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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更新:2021年07月22日 03:42 大学路
高考是一个是一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战役。面对高考,考生总是有很多困惑,什么时候开始报名?高考体检对报考专业有什么影响?什么时候填报志愿?怎么填报志愿?等等,为了帮助考生解惑,大学路整理了新疆: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相关信息,供考生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新疆: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新疆*尔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4号)《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稳妥做好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新电〔2021〕150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自治区2021年高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模式:“高考统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即:2021年高考统考成绩仍然作为划定各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和录取时投档的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

一、报名

二、考生电子档案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五、考试与评卷

六、招生章程

七、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八、录取批次设置与志愿填报

九、录取

十、信息公开公示

十一、招生管理职责

十二、招生经费

十三、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十四、附则

以上就是大学路为大家带来的新疆: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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