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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理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15年招生简章

更新:2023年03月01日 21:38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洛阳理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15年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洛阳理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15年招生简章

洛阳理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洛阳理工学院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洛阳理工学院(国标代码11070),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地点在河南省洛阳市,分三个校区:王城校区位于洛龙区王城大道90号;开元校区位于洛龙区学子街8号;九都校区位于涧西区九都西路71号。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洛阳理工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四条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招生机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从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经招生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核备案。招生办公室同时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各有关省(区、市) 招生考试办公室(招生考试院)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学校将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本科预留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在录取过程中,坚持集体决议,公开透明原则,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经招生委员会研究,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可适当使用。
第十一条学校逐步推进按大类招生、培养和管理。对于按大类招生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专业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通识课程和学科平台课程学习后,根据学生志愿、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等,参加本专业类的分流工作,然后进入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即首先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优先分配有专业志愿考生的专业;最后分配因考生投档成绩低而导致专业志愿录取满额不能满足志愿考生的专业,若专业服从调剂,则向剩余相近专业调剂录取。针对专业计划录取额满,且不同意专业调剂及其它特殊情况的考生,根据有关政策进行退档。
第十三条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四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均采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统考成绩。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美术类专业
在高考文化课和省统考专业课成绩均过考生所在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 60%,高考文化课成绩 40%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2.音乐类专业
在高考文化课和省统考专业课成绩均过考生所在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我校公共外语仅开设英语,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七条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第十八条新生报到时,由学校组织初步审查,入学后组织复查,审查和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九条学费标准遵照《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执行,文科类本科(含文理兼收专业)4400元/生•年,理工类本科50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与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联合办学)土木工程专业1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与俄罗斯科斯特罗马国立大学联合办学)机械设计与*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12000元/生•年;软件类专科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8000元/生•年;住宿费收费标准分别为800元/生·年(根据住宿人数,公寓基础设施收费)、900元/生·年(根据住宿人数,公寓基础设施收费)、1000元/生·年(四人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二十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项企业奖学金,为部分困难学生设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一条学校实行学分制,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合格后颁发洛阳理工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符合修读第二学士学位条件的,可自愿申请修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在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并满足授予第二学士学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洛阳理工学院与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洛阳理工学院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录取的学生在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就读(地址:郑州市南龙湖大学城泰山路1号)。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三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咨询联系
招生部门: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90号
咨询*:0379-65928855、65928856、65928857、65928858
招生网址: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类型

培养类型

面向群体

学制

师范

艺术

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人数

所属学科门类

学费(/)

方向

备注

材料类

0804

普通

   

4

-

 

5000

 

包含专业: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080407) 材料物理(080402)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080406

普通

   

4

-

 

5000

   

焊接技术与工程

080411T

普通

   

4

-

 

5000

   

机械类

0802

普通

   

4

-

 

5000

 

包含专业: 机械电子工程(080204) 车辆工程(080207) 汽车服务工程(080208)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080203)

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

080202

普通

   

4

-

 

5000

   

机器人工程

080803T

普通

   

4

-

 

50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1

普通

   

4

-

 

5000

   

自动化

080801

普通

   

4

-

 

50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702

普通

   

4

-

 

5000

   

智能科学与技术

080907T

普通

   

4

-

 

50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普通

   

4

-

 

5000

   

通信工程

080703

普通

   

4

-

 

5000

   

物联网工程

080905

普通

   

4

-

 

5000

   

软件工程

080902

普通

   

4

-

 

500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080910T

普通

   

4

-

 

5000

   

土木工程

081001

普通

   

4

-

 

5000

   

土木工程

081001

普通

   

4

-

 

18000

 

与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联合办学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081003

普通

   

4

-

 

5000

   

工程管理

120103

普通

   

4

-

 

5000

   

工程造价

120105

普通

   

4

-

 

5000

   

环境工程

082502

普通

   

4

-

 

5000

   

应用化学

070302

普通

   

4

-

 

5000

   

生物技术

071002

普通

   

4

-

 

5000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081303T

普通

   

4

-

 

5000

   

电子商务

120801

普通

   

4

-

 

5000

   

工商管理

120201K

普通

   

4

-

 

44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401

普通

   

4

-

 

4400

   

酒店管理

120902

普通

   

4

-

 

4400

   

市场营销

120202

普通

   

4

-

 

4400

   

财务管理

120204

普通

   

4

-

 

4400

   

会计学

120203K

普通

   

4

-

 

4400

   

审计学

120207

普通

   

4

-

 

4400

   

英语

050201

普通

   

4

-

 

4400

   

翻译

050261

普通

   

4

-

 

4400

   

商务英语

050262

普通

   

4

-

 

4400

   

俄语

050202

普通

   

4

-

 

4400

   

汉语言文学

050101

普通

   

4

-

 

4400

   

新闻学

050301

普通

   

4

-

 

4400

   

学前教育

040106

普通

   

4

-

 

4400

   

音乐表演

130201

普通

   

4

-

 

8000

   

美术学

130401

普通

   

4

-

 

8000

   

环境设计

130503

普通

   

4

-

 

8000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2

普通

   

4

-

 

8000

   

产品设计

130504

普通

   

4

-

 

8000

   

数字媒体艺术

130508

普通

   

4

-

 

8000

   

机械设计与*

460101

普通

   

3

   

-

 

12000

 

与俄罗斯科斯特罗马国立大学联合办学

大数据技术

510205

普通

   

2

     

-

 

80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460306

普通

   

3

   

-

 

12000

 

与俄罗斯科斯特罗马国立大学联合办学

 

洛阳理工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洛阳理工学院2015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保证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名称、地址、性质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洛阳理工学院,通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90号;邮政编码:471023。

第三条 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院校国标代码:11070;中外合作办学代码:6162。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学校设有由主管院长、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其常设机构,协调处理日常招生事务。

第五条 学校设有由纪委、监察等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 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即在按照各省投档政策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体育、艺术等特长的考生和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八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第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凡发现有舞弊和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一条 专业设置和课程内容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今年开设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共2个专业。与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合作项目:土木工程,只招收理科学生;与俄罗斯科斯特罗马国立工艺大学合作项目:机械设计与*专业,只招收理科学生。根据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引进合作院校相关专业核心课程和教师,学生需完成由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或科斯特罗马国立工艺大学与洛阳理工学院共同确定的全部课程。

第十二条 合作办学层次及证书颁发

中爱合作办学项目为本科层次,学制4年,由中爱双方教师共同承担教学任务。该项目学生在国内修完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和洛阳理工学院共同确定的全部课程,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后,获得洛阳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中俄合作项目为专科层次,学制3年,采用“五分制”和“百分制”。学生在国内修完科斯特罗马国立工艺大学和洛阳理工学院共同确定的全部课程,由中外双方共同承担教学管理任务,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后,可获得洛阳理工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和科斯特罗马国立工艺大学语言证书。愿意继续深造的,且符合出国签证条件的学生,可直接进入科斯特罗马国立工艺大学学习。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土木工程专业 学费待定;机械设计与*专业12000元/生·学年。住宿收费标准均为600-1000元/生·学年。以上收费均以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项企业奖学金,为部分困难学生设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五条 咨询、联系方式: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网址:

电子信箱:zsb@lit.edu.cn

咨询*:0379-65928855、65928856、65928857、65928858,65928877(传真)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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