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成都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成都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制定并公布成都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具体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项目 |
招生计划 |
位置 |
招生计划 |
男子足球 (11人制) |
11人 |
守门员 |
0-1人 |
其他 |
0-10人 |
||
女子足球 (11人制) |
11人 |
守门员 |
0-1人 |
其他 |
0-10人 |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22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高水平运动队的报考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允许学生报考的学校数为1所。考生已报考其他学校,则不能报考我校;如已报考我校,若再报考其他学校,默认放弃我校报名。学生报考学校包含体育单招、阳光高考平台内高水平运动队学校、非阳光高考高水平运动队学校。
(二)报名要求
1.符合2022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各省(市、自治区)如对高水平运动队资格有单独要求的,考生须获得生源省关于高水平运动队的资格认定。
3.考生报考的运动项目应与考生所持高水平运动员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参赛获奖项目一致。
4.不接受曾经或现在在中超、中甲、中乙秩序册上球员报名表或预备队球员报名表上的球员(即注册过职业足球运动员资格的球员)报名。
三、考生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2日—2022年3月10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cn/gspyddbm/),按照要求进行网上实名注册,选择“高水平运动队”,在“志愿管理”下“添加志愿”,选择填报学校“成都大学”完成所有流程。
3.上传材料:在线填写申请表提交完成后,下载申请表并用A4纸张打印,交由所在学校(或单位)确认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上传的申请材料须清晰、真实、完整,否则报名无效。上传材料包含:
(1)《成都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填报完毕系统自动生成,下载打印后由所在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证明(往届生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应届生须提供盖学校公章的高三在读证明);
(4)运动员等级证书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明(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查询系统”查询结果页面截图,网址);
(5)足球比赛位置证明(由考生足球队所在学校或单位开具,由教练员签字并加盖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章)。
(6)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比赛获奖证书、竞赛成绩册、秩序册原件的扫描件(三者必须为同一比赛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请在材料中将考生本人姓名标出;如秩序册、成绩册原件过厚,可仅上传封面、目录和有本人信息的相关页面)
(7)成都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信息确认表(见附件)
备注: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因考生未按时按要求上传材料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信息填写错误、扫描件不清晰导致影响资格审核结论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获奖证书(成绩证明)无主办单位或省级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公章视为无效。
4.初审结果查询:我校将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中查验运动员等级证书,并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名单以成都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为准。
(二)专项测试报名
足球项目专项测试实行全国统考,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体育专项考试统一组织,统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和相关工作安排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三)文化考试报名
1.根据教育部规定,符合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持有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拟申请“文化单考”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在报名时选择“文化单考”,也可选择“普通高考”,但二者不能兼报,其他考生只能选择“普通高考”。考试安排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2.“普通高考”考生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3.文化和专项测试报名考试费由相关组考单位按照当地物价审批标准在报名时收取,我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1.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录取工作。
2.学校根据足球队建设需要划定各位置各类别专项测试成绩合格控制线,如各位置达到专项考试成绩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人数低于相应招生计划,学校将根据足球队建设需要对各位置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3.学校在专项测试成绩达到专项考试成绩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中,分位置类别按照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2倍。
4.对于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类别控制线的考生,我校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如果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照运动员报名证书等级、文化分择优录取。
(二)优惠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规定,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按照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划定A类、B类、C类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1.A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证书且申请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当其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合格分数线,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省级招办审核录取。
2.B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证书且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当其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省级招办审核录取。
3.C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证书且体育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当其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省级招办审核录取。
注1: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及其他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相关省份确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注2:考生在报名的时候,根据自己的文化水平选择优惠政策,在《成都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信息确认表》(附件)中填写确认。
(三)录取专业
1.志愿填报: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需在相应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在生源省份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中填报我校招生专业,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2.录取专业: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以选择我校2022年招生专业中其他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专业及招生批次以各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高考志愿填报专业须与《成都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信息确认表》所填报的专业一致,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填报高考志愿或填报志愿与确认书专业志愿不一致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入学与复查
1.我校将与拟录取的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之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若违反协议规定,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高水平运动队新生入学之后,我校将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专业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进行核实确认。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六、监督机制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联系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028-84616636。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提供证明材料。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我校所有报名、考试信息均在“成都学本科招生网”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信息。
七、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
2.邮政编码:610106
3.咨询*:028-84616013(成都大学招办)
4.招生网址:/
八、其他
(一)本简章若有与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二)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当年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成都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录取行为,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基本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成都大学,英文名称为Chengdu University,学校代码:11079。学校是1978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是四川省和成都市共建的本科院校,成都市重点建设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实践基地。办学层次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教育。
第三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由成都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学士学位证书。证书院校名称为成都大学,签章为成都大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 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成都大学校长办公会是学校招生制度、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
第七条 成都大学设立本专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过程中的计划落实与调整、选拔测试方案制定、录取标准确定与结果审核等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第八条 成都大学设立本专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各种招生方案及其实施办法等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第九条 成都大学设立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拟定本专科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各类招生简章及相关实施方案,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相关事项,负责组织落实本专科招生宣传、咨询、选拔与录取等相关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以招生专业结构、区域结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社会需求等为依据,贯彻落实相关区域重点支持政策,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学校在招生计划中预留少量本科计划,主要用于调剂各省(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状况。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四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成都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成绩及志愿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文科依次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报考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专业,但调剂志愿的优先级别低于非调剂志愿;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艺体类专业的录取原则:艺体类专业成绩均采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我校编导类专业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其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以文化成绩排序录取。【其中:四川省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50分(含50分)以上,且英语单科成绩需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四川省除编导类以外的其他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20分(含20分)以上;舞蹈表演专业建议女生身高不低于165cm ,男生身高不低于175cm。】
由各高校自行确定投档规则的省(市、自治区),我校的投档规则和上述艺体类专业录取规则一致。
第十七条 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成都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英语、泰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第二十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后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第二十一条 所有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学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向党委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贷款、学费缓交等手续。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制定了较完善的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助学制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考生和家长可通过*、邮件、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咨询。我校在录取结束后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成都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106
咨询*(传真):028-84616013
电子邮箱: zhaoban@cdu.edu.cn
招生网址: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成都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大学路整理的成都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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