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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师范学院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更新:2023年02月23日 00:12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天水师范学院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天水师范学院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天水师范学院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天水师范学院始建于1959年,2000年由天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天水师范学院,2013年开始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2015年被甘肃省列为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8年被国务院学位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办学思路与目标】学校秉承“困境中求生存,奋斗中谋发展”的精神,立足自身实际,紧跟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步伐,初步形成了教师教育、工程技术、商务管理、文化体艺四大类应用型专业群,明确了立足陇东南、服务甘肃省、走向全中国的办学定位和主动服务国家战略与地方需求、主动接受地方党委*领导、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思路,确定了建设西部一流、国内知名、师范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办学目标。

【院系设置】学校下设1个书院、17个二级学院,64个教学系(部)。

【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670亩,校舍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40万册,中外文期刊1331种,数据库40种;教学仪器设备值2.41亿元,固定资产10.69亿元。

【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1384人(其中专任教师740人),有教授(研究员)111人、副高级职称教师306人,有博士学位教师210人(含在读)、硕士学位教师690余人。师资队伍中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10个、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扶持计划人选等11人;有甘肃省领军人才、优秀专家、飞天学者、师德标兵、园丁奖获得者、教学名师、4个一批人才、青年教师成才奖获得者、陇原青年创新人才扶持计划人选等100余人。

【人才培养】学校面向全国26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各类在校生17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5000余人,研究生近800人。已为社会培养了数以十万计的以基础教育师资为主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学校因“为基础教育培养合格师资,方向明确,成绩显著”受到国家教委的表彰奖励。

学校建有甘肃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1个,大学生科技园1个,甘肃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近三年来,学生在各类专业竞赛中获国家级奖100余项,省级奖800余项,特别是在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甘肃赛区)中,连续六年位列省属高校第一名;法学专业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连续三年居全省高校前列;女子曲棍球队连续六届蝉联“宏奥杯”全国大学生曲棍球锦标赛冠军;考研率在省属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

【学科专业】学校现有中国史、生态学2个甘肃省一流特色学科群,有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生态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化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和数学等8个省级重点学科。有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有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育硕士、电子信息硕士、机械硕士、体育硕士、生物与医药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有61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6个,省级特色专业11个)。现有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2门、精品课程22门、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

【科学研究】学校现有1个教育部备案的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12个省级科研机构,1个院士工作站。

近5年来,学校共获得各类科研项目800余项,其中,国家级项目46项,省(部)级项目190余项;先后有170余项科研成果获奖,其中获省(部)级奖励43项;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6项;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46部;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2100余篇,其中,SCI、CSSCI源刊物300余篇。主办的学术刊物《天水师范学院学报》先后多次荣获“全国优秀社科学报”称号,“陇右文化研究”栏目多次荣获“全国社科学报优秀栏目”称号。

【交流合作】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120余家国内外知名高校、企事业单位和地方*建立合作关系。与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10余所高校建立对口帮扶和合作关系;与天水华天电子集团、东旭集团、天瑞重工等企事业单位联合成立“甘肃省高校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研究院”“光电显示材料研究院”“院士工作站”等10余个平台,联合攻关技术瓶颈服务产业发展;建成“高加索地区研究中心”“中白生态环境研究所”2个国际合作平台,围绕“一带一路”文化、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研究;与英、美、法、德等国的20余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与合作;自2003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已培养了来自21个国家的留学生200余名。依托甘肃省农村人才教育培训基地,累计为区域培养农村新型技能人才6000余人。

【校园文化】学校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红色文化教育体验馆为阵地赓续红色基因,以天水旋鼓舞、天水雕漆等为抓手推广发展地域文化,以张鸿勋等师德楷模为引领培育德育文化,以全国百强人文社团瀚海潮文学社为示范丰富社团文化,以校史馆、博物馆、霍松林艺术馆、雷达文学馆、校艺术馆为载体彰显美育特色,构建起“五位一体”的文化育人体系。

2005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8年获评首批省级文明校园荣誉称号,2021年获批甘肃省红色基因传承示范校。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1〕222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况

学校全称:天水师范学院

英文校名:Tianshui Normal University

学校代码:10739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硕士)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    制:四年

办学地点: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

二、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运动训练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好的科学文化素养,具备现代教育健康理念,系统的掌握专项运动教学、训练、竞赛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较强的专项运动技能和运动训练指导及竞赛组织能力,富有创新精神和科学研究能力,能在体育运动学校、学校代表队、体育俱乐部等部门从事训练、教学、竞赛、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专业核心课程: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训练学、体育心理学、体育竞赛学、体育社会学、体育学概论、运动技能的学习与控制、专项训练理论与实践、健康教育学、体育科研方法等。

学制:四年   学习期限:3-6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毕业学分与学时要求:学生毕业要求最低修满160学分,共计2560学时。其中公共课程模块42学分,学科专业课程模块83学分,职业实践课程模块23学分,开放选修课程模块12学分。

三、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生项目

拟招生人数

备注

田径

田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铁饼)

0-5

男女不限

径赛(100米,100米栏,110米栏,400米栏,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竞走)

0-8

男女不限

篮球

男子

0-5


女子

0-5


排球

非自由人(男子)

0-4


非自由人(女子)

0-4


足球

守门员(女子)

0-2


非守门员(女子)

0-6


曲棍球

女子

0-6


乒乓球

男子

0-2


女子

0-2


羽毛球


0-3

男女不限

跆拳道


0-4

男女不限

技巧

男子

0-2


女子

0-2



说明:

1.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60名。

2.招生项目:田径、篮球、排球、足球(女子)、曲棍球(女子)、乒乓球、羽毛球、跆拳道、技巧等九个大项。

3.以上各项目招生计划因达到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人数不足等原因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将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和生源情况在项目之间适当调整计划。

四、报考条件

1.符合2022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2.具备学校招生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审批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考生运动技术等级证书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五、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普通高考报名

考生(含免试)必须首先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2年高考报名,取得考生号。参加运动训练专业考试的考生,可同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如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则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二)考生报名及填报志愿

1.考生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时间:2022年2月7日12:00至3月7日12:00 )。

2.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应通过“体育单招系统” 签订《反*承诺书》、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及志愿进行修改,请考生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缴费。

3.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线完成缴费。

4.考生依据公布的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所报院校志愿顺序。

六、考试及要求

(一)文化考试

1.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2.考生于2022年4月9日12:00后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及考点安排参加文化考试。

3.文化考试时间:

时间

     上午

     下午

(9:00—10:30)

(14:00—15:30)

4月16日

    语 文

     数 学

4月17日

    政 治

     英 语

4.文化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2年5月12日12:00后在“体育单招系统”查询文化成绩。

(二)体育专项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模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2版)相关要求评分。

2.体育专项考试时间

运动训练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时间为2022年3月20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发布的通知。

3.体育专项成绩查询:考生可于5月12日12:00后在“体育招生系统”查询体育专项成绩。

4.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项目之间不得跨项考试。

5.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检查。体育专项考试前,应要求考生签订《反*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录取及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文件精神,在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学校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文化课成绩和各项目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项目之间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进行横向比较。对持有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二)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为:综合分

=(文化成绩/6)*30%+体育专 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三)依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和各项目招生计划,对在学校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分项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以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排序),先录取各项目第一志愿考生,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四)篮球(男子)、篮球(女子)、排球(非自由人男子)、排球(非自由人女子)、乒乓球(男子)、乒乓球(女子)、技巧(男子)和技巧(女子)按项目分性别,按计划分别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新生入学报到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规定对考生进行入学体检、资格复查及体育专项成绩复测。对弄虚作假,经查实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准转专业或转学。

八、其他事宜

(一)收费标准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0〕1384号):4500元/人·学年。

住宿费收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697号、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900—1150元/人·学年。

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

联系单位:天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741001

天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咨询*:(0938)8363669 、

(0938)8350909 、(0938)8350098

天水师范学院体育运动与健康学院咨询*:(0938)8367713

天水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

天水师范学院体育运动与健康学院网址:/

电子信箱:zsktssy@163.com

天水师范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天水师范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为天水师范学院,英文校名“Tianshui Normal University”。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739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硕士)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址:学校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甘肃省天水市,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

第十一条  学历与学位证书: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在规定的修业年限(3-6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颁发学历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天水师范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确定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代理和中介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学科专业设置和毕业生就业率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具体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及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第十八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招生工作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第二十条  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普通文理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分配,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理工类则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专业志愿无分数极差。中职对口专业录取时,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上述录取规则生源省份不一致的,则按生源省份录取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办法,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征集志愿考生录取时按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符合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对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学校承认加分投档成绩,并按投档成绩分配专业。

第二十三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专业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录取时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四条  学校艺术体育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按文理综合或文理科分别公布招生计划。该专业对于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该省投档排序原则和录取规则录取;该专业对于采用非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批次),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成绩依次排序录取;美术、设计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照专业课占70%,文化课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照专业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成绩依次排序录取;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原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照专业课占30%,文化课占7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如上述录取规则生源省份不适用的,则执行生源省份艺术类成绩排序办法,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运动训练专业录取时,在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招生项目对性别有要求的,按计划分性别分项目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先录取各项目第一志愿考生,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第二十六条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收甘肃省省属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具有甘肃省省属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甘肃省户籍且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录取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按专业划定公共课分数线和专业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志愿,在公共课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应届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生不享受各类照顾政策。退役士兵在公共课和专业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下 20分以内(含 20 分)优先录取。

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单独划线、单独录取。若建档立卡贫困户计划未完成,则剩余计划全调入普通计划。

录取时各专业招生计划因达到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人数不足等原因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经教育厅同意后,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在各专业之间适当调整计划。

第二十七条  学校体育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无外语单科成绩限制。

第二十八条  学校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但公共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教学。

第二十九条 我校部分专业按学科大类进行招生。对于按大类招生录取到含有多个专业、但入学时暂未确定专业的考生,在其入校进行通识教育和学科基础教育之后,结合个人志愿、学业成绩等在学院内按大类包含专业进行专业分流培养。

第三十条  学校普通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运动训练专业各项目性别要求及男女生招生数量按《天水师范学院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校2021年面向甘肃省投放革命老区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藏区专项计划)、贫困专项计划和中职对口招生计划,具体政策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面向甘肃省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具体政策按照甘肃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生第一学期学习结束后,按高考成绩占30%,预科第一学期文化课成绩50%,综合考评占2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确定专业分流排名。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次年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结合在校预科生实际情况,确定分流专业计划数,学生按专业分流排名依次选择分流专业,具体按照《天水师范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生转入本科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天师院发[2021]1号)执行。

第三十三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通过所在省、市招生部门网站查询。

第六章  收费奖励资助

第三十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统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执行。

学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科类3800元/人·学年,理科类4000元/人·学年,工科类4400元/人·学年,外语类4300元/人·学年,艺术类6500元/人·学年。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0〕1384号):4500元/人·学年。

校企联合办学专业学费标准(甘发改价格〔2019〕897号):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为学校与达内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办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云计算方向)、通信工程专业为“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联合建设专业,智能*工程专业、机器人工程专业、物联网工程专业为学校与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办专业,学费标准待定。

少数民族预科生收费标准(甘价费〔2006〕120号):本科预科学费15000元/人·学年。

住宿费收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697号、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700—1150元/人·学年。

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并通过“奖、贷、助、补、减”等措施,奖励激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和学校奖学金,各类奖学金获奖面超过60%;设立的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学校助学金和社会资助金等20余项,每年受助学生比例达到40%以上。

学校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通过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以及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途径获得资助,帮其完成学业。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三十六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七条 新生入校报到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体检及相关资格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八条  为体现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展学生专业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培养质量,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可根据《天水师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在入校后第二学期期末申请转专业。

第三十九条   学校以学生为中心,落实分层培养、因材施教理念,着力培养视野开阔,知识面广,具有深厚专业基础和较高理论素养,具备本学科基础知识、初步基础研究和应用能力的拔尖人才和卓越人才。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制度和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相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四十一条  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招生宣传活动须经招生就业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就业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责任单位自负。

第四十二条  学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

邮政编码:741001

联系部门:天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0938)8363669  8350098(传真)

学校网址:

E-mail:zsktssy@163.com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由天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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