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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 2021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3年03月03日 01:16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 2021年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a target="_blank" href="/academy/detail/14449.html" title="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a>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 2021年招生章程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1.学校全称为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学校地址位于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智慧路88号。

3.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为国家公办普通全日制医学高等专科。

4.学校部标代码为13802,湖南招生代码为4377。

5.学校培养的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并盖有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单独招生总计划1800人,招生专业15个。各专业学费标准根据湖南省发改委文件(湘发改价费〔2019〕97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646号)核定标准收取。如有调整,以湖南省发改委下发的最新文件为准。

一、普通考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1.招生考生分A、B、C、D四个类别。A类考生指应届普通高中考生,A类考生物理类、历史类兼招;B类考生指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C类考生指中职考生;D类考生指武术特长生,包括具有武术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和应届中职毕业生。

2.各专业计划数与学制、学费一览表:

组别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制

学费标准
(元/年)

招生类别

专业组一

中医养生保健

260

3年

5460

A.B.C

心理咨询

50

3年

新增专业以省发改委文件为准

A.B.C

医学影像技术

50

3年

5460

A.B.C

中药学

90

3年

5460

A.B.C

药学

100

3年

5460

A.B.C

中药制药

100

3年

4600

A.B.C

药品经营与管理

100

3年

4600

A.B.C

药品质量与安全

100

3年

4600

A.B.C

康复治疗技术

90

3年

5460

A.B.C

医学美容技术

260

3年

5460

A.B.C

中医康复技术

100

3年

5460

A.B.C

体育保健与康复

90

3年

4600

A.B.C.D

专业组二

助产

100

3年

5460

A.B.C(仅限女生填报)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100

3年

3500

A.B.C

老年保健与管理

100

3年

5460

A.B.C

合    计

1690

——

——

——


二、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1.总计划100人,招生专业2个。

2.各专业计划数与学制、学费一览表: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制

学费标准
(元/年)

中医学院

中医养生保健

50

3年

5460

康复保健学院

医学美容技术

50

3年

5460

合    计

100

——

——


三、退役军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与普通考生相同,招生计划10人,招生计划不具体细分到特定专业,以考生填报的第1个专业志愿为准。

第三章  报名及志愿设置

一、报名对象:符合我省2022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3月14日。

三、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或“潇湘高考”APP填报报考信息。

四、志愿填报: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只允许填报我校公布实施单招的专业。社会人员考生只能在指定的专业范围内报考。

五、专业志愿设置:设1个直接专业志愿(考生在志愿系统中虽然最多可填6个专业志愿,但只以考生的第1个专业志愿确定其报考专业组类别及安排考试内容,分专业的划线、录取均以第1个专业志愿为依据,多填的专业志愿仅在专业服从调剂时作参考,不作为划线、录取的直接依据),设1个专业服从志愿。请考生一定对照所选报专业慎重、正确选择报考专业组类别。

六、资格证明材料提交:2022年3月7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湖南省2022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界定表及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到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办理资格确认手续。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退役军人: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

2.农民工:半年以上职工社保缴费记录、劳动用工合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半年以上用工单位工资发放记录,上述四项情形一项以上证明材料。

3.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4.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5.企业在岗人员:半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或社保缴费记录。

七、报名费缴纳、准考证打印:2022年3月17日-3月18日。按省物价部门文件标准,报名费为80元/人,缴费流程和准考证打印具体方法详见学校招生网。

第四章  考  试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

2022年3月19日-3月20日在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云龙校区(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智慧路88号)统一举行单招考试。具体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形式与内容

1.考试形式

考试包括“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含特长生的专项技能测试)”两种形式。

2.考试内容

(1)文化素质测试:

①采用笔试形式,主要考核学生文化素质综合水平。

②参加考试考生类别为B、C类考生及D类考生中的应届中职毕业生。

③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共300分。学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同类科目知识内容自主命题组卷。

④测试时间共90分钟。

(2)职业技能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各100分,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与技能综合水平。

①笔试:笔试测试时间共90分钟。根据考生类别设置不同的测试内容,报考专业组一的A、B类考生测试内容为思想道德素质、自然科学素质、人文综合素质、心理素质、信息素养、安全常识等;报考专业组二的A、B类考生在以上测试内容基础上加考生物医学知识。报考专业组一的C类考生及社会人员考生、退役军人考生测试内容为报考我校的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等。报考专业组二的C类考生测试内容完全遵循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内容。

②面试:所有各类考生都需参加面试,测试内容为1道结构化面试题,专业组一测试学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关系、应变能力、职业认知、举止礼仪等能力;专业组二考核考生的急救应急反应能力。面试测试时间含阅题和答题时间,每生共6分钟。

(3)D类考生专项技能测试: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武术专项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测试内容包括专项素质、专项技术、实战能力(附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武术特长生招生办法)。

(4)免文化素质测试考生:

①A类考生及D类考生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免文化素质测试,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②社会人员考生及退役军人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

三、考试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构成: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一定权重组成,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笔试成绩(武术专项技能测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组成。

2.综合成绩计算:不同类型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赋予不同的权重,综合成绩保留一位小数。

①A、B类考生综合成绩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40%

②报考专业组一的C类考生综合成绩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2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80%

③报考专业组二的C类考生综合成绩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1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90%

④D类考生综合成绩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3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70%

⑤社会人员及退役军人考生综合成绩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100%

3.限制性标准:各类考生的面试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其合格标准为60分,低于此标准不予录取;武术特长生的体育专项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55分,低于此标准不予录取。

四、考试组织

1.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

2.任一测试缺考的考生或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按照湖南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录  取

一、录取规则

1.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

2.各类别考生依次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单招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并通知考生确认录取资格。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不满额,则进行递补录取和调剂录取。调剂录取只能在同专业组内的专业进行调剂,跨专业组的专业之间不能进行调剂。遇总分相同,则按文化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录取,如文化成绩亦相同则按语、数、外依次排序。

3.退役军人考生按院校志愿优先、单招总成绩优先的原则,按考生参加考试的第一专业录取。

4.录取人数比例:按照不同类别考生最后报考人数所占比例确定相应录取人数比例,确保各类别间招生的公平。

5.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各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二、免试录取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对口专业就读。

三、录取程序

拟录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上公示5日,公示后如无疑议,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于8月中下旬和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一起发放)。考生可在公示后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0731-28519008查询。

四、录取考生要求

1.凡被我校单招录取的学生,一律不能参加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2.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办理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

第六章  日程安排

时间

事项

3月7日前

网上公布单招章程、单招方案

3月7日前

报名资格审查

3月7日-14日

网上报名

3月16日

公布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名单

3月17-18日

缴费、准考证打印

3月19日-20日

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

    录取进程安排

公示拟录取名单(见学校招生网)

4月15日前

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以上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第七章  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按照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和我省相关文件规定,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3.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考试招生工作“阳光工程”。

4.对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以及党纪政纪相关条规予以严肃处理。

5.学校监督*:0731-28519112

第八章  附  则

1.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学校对录取的退役军人考生采用全日制集中(全脱产)学习管理形式。

3.学校对录取的社会人员考生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

4.本章程未确定的其他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专班会议议决。

5.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智慧路88号

联系*:0731-28519008、28519048

传    真:0731-28519008

邮政编码:412000

学校网址:

学校招生QQ群号码:617619698、707124859

学校微信公众平台账号:hntcmc2014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部标代码:13802

湖南招生代码:4377

英文名称:Hunan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al College

(二)学校主管部门: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办学性质、层次和类型:国家公办普通全日制医学高等专科

(四)学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芦淞路136号、云龙示范区智慧路88号

网  址:   

邮    编:412012

电  话:0731-28519008    

   传   真:0731-28519008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要求和限制

   (五)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同时我校也将在网上予以公布。录取过程中,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在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六)所有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根据用人单位往年招聘要求,助产专业一般要求女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了便于就业,建议男生慎重报考助产专业

   (七)招生体检工作具体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录取原则、录取专业安排及录取结果的公布

   (八)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2.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办理,即先录取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安排专业;学校投档线最低分遇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录取;

   (九)认可各省(市、区)招生办有关加试科目成绩、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

  (十)我校通过校园网及时公布录取信息。考生可通过我校咨询*查询录取结果(咨询*:0731-28519008),也可在本省市招生部门公布的网站上查询。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地址用专用特快专递寄发。

   四、收费标准及证书颁发

  (十一)学费将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实行公示收费。

   (十二)学生公寓根据住宿人数与设施,收费标准为400-900元/生/年(由学校统一安排)。

  (十三)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可向学校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和困难补助。

  (十四)学校建立完备的奖学、助学金制度

   1.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助学金;

   2.学校每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 

   (十五)学生毕业时,德、智、体、美、劳考核合格,颁发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并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网址:.cn);毕业生学校推荐就业。

    五、附则

 (十六)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专科招生工作。

   (十七)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八)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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