海校区(校本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
诗山校区: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码头镇仙美街100号;
江南校区(校企合作软件学院):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金龙街道古店社区媒人桥路2号。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泉州师范学院;符合泉州师范学院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四条 招生计划
2020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条 新生就学校区
软件工程专业就学地点在江南校区,高职专升本部分专业、少数民族预科班就学地点在诗山校区,其他专业就学地点在东海校区。
第六条 收费标准
1.学费:根据福建省物价局闽价费〔2011〕284号、闽价费〔2011〕311号、闽价费〔2012〕399号、闽价费〔2013〕176号、闽价费〔2015〕306号、闽价费〔2018〕190号等文件规定,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1)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一般本科专业每学年5040元,重点学科专业(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生物科学、生物技术)每学年5460元;
(2)艺术类一般本科专业每学年8640元,重点学科专业(音乐学、舞蹈学)每学年9360元;
(3)闽台合作项目:文史类、理工类专业每学年15000元,艺术类本科专业每学年18000元;
(4)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学费待定,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5)软件学院(校企合作):本科专业每学年13000元;
(6)少数民族预科班:每学年5040元。
以上学费标准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闽台合作项目、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学费标准指在泉州师范学院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闽台合作项目赴台学习期间学费由台湾合作院校按协议标准收取;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在国外学习阶段学费按国外大学收费标准收取,出国手续费等其他费用按相关收费标准缴纳。
2.住宿费:东海校区每学年870元,诗山校区每学年650元,江南校区(软件学院)每学年1000元或1200元。以上住宿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第七条 退费办法
若有退费情况,退费办法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第八条 录取原则
1.招生工作始终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调阅考生档案。
3.文史类和理工类专业录取原则:除考生所在省份有特别规定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录取按照考生投档分排序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的先后次序依次进行。当考生所有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投档分排序依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投档分相同时,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4.根据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要求,我校在内蒙古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5.艺术类和体育类采用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第二及之后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6.福建省的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专业考试,并达到本科合格线,音乐学(南音方向)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南音专业考试并合格,学校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时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南音专业按校考成绩)、高考平行志愿特征分。
各专业类别综合分折算公式如下:
书法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加分)×5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50%。
美术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加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音乐、舞蹈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加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音乐学(南音方向)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加分)×30%+音乐类省级统考成绩×2.5×30%+南音校考成绩×2.5×40%。
7.除福建省外的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学校将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以综合分投档的,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8.体育类录取原则:考生的文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综合分投档的,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以其他方式投档的,按照考生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九条 专业录取要求
1.外语类专业和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但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报考外语类本科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应达100分以上;福建省报考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应达90分以上。
2.报考外语类专业和国际汉语教育专业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没有统一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不作要求。
3.闽台合作项目专业、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专业、软件工程专业只录取有填报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未填报专业志愿将不予录取。
4.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录取的学生,既可以四年全程在本校就读,也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于第三学年或第四学年自愿选择到国外合作院校学习。
5.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本章程有规定外,均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2〕678号)文件精神,我校航海技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5cm(含)以上、女生身高160cm(含)以上,双眼裸视力4.7(含)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含)以上,无色盲色弱;轮机工程专业要求身高155cm(含)以上,双眼裸视力4.6(含)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含)以上,无色盲。
7.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
8.报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是当年参加普通高考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生,且考生须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录取的学生到校报到注册时未能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则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
9.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的预科学生先在我校诗山校区进行一年的预科阶段学习,预科学习合格并结业者,我校将根据学生在预科阶段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情况,结合学生志愿填报情况和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其本科学习专业,并转入我校进行本科阶段学习。
10.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1.录取照顾政策按生源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联系咨询及申诉方式:
招生咨询*:0595-22919911
招生监督投诉*:0595-22919608
纪检监察*:0595-22919635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邮编:362000。
第十一条 学生资助措施:我校建立了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以及社会资助在内的多元化的学生资助体系。
1.奖助学金:为鼓励学生积极学习,我校现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类学生还享有师范生助学金。
2.国家助学贷款:考生入学前可在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经学校审核确认,银行发放贷款,学生办理学费缴交手续。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贷款金额8000元。
3.校内临时困难补助:本人病重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校内临时困难补助。
4.勤工助学:学校各单位设置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学校设立学生服务中心,联系校外正规用人单位为广大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5.社会资助:学校积极联系热心公益事业的单位和个人设立奖助学金。包括陈笃彬教育奖、泉州市关工委千墅奖学金、泉州市教育基金会优秀大学生奖助学金、贤銮奖学金、成功寒窗奖学金和助学圆梦基金等。
6.发展性资助:学校设立本科生发展性资助实施办法,对学生在大型赛事、先进典型评选、团队科研、创新创业、考研等领域进行奖励和帮扶,引导学生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学生资助工作由“给予型”“输入型”向“励志型”“强能型”转变。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与复查:新生收到入学通知书后,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报到,并按《入学须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未能按时报到的,须事先以书面形式请假,未按规定请假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请假一般不超过两周。为确保新生质量,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材料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经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上报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取消其当年进入我校的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泉州师范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规定凡与本章程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