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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更新:2020年12月25日 01:39 大学路
高考是一个是一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战役。面对高考,考生总是有很多困惑,什么时候开始报名?高考体检对报考专业有什么影响?什么时候填报志愿?怎么填报志愿?等等,为了帮助考生解惑,大学路整理了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相关信息,供考生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各有关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各区(县、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

现将《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2.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院校一览表

3.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工作日程表

4.各区(县、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2021年春季考试招生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地点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21年11月8日

附件1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为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5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院校

2021年参加本市春季招生的普通高校为23所(具体名单见附件2),招生层次均为本科。

二、招生对象

凡符合市教委规定的2021年春季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

三、网上报名、填报志愿与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日期:2021年11月22日(星期二) 10:00-24日(星期四)16:00

登录网址:“上海招考热线”(.cn或)

已在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勾选参加春季招生考试并经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此次只需填报志愿信息;其他考生需完成个人基本信息的输入和志愿信息的填报。

考生最多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可以是同一所学校的2个专业,也可以是不同学校的各1个专业。考生在报名时必须确保输入的信息真实、准确。为维护国家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报名参加春季高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同时确保提供的报名表信息和所填志愿表信息真实、准确,必须认真、仔细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上海市各类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场规则”,除网上以点击确认方式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外,还须在现场报考信息确认时,书面签署由确认点下载提供的《考生诚信承诺书》。若考生在填写信息之后发现信息填报错误,可以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再次登录报名网站,修改信息并保存。网上报名截止后,考生志愿信息不得修改。

为了让考生在报名前能了解相关的政策和报考高校及专业,各招生院校、市教育考试院将于11月19日通过“上海招考热线”和东方网接受考生网上咨询。

2.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取得网上报名流水号的考生,须携带有效的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证明(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持所属毕业学校、街道、乡或工作单位等档案所在地出具的档案证明)、毕业证书(学力证明)等其他需要出具报名资格身份的有效证件、证明,以及考试报名费、有关可享受政策照顾的加分证明(根据市教委规定,仅限烈士子女、归侨青年及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烈士子女加20分,其余每项加5分,加分项目不累加累计)等相关材料,于11月28日(星期一)和29日(星期二)9:00至11:00、13:00至15:00到区县考试招生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附件4)进行确认。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到毕业中学,其他考生到户籍所在地(在职职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的到暂住地)的区县考试招生机构,向工作人员提供本人报名流水号,核对和确认网上报名信息,交验加分证明,并办理缴费等手续。逾期不再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信息须经现场确认后有效。

以上就是大学路为大家带来的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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