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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皖江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更新:2023年02月24日 09:49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安徽师范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皖江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安徽师范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皖江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安徽师范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安徽师范大学是安徽省建校最早的高等学府,已有90余年的办学历史,是安徽省委、省*优先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和安徽省“地方高水平大学”项目建设高校,2013年被教育部与安徽省*确立为“省部共建”高校。运动训练专业2019年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本科)2022年继续招生。根据《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1〕222号)及其操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培养目标及证书

本专业培养具备竞技运动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从事专项运动训练的基本能力,从事运动训练教学、训练、科研、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为:“安徽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二、招生项目和计划

招生计划总数拟定为125人(含保送录取运动员计划),面向全国招生,最终录取人数视生源情况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决定。

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项目及计划数

序号

招生专项

招生小项

性别

计划数

备注

1

田径

田赛

不限

9

全能

径赛

9

2

篮球

(五人制)

/

10

10

3

排球

自由人

1

1

非自由人

不限

10

4

足球

(十一人制)

守门员

1

1

非守门员

12

12

5

手球

守门员

1

1

非守门员

10

10

6

乒乓球

/

不限

6

7

羽毛球

/

不限

6

8

网球

/

不限

3

9

跆拳道

/

不限

6

10

击剑

花剑

不限

4

重剑

佩剑

11

体操

/

不限

2

运动健将及以上

三、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具备报名资格。

(一)符合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经参加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

(二)具备我校招生专业项目之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体操项目须运动健将及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考生运动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审批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必须与我校招生的运动项目一致。

(三)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

四、注册报名

(一)报名网址:“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或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二)注册:考生务必于2022年2月7日至3月7日12:00,在“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并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请于2022年3月3日12:00之前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

(三)报名: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于2022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在“体育单招系统”内进行报名并交纳考试费。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交费为准,一旦报名成功,考生志愿等所有信息均不允许修改。

(四)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正常报名,需填写《报名申请表》(见附件),并于报名截止之前将表格报送至我校招生就业处,学校将按要求上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核。

五、考试安排

(一)文化考试

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相关要求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2.考试时间:

时间

上午

下午

9:0010:30

14:0015:30

416日(周六)

语文

数学

417日(周日)

政治

英语

3.考试地点: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考生于2022年4月9日12:00后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二)专项考试

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实施。

1.考试时间:2022年3月20日至5月10日。

2.考试地点: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发布信息,及时查看具体考试安排。

3.考试方法: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2版)执行。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考试。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检查,*违规或拒绝检测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2年5月12日12:00后在“体育单招系统”查询专项和文化考试成绩。对成绩有疑议的考生可于5月12日12:00—13日12:00在“体育单招系统”中提交复核申请,复核结果于5月16日12:00后登陆系统查询。

六、录取工作

(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规定,运动训练专业实行提前单独录取,被录取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二)学校将根据报考情况,在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180分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控制线40分的基础上,确定我校文化成绩和专项考试成绩录取控制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文化考试成绩未达到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的将不予录取。

(三)录取原则

1.在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专项成绩、文化成绩均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小项、性别)按综合分(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由高到低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专项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各项目计划数优先满足符合保送条件的运动员的录取,若符合保送条件的运动员人数多于该项目的计划数,则依次依据其运动技术等级、运动成绩和综合考核情况,按计划数择优录取。保送运动员的条件和要求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1〕208号)执行。

3.各项目符合录取条件的人数(入围人数)少于计划数时,则将该项目的剩余计划分配到入围人数大于计划数的其他项目,分配原则按照各项目“入围人数/计划数”的比值大小排序,依次获得1个计划,若分配结束还有剩余计划,则按此原则进行第二轮分配,以此类推,直至剩余计划分配完毕;若所有项目一志愿符合条件考生录取结束,剩余计划还未完成,则按此原则进行二志愿考生的录取。

七、约束及监督机制

(一)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委监督,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新生报到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

八、收费标准

根据物价部门审核,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学费为8800元/人·年,2022年收费标准由安徽省物价部门确定。

九、联系方式

联系*:0553-5910161(招生就业处)
0553-5910709(体育学院)
联系地址: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邮编:241002  电子邮箱:asdzsb@163.com
招生信息网:
微信公众平台:安师大招生就业

如遇上级部门政策变化,以新政策为准。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对本简章的最终解释。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安徽师范大学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全日制本科高等学校;办学类型为独立学院;办学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津西路8号(过渡校区)。

 

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院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位证书。

 

第四条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讨论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的招生工作在学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录取

 

第八条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调档比例按照100%从生源所在地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取电子档案。

 

第九条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采取“专业清”的方式录取,具体操作如下:先将考生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队列,然后将每个队列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当填报某专业的第一专业志愿生源充足时,按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未被录取者,视其他专业录取空缺情况和考生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及服从志愿进行依次录取;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原则上作退档处理。艺体类专业以综合分为依据进行“专业清”方式录取。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按照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报考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省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各模块省统考综合分为依据进行“专业清”方式录取。

 

1.体育类专业按“体育类”综合分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按照“模块七”综合分择优录取;

 

3.音乐类专业按照“模块八”综合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不限考生外语语种,但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在安徽省录取英语专业设单科成绩控制线,文科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150分制),理科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5分(150分制);我院招生委员会将按照高考英语科目难易适当提高或降低英语单科线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英语单科成绩划定后,按照“专业清”方式录取。

 

第十二条 非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学生,入学后可以根据学院相关规定申请调整专业;大类招生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四章 收费和奖助学金

 

第十三条 学费按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学费标准为:非艺术类专业11000/生·学年;艺术类专业14000/生·学年,如有收费变动以物价部门最新核定的收费许可证为准。

 

第十四条 学院现有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位一体,联动助学”的激励和保障机制,鼓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并作为高考录取工作的依据。

 

第十六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七条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招生咨询*:0553-5771509;电子邮箱:wjxyzsb163.com,招生监督*:0553-5117511;招生网网址:wjzsb.ahnu.edu.cn/,招生咨询QQ:824364195

 

第十八条 本章程逐年修订,由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大学路整理的安徽师范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皖江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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