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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遂溪县高考分数线 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

更新:2023年05月08日 18:16 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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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闻县哪个高中体育最好

第一名:广东省实验中学。它虽然不在湛江,但也在湛江招生,所以也将它列入了。广实位于广州市芳村省实路1号,是省教育厅领导的省级重点中学,首批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培养了包括邓锡铭、黄耀祥、钟南山等院士在内的优秀学子。广实本部位于广州,有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全省,名额不超过百人。据了解,去年在湛江市招生分数线是866分以上,排在湛江市高中录取分数线第一位。湛江市每年考上的人数估计屈指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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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湛江第一中学。它位于湛江市赤坎区南方路52号,是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重点中学。学校始建于上世纪三十年代,历史悠久,多年来教学成绩卓著,名震粤西,是湛江人公认最好的高中,本科过线率接近98%,重本率全市最高。去年第一批的招生分数线是834分(以赤坎、霞山、坡头、麻章、开发区为统计对象,下同)。
第三名:廉江市实验中学。位于廉江市城南大道3号。它是十二年一贯制的民办学校、广东省一级学校,创办于2014年。在短短七年的时间里,重本率年年提升,每年都出十几名清华北大的“状元”。目前是湛江市公认口碑最好的民办中学,尤其高中部的高考成绩,近几年已赶超湛江一中之势。去年高中第一批录取分数线(公办班)是865分。

第四名:湛江市第二中学。总校区位于开发区龙平北路2号。这是一家百年名校,多年来与湛江一中并驾齐驱,是湛江市重点中学,广东省一级学校,获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全国教育特色学校等称号,多年高考本科上线率保持95%以上,去年高中第一批的招生分数线是813分。
第五名:湛江一中培才学校。位于赤坎区寸宝路5号。它是经湛江市教育局批准的,湛江一中与寸金教育集团合作办学的民办全日制中学,是湛江市一级中学。一中培才学校依托湛江一中丰富的教学经验,一中骨干教师的师资力量,十几年来,该校中考总体成绩一直位居湛江市榜首,近几年,他们也致力发展高中。去年高中第一批的招生分数线是764分。

第六名:岭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位于赤坎区寸金路27号。岭师附中是湛江市教育局和岭南师范学院共同管辖的市属完全中学,广东省一级学校。它与岭南师范学院连为一体,资源共享,享有其他学校无法具备的大学氛围。办学成绩连年创佳绩,据网上数据了解到,2019年这学校的本科上线率达90%以上,2020年高中第一批的招生分数线是805分。
第七名:湛江二中港城中学。位于霞山区海景路208号。是湛江市二中为主体的二中教育集团辖下的六个校区九个教学点中,成绩比较突出的民办全日制完全中学。学校依托第二中学的师资优势,办学特色独树一帜,成绩在湛江民办中学中位居前列。去年高中第一批的招生分数线是699分。

第八名:湛江市第四中学。它位于开发区银苑路2号,是广东省一级学校。经历过六十多年的艰苦历练的四中,是湛江“老牌中学”之一。现新校址在开发区中心位置,优良的办学条件、先进的教学设施、过硬的师资队伍及优秀的教学质量,具备与民办学校竞争的硬实力。2020年高中第一批的招生分数线是771分。
第九名:湛江市实验中学(雷州)。位于雷州市雷城师范前巷125号。广东省一级学校。其前身是广东省雷州师范学校,办学始于1935年。2001年经湛江市人民*批准,雷州师范学校转制办普通高中,更名为湛江市实验中学。除了湛一、湛二、湛四等几个老大牌公办高中外,湛实的实力比较强,去年高中第一批的招生分数线是752分。由于位置的原因吧,一般市区的学生不选择这学校,是雷州人最受欢迎的学校。
第十名:湛江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它位于麻章区金川路102号。2014年,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与北大青鸟文教集团共同创办的一所高起点的全日制寄宿学校。与廉实、一中培才等新一代民办中学一样,具备优质的教学设施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去年高考1人成绩被屏蔽,2人被北大录取。2020年高中第一批的招生分数线是841分。
除此之外,市区的湛江市第二十中学、湛江市开发区第一中学等多家高中的第一批录取分数线都在700分以上。

另外,吴川、遂溪、雷州、徐闻最好的高中还有――
吴川一中。位于吴川市解放中路56号。广东省一级中学。学校创建于1937年,是湛江有名的老牌中学,多年来高考成绩位居五县市第一位。去年高考上高优线人数共406人,本科率达80%,2020年高中第一批的招生分数线是686分。
遂溪一中。位于遂溪县遂海路59号。广东省一级中学。这家学校也有近百年的历史,教学文化的积累,师资力量稳定。去年高考上高优线人数共216人,排在全市公办重点高中第四位,本科率达72%,2020年高中第一批的招生分数线是675分。
廉江中学。位于廉江市廉城镇教育路36号。广东省一级中学。廉江中学创建于1919年,是湛江老牌中学之一。近年,虽然整体高考成绩不突出,但是去年有一位学生考上了清华。 去年高中第一批的录取分数线716分。
雷州一中。位于雷州市工业大道7号。广东省一级中学。雷州一中是粤西地区历史最悠久的中学之一。多年来为国家输送大批人才,邓海光(原广东省副省长)、肖贤成(原茂名市委书记)陈立人(著名部队作家)等都曾在此学习。2020年高中第一批的招生分数线是662分。
徐闻中学。位于徐闻县徐城镇东方二路83号。创办于1970年,2014年徐闻中学被广东省教育厅评为“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去年高考上高优线人数共157人,排在全市公办重点高中第五位。2020年高中第一批的招生分数线是582分。

再看看2020年湛江市高考成绩单:
湛江地区600分以上:湛江一中389人、廉江实验学校202人、湛江市二中97人、吴川一中32人、遂溪一中23人、徐闻中学13人、湛江市四中7人、岭南师范学院附中7人、廉江中学4人、湛江实验中学4人、雷州一中2人。
湛江去年高考成绩中,虽然廉实有16人进入清华、北大。但整体数据来看,湛江一中的综合实力是最强的,600分以上人数远超廉实。
广东去年600分以上有22000名,整个湛江地区才占了3.5%的比例,但是湛江参加高考的人数占到了广东省的10%。

遂溪一中高中录取分数线2022

2022遂溪一中中考实验班分数线是685分。
遂溪县第一中学(简称:遂溪一中)是所创办于1926年大的县立初级中学。
学校是公立县重点中学,省一级学校。校园占地面积230亩,建筑面积66679 平方米。150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2550人。全校共有2个多媒体专用室、2个电脑室、2个语音室。建有供物理、化学、生物、美术、音乐、地理、历史等学科进行实验或教学活动的实验或专用室。装备一套现代化双向 自动控制 电教系统,建成了与Internet联网结构校园 千兆网 ,每位教师都可以在自己家里上网、*课件,还配备学科齐全的电化教学软件库。学生宿舍 程控* 直通国内外。建有“一湖两广场三公园”和标准的游泳池,运动场。

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2022分数线是多少

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2022分数线文化科总分310,术科195。

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始建于1925年,前身是 廉江 县立师范学校(后更名为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2016年,经 广东省人民* 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90多年办学历史的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与具有30多年大专办学历史的广东省湛江教育学院整合设立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作为广东省第一批幼儿师范专科学校,与 岭南师范学院 基础教岭南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实行一校两牌办学。不偏远,交通方便。

湛江幼儿师范遂溪校区的前身是遂溪县中等师范学校,它座落于遂溪县的县城,后来国家撤销中等师范学校,它和湛江幼儿师范学校合并成湛江幼儿师范学院,是一所普通的高等专科学院,它的师资力量还是很好的,学校的本校区位湛江的大学城。

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

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0579

第五条学校校址:

1.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校本部(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2.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北校区(湛江市遂溪县遂海路182号);

3.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南校区(湛江市赤坎区寸金四横路8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凡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岭南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组,安排专人处理考生的*、申诉、投诉等事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学校在广东省本科招生批次:第二批本科A线;专科招生批次:第三批A线。广东以外省份招生批次详见各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线上考生。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高考总分相同时,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非英语语种考生须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录取原则:

1.学校单独考试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符合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艺术专业的投档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取得我校合格证的,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3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70%〕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学校单独考试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原则:符合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艺术专业的投档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取得本校合格证的,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2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80%〕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学校认可所在省统考成绩的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出档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30%+专业分×70%〕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出现同分时,优先录取专业术科分高分考生。

第二十四条在广东省,报考学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学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广东省,报考学校美术类、音乐(舞蹈)类、体育类各批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对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1.对体育类、音乐(舞蹈)类、工商管理(酒店管理)等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身高有要求,身高1.68米以下的男生、身高1.58米以下的女生须慎重报考;2.对体育类、烹饪与营养教育等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视力有要求,双眼视力低于4.3的考生须慎重报考;3.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因用人单位对传染病有要求,患有该类疾病的考生须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的学生,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学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本科学费标准:普通专业(含外语、体育)3800-4300元,艺术专业8000-9000元,住宿费每年900—1400元;专科学费标准:普通专业(含外语、体育)4500-5500元,艺术专业6000元,住宿费每年500—1200元。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各省的招生专业目录注明。广东省*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批准的新标准执行。

第八章奖助学金

第三十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1.学校设立学生奖学金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生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大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困难学生补助等依照国家、省相关政策评定发放。

2.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分三等:一等奖学金每生2000元,占学生人数的5%;二等奖学金每生1000元,占学生人数的10%;三等奖学金每生500元,占学生人数的15%。

3.学校单项奖学金包括:创新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体育奖学金、艺术奖学金、考研奖学金等。

4.学校制定多项政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晨光工程免费早餐、学杂费减免、特困生补助以及组织勤工助学等项目。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委监察处

联系人:何等浩

监督*:0759-3182831、3182069

传真:0759-3183831

电子邮箱:zsjw88@126.com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0759-3183211

传真:0759-3183189

电子邮箱:zszsb211@126.com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zs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委托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岭南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岭南师范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79

第五条 学校校址:

1.岭南师范学院校本部(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2.岭南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北校区(湛江市遂溪县遂海路182号);

3.岭南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南校区(湛江市赤坎区寸金四横路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凡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教育培养方案要求的各项内容,达到毕业基本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岭南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招生与就业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组,安排专人处理考生的*、申诉、投诉等事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学校在广东省本科招生批次:第二批本科A线;专科招生批次:第三批A线。广东以外省份招生批次详见各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普通类(不含音乐、美术和体育类)专业志愿按如下原则录取:

(一)广东省考生专业录取先按“专业志愿优先”,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先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的方法录取,即对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

(二)广东省外同一投档批次考生专业录取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优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

高考总分相同时:高考总分有对应排位的,排位前者优先录取;高考总分没有对应排位的,按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音乐类、美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学校对投出档案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术科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后得出综合分,优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若考生专业填报顺序和综合分都相同时,则专业术科分高者优先录取。学校设点单独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各类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1.学校单独考试美术(书法)类专业: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3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70%。

2.学校单独考试音乐(舞蹈)类专业: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2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80%。

3.学校认可所在省统考成绩的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专业:综合分=文化分×30%+专业分×70%。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非英语语种考生须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在广东省,报考学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学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广东省,报考学校美术类、音乐(舞蹈)类、体育类各批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 对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 1.对体育类、音乐(舞蹈)类、工商管理(酒店管理)等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身高有要求,身高1.68米以下的男生、身高1.58米以下的女生须慎重报考;2.对体育类、烹饪与营养教育等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视力有要求,双眼视力低于4.3的考生须慎重报考;3.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因用人单位对传染病有要求,患有该类疾病的考生须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的学生,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学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本科学费标准:普通专业(含外语、体育)3800-4300元,艺术专业8000-9000元,住宿费每年900—1400元;专科学费标准:普通专业(含外语、体育)4500-5500元,艺术专业6000元,住宿费每年500—1200元。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各省的招生专业目录注明。广东省*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批准的新标准执行。

第八章 奖助学金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1.学校设立学生奖学金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生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大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困难学生补助等依照国家、省相关政策评定发放。

2.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分三等:一等奖学金每生2000元,占学生人数的5%;二等奖学金每生1000元,占学生人数的10%;三等奖学金每生500元,占学生人数的15%。

3.学校单项奖学金包括:创新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体育奖学金、艺术奖学金、考研奖学金等。

4.学校制定多项政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晨光工程免费早餐、学杂费减免、特困生补助以及组织勤工助学等项目。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委监察处

监督*:0759-3182831、3182069

传真:0759-3183831

电子邮箱:zsjw88@126.com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0759-3183211

传真:0759-3183189

电子邮箱:zszsb211@126.com

学校网址:http://

招生网址:/zs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岭南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岭南师范学院委托岭南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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