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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问答(报名部分)
普通类考生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选修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两门中选择一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12、哪些考生在高考报名时还需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
答: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得填报相关科类的高考志愿。因此,以下考生在高考报名时还需同时报名参加2009年度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相关必修科目的测试:①不符合相应科类填报志愿对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②对2008年学业水平测试相关必修科目成绩不满意的应届毕业生;④持有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但对转换后的等级不满意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③对2007或2008年度取得学业水平测试相关必修科目成绩不满意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⑤未取得2007年度高考综合考试成绩以及已取得2007、2008年度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成绩但不符合相应科类填报志愿对必测科目等级要求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
报名时间为 2008年11月1日至2日,与全省普通高考报名一并进行。
13、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答: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作为学业水平测试的组成部分,其成绩是高校招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
转换后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
(2009年度)
150分制
100分制
150分~135分
100分~90分
A
134分~112分
89分~75分
B
111分~90分
74分~60分
C
89分及以下
59分及以下
D
二、艺术类招生
1、艺术类招生有哪些专业类型?
答:根据往年全国各类艺术院校在我省的招生情况,其专业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别:
(1)音乐类:含音乐表演(如声乐、器乐等)、作曲与作曲理论、音乐学、音乐教育、乐器修造(如提琴*、钢琴调律)等。
(2)美术类:含绘画(如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书法、艺术设计(如环境设计、装潢设计等)、摄影(如商业摄影、图片摄影、新闻摄影等)、戏剧舞台美术设计、动画、服装设计与表演等。
(3)舞蹈类:含舞蹈表演(如芭蕾舞、中国古典舞、现代舞、国际舞等)、舞蹈编导、舞蹈学(如舞蹈教育)等。
(4)广电、影视、戏剧类:含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录音艺术(如录音工程等)、摄影摄像、影视照明、电视节目*、表演(如影视表演、戏曲表演、戏剧表演等)、导演(如影视导演、戏剧导演等)、影视戏剧文学等。
(5)管理类:含公共事业管理(如影视制片管理、艺术管理)等。
(6)公共关系学类:含空中乘务、宾馆服务等。
(7)理论类:含编导史论、文艺编导、音乐理论、舞蹈史论、美术史论、艺术设计史论等。
2、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工作日程如何安排?
答:2009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大致安排如下:
序号
时 间
步 骤
1
2008年11月1-2日
考生参加全省高考报名,同时选择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向。
2
2008年11月22-23日
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并缴纳考试费。
3
2008年11月29-30日
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统考考点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并缴纳考试费。
4
2008年12月5-6日
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报到。
5
2008年12月7日开始
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考试(7日笔试、8日开始面试)。
6
2008年12月12-13日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报到,全省共设6个考点院校,考生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统考考点报到。
7
2008年12月14日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统考考点考试。
8
2009年2月1日-3月20日
考生查阅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或网站信息,按照教育部、省有关政策和院校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下同)。
9
2009年4月8-9日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
10
2009年6月7-9日
全国普通高考(含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
11
2009年6月27-28日
考生填报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志愿
12
2009年7月8 -15日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院校录取
13
2009年7月14日下午
考生填报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14
2009年7月16-21日
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录取
15
2009年7月20日下午
考生填报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16
2009年7月27-31日
考生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17
2009年8月9-13日
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录取
18
2009年8月12日下午
考生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3、艺术类专业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考艺术类专业。
4、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哪两个部分组成?
答: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文化考试和艺术专业考试两部分组成。
5、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如何?
答:(1)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与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时间、地点相同。
(2) 今年我省在高考报名时,考生预先选择报考科类,同时需要选报专业考试方向,其中,“艺术专业全省统考”有美术、音乐两大类,“艺术专业高校校考”有美术、音乐、舞蹈、编导史论等理论、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空中乘务、表演和其他专业类等9类,考生根据自己选择的专业方向,将“√”打在专业方向前的“□”内。
(3)考生向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或中学领取《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凭该通知书参加艺术专业省统考或院校校考。
6、专业考试实行省统考与院校校考有什么区别?
答: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采取统一命题、设点集中考试、统一评卷(面试评分)的形式;其成绩适用的范围为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以及要求专业省统考和校考成绩“双合格”的院校(专业)。
院校校考由相关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其成绩原则上只能适用于本校,各院校专业校考成绩不能互相通用。
7、今年我省哪些艺术类专业实行省统考,哪些艺术类专业实行院校校考?
答:实行省统考的艺术类专业有音乐类和美术类,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如与我省统考的专业相同,可使用我省的专业统考成绩;本科院校按艺术类招生的专科专业、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如与我省艺术类统考专业相同,必须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
根据教育部规定,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
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以及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进行专业校考;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如招收我省省统考未涉及的特殊专业,需要校考的,必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方可对我省考生进行专业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处理。
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为:
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艺术学院。
根据教育部规定,清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江南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和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等8所高校的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
招生办法执行。
如2009年教育部关于艺术类招生有新规定的,则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8、哪些专业校考合格后,还必须参加专业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即“双合格” )?
答: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的各类专业可不受省统考专业合格线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还须参加专业省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办理。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通知》(教高〔1998〕8号)精神,凡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以外的其它普通高校在我省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音乐学(音乐教育)、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院校如进行校考,则考生除参加院校校考外,同时必须参加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统考专业合格线,才能参加相关高校艺术类专业的校考、投档和录取。
如教育部2009年有新的招生规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9、今年我省音乐类、美术类专业考试统考考点有哪些?考生的考试地区如何划分?
答:我省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点设在南京师范大学。
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设六个考点,各考点承担的统考地区划分如下:
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市、镇江市
南京师范大学:常州市、连云港市
苏州大学:无锡市、苏州市、南通市
扬州大学:淮安市、扬州市、泰州市
徐州师范大学:徐州市、宿迁市
盐城工学院:盐城市
考生须在省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考点确认信息、缴费和考试。
美术类:
①素描:4开画纸,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照片作参考。
②色彩:4开画纸,静物默写。
素描和色彩科目必考,满分各为15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12、省内外院校专业校考是如何进行的?考生如何获知相关考试信息?
答: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的招生院校,可对我省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校考。院校校考的考点一般有本校考点、江苏考点和其他省外考点,考生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
)或有关招生院校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并按照我省规定和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参加专业考试。
13、考生参加省内院校专业校考如何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的院校可进行专业校考。考生可向有关院校查询有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本科院校校考专业可在本校设点考试,也可申请在我省规定的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设点考试,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校考专业原则上只能在本校设点考试。
14、我省设立的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有哪些?
答:08年我省共设8个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09年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设置相应专业校考考点,并在校考工作开始前向社会公布。
15、考生参加省外院校专业校考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在我省设点考试的省外院校。招生院校必须在我省规定的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中选择。考生只能在我省指定的考点参加该校的专业考试,不得在该校所在地及其他省外考点考试,否则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不予认可。省外院校在我省设点考试情况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
)查阅。
(2)未在我省设点考试的省外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
)向社会公布在我省备案的招生院校及其专业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及时上网查阅,并按照相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要求参加专业考试。凡未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意、擅自对我省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考试的招生院校,其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和考生本人负责处理。①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的考生,可在相关院校公布的考点参加专业校考。②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以外的其他公办本科院校,其艺术专业可使用我省的统考专业成绩录取,也可单独组织校考;如院校需要组织艺术专业校考,考生可在院校所在地参加专业校考,也可在院校公布的其他省外考点参加专业校考。③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与我省统考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只能使用我省的统考专业成绩录取;我省未组织统考的其他专业,考生原则上只能到院校所在地参加专业校考。
(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所有省外院校〔尤其是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高职(专科)院校〕的校考专业,必须先经我省教育厅计划主管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其在江苏招生。考生一定要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
)查阅有关院校是否通过审核,若我省同意院校在江苏招生,考生可按有关规定参加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6、考生通过何种途径可获知省统考专业考试成绩?
答:2009年1月20日前由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负责向考生发放《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全省统考考生成绩单》。
17、考生通过何种途径可获知院校专业校考成绩?
答: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2009年4月15日前,专业校考的招生院校应将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寄送(发)考生本人。如考生在4月下旬未收到专业考试合格证或对成绩有疑问,须在5月底前向相关院校核实情况。
18、艺术类考生兼报普通类有哪些要求?
答:艺术类考生如兼报普通类专业,应按普通类考生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和考试。
普通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选修测试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中选择一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艺术类兼报普通类的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方可填报普通类专业院校志愿(持有2007年度高考综合考试考成绩证明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除外)。
19、对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和成绩有何要求?
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含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
艺术类考生的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测试科目;如报考七门必修科目、又报考两门选修科目,在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只选取七门必修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考生报考了五门必修科目、两门选修科目,当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其两门选修科目成绩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成绩。考生填报志愿的最低要求为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能超过三门(持有2007年度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除外)。如院校对必修科目提出更高要求的,考生还必须满足院校的要求。
20、考生如何查阅和了解艺术类专业报名和考试相关信息?
答:考生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
)、《江苏招生考试》、相关招生院校的网站查阅和了解教育部、江苏省和有关招生高校的招生政策、规定、专业报名和考试等相关信息
17、院校在我省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如何进行?
答:院校在我省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
(1)院校制订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按照院校规定,由中学、专家推荐,或考生本人自荐经所在中学向试点高校提供或确认推荐考生材料。
(3)2009年1月1日后,院校考核、选拔;入选考生与院校签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
(4)入选考生填写《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且只能填报与其签订协议的一所院校。
(5) 2009年3月31日前,院校将入选考生信息数据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将志愿表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后,予以集中公示。
(6)省教育考试院对高考总分达到本科第一批省控线、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均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须合格)、选修科目等级达到省及院校的相关规定,且已先期填报《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并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在本一批次批量投档前,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原定录取标准,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院校将及时办理退档手续,以便其参加本一批次平行志愿的检索。
已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满三年且管理规范严格的高校,对审查、测试中在创新实践或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的少数特别优秀的入选考生,试点高校可参考其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破格投档予以录取,并报教育部备案
三、美术学(含书法篆刻方向等)、艺术设计(含陶瓷艺术设计方向、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等)、动画专业
【面向江苏考生,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面向江苏、山东考生】
美术学(含书法篆刻方向等)、艺术设计(含陶瓷艺术设计方向、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等)、动画专业设在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已有107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是晚清时李瑞清主持的两江师范学堂 “图画手工科”,这是中国美术教育史上首次开设的新型高等艺术学科。1928年该科成为国立中央大学艺术教育科(后改为艺术学系),由吕凤子、李毅士先后主持教务。1928年徐悲鸿受聘为该科教授,1935年徐悲鸿任主任。徐悲鸿先生倡导新美术运动,坚持现实主义艺术的办学方针,并邀请美术界精英,如高剑父、张大千、陈之佛、颜文梁、庞薰�l、吕斯百、吴作人、黄君璧、黄显之、张书旗、傅抱石、秦宣夫等著名画家先后在此执教,培养造就了一大批杰出的美术家和优秀的美术教师。同时在办学过程中形成徐悲鸿美术教育体系,这个体系代表了中国现代美术教育的主流,主导了中国现代美术的创新和发展方向。新中国成立后,该系先后更名为
南京大学美术系、南京师范大学美术系,1999年改为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目前,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有教授18名,副教授29名,博士生导师8名,硕士生导师35名,教职工共98名,近年来在美术创作、理论研究及艺术设计的开发应用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就。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的“美术学”是省级品牌专业,“水彩水粉”是江苏省精品课程,动画专业在全国高校连续四年排名第一,现为国家级特色专业。美术学院现有艺术学博士后流动站,美术学博士学位授权点,有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学科教学(美术)教育硕士学位点,是国家首批艺术硕士专业(MFA)教育试点单位,是 “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是“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被中国玩具协会确定为“中国玩具行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并获准为全国首批“玩具设计师”资质认证单位。近年来,承担8项国家级科研项目,19项省级科研项目,在全国第十、十一届美展中均有作品获奖,与英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国高校以及国内相关研究院(所)、企业建立教学、研究、实践合作关系,先后有5批在校学生分别赴俄罗斯、美国、加拿大进行互认学分的短期驻学,各专业面向海内外招收本科生、研究生。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有优美的教学环境与完备的教学设施。在随园校区有6000平方米的美术教学楼,在仙林校区有11400平方米的美术教学楼,两区各有一个新型展览大厅。美术学院图书资料室现有中、外文书籍4.5万余册,各类期刊210余种。美术学院珍藏有徐悲鸿先生当年从法国带回来的一批大型写生石膏像。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设有6个系,6个研究所,5个实验室和2个中心,分别为绘画系、艺术设计系、摄影与媒体艺术系、书法系、史论系、动画系,美术教育研究所、徐悲鸿研究所、美术学研究所、雕塑艺术研究所、陶瓷艺术研究所、影像文化研究所,摄影与媒体艺术实验室、动画实验室、陶瓷艺术实验室、雕塑实验室、玩具实验室,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继续教育中心,有4个专业,14个专业方向。目前在校本科生有1007名,硕、博士研究生422名,以及韩国、法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的留学生。
(一)、培养目标
专业名称
培 养 目 标
就 业 去 向
美术学
(中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画、装饰艺术、雕塑方向)
培养掌握美术学基本技能的高素质、复合型、具有一定开拓能力的美术学师资。
中、高等学校美术教学人员、教学研究人员、其他教育工作者。
艺
术
设
计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方向
具有一定艺术设计、调研、策划、开发、谈判、管理及研究能力,具有现代艺术设计思维能力,掌握艺术设计系统方法和具有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从事企业产品装潢、广告、品牌推广工作;从事企业形象、品牌形象的研究与开发设计;从事一定的设计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艺术设计的教学工作。
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具有现代艺术设计思维能力,掌握环境艺术设计系统方法和具有环境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从事设计院、规划院、房产开发公司以及各装饰公司、设计公司、园林公司、广告公司的专业环境艺术设计工作;从事一定的环境设计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艺术设计教学工作。
展示设计方向
培养对展示设计所涉及的空间、造型、色彩、材料、*工艺、多媒体以及声光电等手段具备很强的综合运用能力的复合型高级艺术人才和创新型人才。
具有展示设计特长的专业设计师,能够从事社会、文化、科技、政治、经济、贸易等各种宣传推广活动的展示策划,同时也可到经济主管行政单位宣传部门及各展示公司、展示场馆部门就业。
陶瓷艺术设计
方向
培养具有陶瓷艺术设计、*及生产、经营、调研、管理开发等多方面的才能,并具有现代陶瓷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从事陶瓷艺术设计与开发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教学工作,从事陶瓷*与管理工作。
玩具设计方向
培养具有现代艺术设计思维,掌握艺术设计系统方法和玩具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从事企业产品研究和开发设计,从事一定的设计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艺术设计教学工作。
服装设计与表
演艺术方向
培养具有研究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规律能力以及掌握相应的工艺技术和实践经验能力的综合专业型人才。
从事服装公司及服装企业的设计、技术管理、营销工作;从事模特经纪公司、新闻媒体、广告部门及展览公司等领域的表演及策划工作;从事高校及中等专科学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教学工作。
美术学
(书法篆刻方向)
全面系统地掌握书法、书论以及相关的文学和文字知识,具有应用五种书体进行创作的能力和书法理论研究能力,及书法教学能力。
从事大、中专院校书法教学、创作及理论研究工作或相关的书法专业工作。
动 画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动画设计、*、策划、创意编辑及研究能力,并具有现代动画设计思维能力和动画实践技能。
从事动画的创作,从事商业广告动画设计与开发。从事动画*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动画设计的教学工作。
(二)、学制及招生人数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10年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4年制本科生210名,其中,面向江苏招收4年制本科生100名。热忱欢迎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专业名称
学制
学历
科类
主 要 课 程
专业考试形式
美
术
学
(师范)
中国画方向
四年
本科
艺术
美术史、美术理论、素描、工笔花鸟、写意花鸟、工笔人物、水墨人物、山水画、中国画创作等。
参加省统考
油画方向
美术史、美术理论、素描、油画静物、油画风景、油画人像、油画人体、油画创作等。
水彩水粉画方向
美术史、美术理论、素描、水彩水粉静物、水彩水粉风景、水彩水粉人像、水彩水粉人体、水彩水粉创作等。
装饰艺术方向
美术史、美术理论、装饰色彩、中外装饰艺术、黑白装饰画、壁画、漆画等。
雕塑方向
美术史、美术理论、泥塑肖像、泥塑人体、公共艺术、浮雕等。
书法篆刻方向
四年
本科
艺术
中国书法史、书法理论、篆刻史论、楷书创作与研究、行书创作与研究、隶书创作与研究、篆书创作与研究、草书创作与研究、篆刻创作与研究等。
我校组织单独考试(校考)
艺
术
设
计
视觉传达艺术
设计方向
四年
本科
艺术
设计史、设计概论、平面广告设计、编排设计、标志与图形设计、展示设计、CI策划与设计等。
参加省统考
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设计史、设计概论、室内设计、表现与*、建筑制图、外环境设计等。
展示设计方向
人体工程学、构成设计、专业色彩、专业素描、设计原理、展示设计概论、展示视觉表达、展示空间研究、展示工程、展示照明、展示设计系列课程、展示策化与管理、多媒体技术应用、设计调研、设计实践等。
玩具设计方向
设计史、设计概论、玩具造型设计、电子玩具游戏设计、玩具塑料模具设计、人工智能基础、玩具与游戏设计创意等。
陶瓷艺术设计方向
设计史、设计概论、中国陶瓷美术史、紫砂工艺技法、陶瓷釉药、陶瓷艺术创作等。
参加省统考,同时须加试校考科目“器皿造型设计”
服装设计与表演
艺术方向
设计史、设计概论、服装设计、服装制板、缝纫工艺、形体塑造、形象设计、服装摄影、服装表演与编导、服装市场与营销等。
我校组织单独考试(校考)
动 画
四年
本科
艺术
连环画、动画造型设计、动画背景设计、动画运动规律、FLASH、3DS MAX、动画片*工艺、后期编辑合成等。
参加省统考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符合2010年考生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及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考艺术类专业。
1.网报说明。凡符合报考条件且参加校考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09年12月30日(2009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2.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的考生身高要求:男性180cm以上,女性170cm以上,该专业仅面向江苏、山东、黑龙江、辽宁、吉林等五个省份招生。
(四)、专业考试
(1)报考说明:
1.报考我校美术学(师范类,不含书法篆刻)、艺术设计(不含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及动画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以下简称全省统考);报考我校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美术类统考,且达江苏省划定的艺术统考资格线,同时还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器皿造型设计科目的专业加试;报考我校美术学(书法篆刻)、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加试(校考)。
江苏、山东两省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南京师范大学报名,并参加专业加试。黑龙江、辽宁、吉林三省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的考生须到南京师范大学在黑龙江省所设考点报名、考试(详情请关注bkzs.njnu.edu.cn网站上公布的简章)。
2.上述各专业之间均可兼报,但须分别参加兼报专业的全省统考或单独考试(校考)。
3.全省统考的专业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校考的专业考试结果由我校在2010年3月底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上述各专业考试报到时,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2010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交纳报名费、考试费,并按所发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不予补考。
(2)全省统考:
在我校考点考试的考生须于2009年11月28―29日到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美术学院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并缴纳考试费后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1.报到时间:2009年12月10―11日。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1号,仙林校区)美术学院(原美楼)
3.考试日期:2009年12月12日(不分初、复试)。
4.考试地点: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分考区,设点考试(填报志愿时不受考点限制),统考考点的考试地区划分如下:
南京师范大学:常州市和连云港市 扬州大学:淮安市、扬州市和泰州市
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市和镇江市 徐州师范大学:徐州市和宿迁市
苏州大学:无锡市、南通市和苏州 盐城工学院:盐城市
5.考试科目:
1)素描(4开画纸,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图片作参考);
2)色彩(4开画纸,静物默写)。
素描和色彩科目必考,满分各为15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3)单独考试(校考):
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报到时除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2010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等材料外,还须携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
1.报到时间:将于近期在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美术学院。
3.考试时间:将于近期在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4.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点安排见报到时所发材料)。
5.考试专业及考试科目:
考试专业
考试科目
备 注
美术学
(书法篆刻)
1)临帖(规定字帖) a.楷书 b.行书
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考试用纸:四尺宣纸长对开(条幅)
2)命题创作 a.楷书 b.行书或隶书任选其一
艺术设计
陶瓷艺术设计
1)器皿造型设计(8开画纸)(需自备画板、绘图铅笔、圆规、曲线板、三角尺等绘图工具)
该科加试满分60分,合格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与全省统考成绩相加生成专业考试总分。填报志愿时以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填报。
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
1)服装设计(效果图设计,8开画纸)
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南京师范大学考点只接受江苏、山东考生参加考试,黑龙江、辽宁、吉林等省份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在黑龙江省所设考点报名考试,详情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的简章。考生跨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2)形体展示(含才艺表演,可自备伴奏磁带,女生自备高跟鞋、泳装,男生自备泳裤)
(五)、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理不限,考试科目及计分办法按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招委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校上述全省统考或单独考试(校考)各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成综合分,分别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省内或省外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统考与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填报志愿时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不要填错。
2.以上各专业类别的学费标准均暂定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人民币,请考生根据本人家庭经济状况量力报考。
3.报名及考试用的画板、画具、往返路费、食宿一律自理。
4. 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为准。
5.参加我校2010年美术学(书法篆刻)专业考试的江苏考生,其考试成绩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认可且有效。其他认可我校2010年美术学院各校考专业加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招生办公室咨询*:(025) 83720759、83598534
美术学院咨询*:(025)85891768、83598206、83598205、8589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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