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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2021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3年02月19日 20:50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2021年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2021年招生章程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人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精神,我院将于2022年继续进行单独招生,现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三)在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在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负责审定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确定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等重大事宜。

(二)招生工作处负责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的实施。

三、招生对象

取得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所有参加2022年高职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在2021年11月16日至27日完成高考报名;

2.2022年3月4日—3月8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单独招生考试志愿,考生只能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

(二)打印准考证

1.考生在2022年3月10日—3月11日登录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准考证上面的时间为准)参加考试;

2.2022年3月10日在学院官网公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报名网址:

五、技能人才免试条件

(一)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二)在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

属于以上免试范围的考生须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来我院审核,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入学。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及科目:

所有考生考试分值总分均为300分,考试采用计算机答题方式。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疫情地区采用线上机考;非疫情地区在各盟市考点采用线下集中机考。不同类别考生考试方式及科目如下:

1.赤峰市域内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根据赤峰市教育局组织的2022年高三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总分300分进行折合,根据折合后的成绩进行录取。折合办法为: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专业一、专业二各50分。

2.赤峰市域内及市域外的普通高中考生:试题由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等组成文化综合试卷,总分300分;文科侧重语文的考核、理科侧重数学的考核,其他科目难易程度均等。

3.赤峰市域外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试题由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分专业的专业综合考题组成,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共150分,专业综合150分。

(二)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三)考试地点: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考场在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考场设在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赤峰市、通辽市均在本市设置考场。如有疫情,疫情地区需采取线上考试方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考生根据准考证上打印的具体考点自行安排,如有在异地考试需求的考生,提前与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联系报备。

七、录取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考生。“专业志愿清”原则是指按第一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够,则从第二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二)录取考生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全国统一高考。

八、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其待遇除不能转学外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

九、违规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其他学校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二)如在单独招生考试中发现违规考生或考务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附则

本方案由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为13824。

第三条 学院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概况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全国交通类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内蒙古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和职业技能鉴定站、人社部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院校、教育部中德职业教育合作项目院校、内蒙古“草原英才工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内蒙古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技师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突出贡献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院位于赤峰市新城,教学、生活设施完备,现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有38个设施完备的教学实训中心和90余个实训、实验室。在全国各地建有236个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招生、纪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处是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是以社会发展需求为依据,以地方产业结构为参考,以学院办学条件为基础,以学生就业为导向,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报自治区教育厅正式批准后执行。2021年高职(含对口中职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生中心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  取

第八条 录取体制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九条 提档比例

学院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其划定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定为招生计划的120%。

第十条 报考志愿

学院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批次投挡的学生,我校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第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

第十一条 录取专业

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专业志愿顺序等具体情况,以投档分为准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平行分考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专业要求

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

1.身高要求:男生身高175—185cm,女生身高163—175cm; 

2.体重要求: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身高(cm)-110]*10%;

3.视力要求: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

4.面部、颈部、四肢及其它*部位无明显疤痕,色觉和嗅觉正常。

5.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

6.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无明显O、X型腿;

7.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8.监护人及本人无刑事犯罪及行政处罚记录,无严重违纪史。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

1.身高要求:男生身高170—185cm,女生身高160—175cm; 

2.体重要求: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身高(cm)-110]*10%;

3.视力要求: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

4.面部、颈部、四肢及其它*部位无明显疤痕,色觉和嗅觉正常。

5.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

6.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无明显O、X型腿;

7.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8.监护人及本人无刑事犯罪及行政处罚记录,无严重违纪史。

第十三条 受现有师资、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学校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新生入学后全部按英语组织外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四条 符合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各类考生,我院录取按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报考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学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并通过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七条 颁发证书

学生学习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八条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家庭困难学生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九条 我院招生详细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学院网站:

2、学院招生咨询热线:

0476—8823916  8823857  

第二十条 学院地址

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新城王府大街2号,邮编024005。

第二十一条 我院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向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监督*:0476-8823792。

第二十二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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