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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更新:2023年02月23日 02:51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天津工业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天津工业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天津工业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主要形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条 本章程经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后,通过学校招生网以及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内容涵盖所有生源省市。

第四条 学校性质及概况

学校全称:天津工业大学

学校代码:10058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学校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

学校概况:

天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始建于1912年,2000年更名为天津工业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获批国防科工局与天津市共建高校,是我国最早开展纺织高等教育的学府之一,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艺、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综合大学。

学校总占地面积约19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6万平方米。学校下设5个学部、22个学院、1个书院、2家附属医院,现有在校本科生22000余人,全日制硕士生4700余人,博士生近500人。

学校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承“教研相长、学能并进”的办学理念,光大“严谨、严格、求实、求是”的学校品格,弘扬“爱校尚德、励学笃行、求实创新”的学校精神,聚焦“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建设具有世界一流学科的高水平大学。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本科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对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录取原则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我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本科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1年面向31个省(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八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 我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在录取过程中,坚持集体决议,公开透明原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适当使用。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等原则,执行教育部和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主要依据,实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未实施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状况和预留计划情况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政策。未实施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学校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以此类推。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原则,按照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我校普通类录取在提档及安排专业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艺术类录取按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原则

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原则,即对同一投档单位的进档考生,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并按排队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在非高考改革省市,当同一投档单位、同一专业(不包括艺术类)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志愿顺序排序录取;如专业志愿顺序相同,再根据不同科类: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成绩进行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北京、天津、河北等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录取时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同一投档单位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定,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软件工程专业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包括服从志愿)。

第十六条 我校艺术类录取,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相关规定以及《天津工业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七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第十八条 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我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非英语、日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条 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录取批次以当地省(市、自治区)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一条 我校实施学分制收费。学费标准遵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天津工业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9】541号)执行,学生按学校培养计划正常完成学业(不含辅修、重修学分学费)所缴纳的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之和不高于按学年制收费的学费总额。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仍执行学年制收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澳大利亚伍伦贡大学合作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和通信工程专业学费22000元/生·年,与美国博林格林州立大学合作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商务分析与智能管理)专业学费24000元/生·年。

住宿费1200元/生·年。

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天津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本科招生办公室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应征入伍新生应先按我校要求办理入学手续,并在规定时间持我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以及在入伍地县(市、区)人民*征兵办公室领取的《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到学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我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依据《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修满规定学分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修满学分者可提前毕业),并颁发天津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依据《天津工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对符合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奖学金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五条 我校本科生奖学金包括*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

第二十六条 我校建立了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为基础,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贷、助、补、减、勤多种措施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不同给予不同程度的资助。

第七章  招生咨询  录取信息查询方式  监督*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通过以下方式:

学校网址:;

本科招生网地址:;

招生咨询*:022-83955227;

招生办公室邮箱:zhaosheng@tiangong.edu.cn 。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邮编:300387。

第二十九条 我校录取信息通过天津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第三十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一条 监督*:022-83955190。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我校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等十四个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招生专业对考试科目要求以及综合素质评价使用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我校2021年度本科层次招生,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国家或部分省(市、自治区)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天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天津工业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天津工业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有着优良的体育传统,在国内外大型体育赛事中多次取得优异成绩。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文件精神,2018年学校将继续进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2018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共计49名。不分文理,面向全国招生,招生专业为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专业。具体招生项目及计划如下:

招生项目

性别

具体小项(位置)

招生计划

排球

主攻、副攻、二传、自由人

4

游泳

男/女

50、100、200、400米自由泳;50、100、200米仰泳;50、100、200米蛙泳;50、100、200米蝶泳;200、400米混合泳

17

田径

男/女

男/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男10km、20km竞走;女5000米、10000米竞走

8

健美操

男/女

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五人操、有氧舞蹈、有氧踏板

9

龙舟

男/女

11


1、文化课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招生项目

性别

具体小项(位置)及招生计划

排球

主攻1名,副攻1名

游泳

男/女

50、100、200、400米自由泳;50、100、200米仰泳;50、100、200米蛙泳;50、100、200米蝶泳;200、400米混合泳,招生计划3名:其中,男2名,女1名

田径

男/女

男/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男10km、20km竞走;女5000米、10000米竞走,招生计划2名

健美操

男/女

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五人操、有氧舞蹈、有氧踏板,招生计划3名


2、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分数线65%招生计划

招生项目

性别

具体小项(位置)及招生计划

排球

副攻,招生计划1名

游泳

男/女

50、100、200、400米自由泳;50、100、200米仰泳;50、100、200米蛙泳;50、100、200米蝶泳;200、400米混合泳,招生计划5名

田径

男/女

男/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男10km、20km竞走;女5000米、10000米竞走,招生计划2名

健美操

男/女

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五人操、有氧舞蹈、有氧踏板,招生计划2名

龙舟

招生计划5名


3、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分数线招生计划

招生项目

性别

具体小项(位置)及招生计划

排球

位置不限,招生计划1名

游泳

男/女

50、100、200、400米自由泳;50、100、200米仰泳;50、100、200米蛙泳;50、100、200米蝶泳;200、400米混合泳,招生计划9名

田径

男/女

男/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男10km、20km竞走;女5000米、10000米竞走,招生计划4名

健美操

男/女

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五人操、有氧舞蹈、有氧踏板,招生计划4名

龙舟

招生计划6名

二、报名条件及专项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年龄17周岁至22周岁(即1996年9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高级中等学校毕业及同等学历毕业。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3.我校严格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对报考考生的运动等级证书进行核实。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

(二)专项要求及测试内容

1.排球

报考条件:身高195cm(含)以上(自由人、二传身高可适当放宽至175cm(含)),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

测试内容:

(1)身体形态(身高、臂高);

(2)专项(排球技术);

(3)身体素质(报考主攻、副攻、接应及二传位置考生只测助跑摸高和36米移动,报考自由人位置考生只测36米移动及半米字移动)。

2.田径

报考条件:获得中长跑、竞走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

测试内容:

(1)身体形态(身高、体重);

(2)主项:必须和等级证上项目一致;

(3)副项:选择主项外的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竞走项目必须符合招生设主项和等级证上项目一致,不设副项。

3.健美操

报考条件:获得竞技健美操运动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或体操、艺术体操、技巧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

测试内容:

(1)专项

A组难度:男生(托马斯、提臀腾起);女生(直升飞机、提臀起)。

B组难度:男生(分腿水平支撑或分腿支撑);女生(直角支撑或分腿支撑)。

C组难度:男生(剪式变身跳、任意落俯撑);女生(跳转、任意落俯撑)。

D组难度:依柳辛、单组转体。

成套动作。

(2)身体素质(30秒屈体分腿跳、60秒直角提臀起、60秒折返跑)。

4.游泳

报名条件:获得游泳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有较大发展潜力的运动员。(注:游泳项目不招收在国家游泳运动中心进行过专业注册的运动员。)。

测试内容:

(1)身体形态(身高、体重、臂展);

(2)主项(必须与等级证书标明的项目一致);

(3)副项(除主项外的任何一项且所选项目必须符合招生计划中所设项目)。

5.龙舟

报名条件:获得水上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

(1)身高:女160cm(含)以上,男170cm(含)以上。

(2)体重要求在标准体重(身高(cm)-105)±5kg之间。

(3)臂展指数:大于等于身高。

测试内容:

(1)60秒快速卧拉

(2)卧推

(3)60秒仰卧起坐

(4)游泳(不限泳姿)

三、专业测试安排

(一)2018年3月12日登录天津工业大学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天津工业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并打印报考证,过期不予补报。

(二)2018年3月20日上午9:00—11:30携带报考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运动员等级证书(二级及以上)、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并量体。报名确认时交1寸近期免冠电子版照片和同版照片2张。

(三)报名确认地点:天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艺缘活动中心201)。

(四)报考考生须签订《反*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测试时间:3月21日。

(六)测试地点:天津工业大学游泳馆、体育馆、健身馆、体育场。

(七)3月22日9:00在天津工业大学招生网公布专项测试合格名单。

四、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学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文化考试结果以及运动队的需要,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合格名单和录取优惠条件,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校招生网公示,并严格按照公示名单及类别录取。

(一)经我校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具有我校“达到所在省(区、市)二本线拟予录取”资格,且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者,按招生计划和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数不超过24名。

(二)经我校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具有我校“达到所在省(区、市)二本线65%拟予录取”资格,经公示无异议,且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分数线65%者,按招生计划和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数不超过15名。

(三)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且专项测试达到优异等级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我校根据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及教育部相关规定,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超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招生计划和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数不超过10名。

(四)专项测试成绩排序原则:

1.排球:按专项测试综合成绩顺序排序。专项测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身高(身高高者优先)、助跑摸高分数、年龄(年龄低者优先)为顺序排序原则。

2.田径:按专项测试综合成绩顺序排序。专项测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主项分数高低、副项分数高低顺序排序。

3.健美操:按专项测试综合成绩顺序排序。专项测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专项身体条件、发展潜质及技术评定的得分高低排序,如果分数仍相同,以成套动作得分高低排序。

4.游泳:按专项测试综合成绩顺序排序。专项测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主项分数高低、副项分数高低顺序排序。

5.龙舟:按专项测试综合成绩顺序排序。专项测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60秒快速卧拉、卧推和60秒仰卧起坐分数高低顺序排序。

经我校测试合格的考生需按照生源所在地省(区、市)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参加生源地省(区、市)级招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且合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且审核通过,方有资格参加录取。

凡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教育部要求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

五、监督机制

我校将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认真履行选拔程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022-83955181)。凡存在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者,我校将取消其测试、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可于5月25日登陆天津工业大学招生网查看公示名单。我校不再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

2.凡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专业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学籍。

3.运动队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我校将与拟录取的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

4.学校在教学管理上对高水平运动员实行单独的教学计划。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入学后不允许调整专业。进校后必须参加运动队日常训练、比赛等活动,同时遵守运动队的各项规定。若违反协议,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七、乘车路线及联系方式

1.乘车路线

考生和家长可在天津站、天津西站、天津南站乘坐地铁在大学城站下车到达学校北门;乘坐849、951、963、968路公交汽车到达学校东门;乘坐650、871路公交汽车可到达学校北门。

2.联系方式

天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022-83955227。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邮编:300387)。

网址:

电子邮箱:zhaosheng@tjpu.edu.cn

八、本简章由天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以上就是大学路整理的天津工业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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