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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录取规则怎么样 华中师范大学就业状况如何

更新:2022年12月06日 18:40 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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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华中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师范类专业、艺术类专业、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批次均为提前批,个别省份如湖北、四川、重庆、江西等所有专业放在提前批录龋第十六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确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招生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考生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提供。第十七条学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应填报有我校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在剩余专业中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十八条在考生的专业安排上,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录取,原则上为2、1、1,如果等效分数相同,就依次按语、数、外排序。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十九条对于有学校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校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加我校选考科目的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分数条件下,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龋在我校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可考虑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第二十条凡符合所在省加分或降分投档条件的考生,我校按考生的投档成绩择优录龋第二十一条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原则上只招收英语、日语、俄语、法语语种的考生。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的外语单科成绩有一定的分数要求,是否参加口语测试以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为准。第二十二条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数学―经济学交叉培养班,新闻传播―信息技术交叉培养班,原则上要求数学单科成绩达到120分以上(总分为原始分150分)。第二十三条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对于美术类考生,在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艺术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不分文理,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2+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时,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下同);各省专业前三名考生(录取计划人数10人以上),在所在省招生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文化成绩加10分排序。对于音乐类考生,音乐学专业考生超过当地文化控制线20分(含),专业成绩合格前提下,不分文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音乐学专业各省前三名(计划人数在5人以上),原则上可以降低文化分20分(原始分)录龋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文化达到当地控制线,专业成绩合格前提下,不分文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龋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原则上不低于70分,音乐表演专业要求外语原则上不低于60分。第二十四条体育教育专业以所在省划定的体育本科线为最低控制线,在文化线上,在投档第一志愿考生中不分文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中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原始分150分)。运动训练专业以我校划定的文化录取资格线为最低控制线,在文化线上,分招生项目按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龋第二十五条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居住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具体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国家民委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第二十六条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按中国联合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进行录龋第二十七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入围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志愿必须排在平行志愿的第一位),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最低分数线,我校保证第一志愿专业;投档成绩没有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最低分数线,但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且服从专业调剂,我校将予以录龋

二、华中师范大学就业状况:

我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近年来本科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2010年就业率为95.72%。

就业单位流向:以教育系统和企事业单位为主

每年25%以上的毕业生考取研究生或出国继续深造。签约就业的毕业生中,55%以上在教育系统就业(其中到重点基础教育单位的占50%以上,到高校工作的约占5%),35%到企业工作(其中被世界500强和国内知名企业录用的毕业生约占10%),6%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录用(见图一)。

就业地区分布:中部及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流向比例大

我校每年签约就业的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其中45%在中部地区工作,20%流向珠江三角洲地区,10%流向长江三角洲地区,6%分布在环渤海经济区,8%到京、沪、津、渝等直辖市就业。每年在中部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就业的学生占80%以上(见图二)。

就业新招:提升就业服务水平,积极促进毕业生优质就业

近年来,我校不断加强就业指导服务改革,充分发挥就业指导中心作为“三个中心”(学校信息反馈中心、人才营销中心、学生职业发展中心)的作用,以提升就业服务水平为手段,促进毕业生“好就业”、“就好业”。《教育部简报》2009年、2010年分别以《华中师范大学多管齐下全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华中师范大学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推进毕业生优质就业》为题全文刊发了我校做好就业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促培养。学校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提升学生的核心竞争力。建立了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联动机制,每年定期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白皮书,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定期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着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闯市常学校构建了以“周五双选会”为主的校园招聘市场体系和以本校就业网、中南高师院校就业网为依托的无形市场体系。2010年,来校招聘的单位较上年增长10%;提供的岗位需求与毕业生人数之比达10:1以上。历年来,60%以上的毕业生通过校园招聘会成功求职。

――建基地。学校在全国200多个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就业实习、实训和见习基地,形成了“立足湖北,辐射中南,面向全国”的基地体系。其中,以“师范生实习促就业计划”和“非师范生就业能力提升计划”建成的基地,60%以上的实习生被直接录用。

――强指导。学校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系列课程列入教学计划公共课,构建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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