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辽宁理工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校)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9.6万平方米(约合593.4亩);生师比20.6:1;专任教师263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4.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906.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915.4元;图书68万册,生均图书82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各专业就业情况及符合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特色学科、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安排各专业招生计划,无预留计划。
2.外语语种说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入学后将有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教学,建议其他外语语种考生慎报。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日语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学校各专业招生对男女生无比例要求。
4.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理工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经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根据宿舍条件不同,住宿费每人每年按3600-5500元不等。按照学校管理的要求,以实际分配的宿舍标准为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生/年,董事长奖学金10000元/生/年,校长奖学金5000元/生/年,优秀学生一等2000元/生/年、二等10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500元/生/年,十佳大学生1000元/生/年,十佳道德模范1000元/生/年,自强之星1000元/生/年。
(2)特殊家庭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孤儿大学生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实行学宿费全部减免;特殊困难、临时困难家庭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学宿费减免或缓交等政策。
(3)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生/年,到校后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和发放工作;学校为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固定岗2000元每月,临时岗25元每小时。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和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设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批次、投档录取模式及规则进行录取。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辽宁省在体育类本科批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体育类无外省招生计划。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各专业对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2022年我校无“3+3”模式高考改革省份,“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的首选科目要求在“三、专业设置说明”中已说明,所有专业的再选科目要求,均不提科目要求。辽宁省2022年实行新高考改革,我校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要求,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的要求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未明确要求的,我校(文史类/历史学科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历史”顺序;理工类/物理学科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物理”顺序)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不分文理或者高考改革省份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总分”由高到底排序择优录取;通过以上方式排序后仍同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对于内蒙古考生,进档后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再依次录取其他专业志愿考生。
(2)体育类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只在辽宁省招生,我校只认定辽宁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
对于进档考生,高考及体育统考成绩分别达到辽宁省体育类文化课、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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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辽宁理工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校)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9.6万平方米(约合593.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6平方米;生师比20.7:1;专任教师279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1.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141.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767.2元;图书59.6万册,生均图书68.6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各专业就业情况及符合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特色学科、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安排各专业招生计划。无预留计划。
2.外语语种说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入学后将有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教学,建议其他外语语种考生慎报。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安排英语授课,日语专业只安排英语、日语授课,其他外语语种考生慎报。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学校各专业招生对男女生无比例要求。
4.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种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
(元/年/生)
|
1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27000
|
2
|
040203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4年
|
3-6年
|
体育(文理兼招)
|
体育(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教育学
|
27000
|
3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27000
|
4
|
050201
|
英语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27000
|
5
|
050207
|
日语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27000
|
6
|
050302
|
广播电视学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27000
|
7
|
050306T
|
网络与新媒体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27000
|
8
|
080204
|
机械电子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7000
|
9
|
080208
|
汽车服务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7000
|
10
|
080411T
|
焊接技术与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7000
|
11
|
080604T
|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7000
|
12
|
080803T
|
机器人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7000
|
13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7000
|
14
|
080903
|
网络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7000
|
15
|
080906
|
数字媒体技术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7000
|
16
|
080907T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7000
|
17
|
082803
|
风景园林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工学
|
27000
|
18
|
120105
|
工程造价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7000
|
19
|
120203K
|
会计学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27000
|
20
|
120204
|
财务管理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27000
|
21
|
120602
|
物流工程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工学
|
27000
|
22
|
120801
|
电子商务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工学
|
27000
|
23
|
120103
|
工程管理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7000
|
24
|
130503
|
环境设计
|
4年
|
3-6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艺术(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29500
|
25
|
460104
|
机械*及自动化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
|
14800
|
26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
|
14800
|
27
|
560102
|
网络新闻与传播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
|
14800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理工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经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根据宿舍条件不同,住宿费每人每年按3500-5500元不等。按照学校管理的要求,以实际分配的宿舍标准为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生/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协助做好学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手续的办理及发放工作,按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工作,做好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推荐及管理工作,做好社会爱心资助评选工作。
对于孤儿大学生和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按照相关文件政策要求,减免部分学费及宿费。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和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设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批次、投档录取模式及规则进行录取。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辽宁省在体育类本科批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体育类无外省招生计划。
艺术类环境设计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其他省份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批次、投档录取模式进行录取。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各专业对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2021年我校无“3+3”模式高考改革省份,“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的首选科目要求在“三、专业设置说明”中已说明,所有专业的再选科目要求,均不提科目要求。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我校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的要求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未明确要求的,我校(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历史”顺序;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物理”顺序)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不分文理或者高考改革省份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总分”由高到底排序择优录取;通过以上方式排序后仍同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2)体育类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只在辽宁省招生,我校只认定辽宁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
对于进档考生,高考及体育统考成绩分别达到辽宁省体育类文化课、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艺术类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艺术类环境设计本科专业在辽宁省、河北省招生。
辽宁省及河北省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并达到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本科最低控制线和艺术类(美术类)统考专业课合格分数线,以分数优先为原则,辽宁省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艺术类专业课成绩(统考),从高到低录取。河北省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从高到低录取。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6.联系*、网址
联系*:0416-6086088 6086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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