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学路 > 高考教育 >高考资讯 >正文

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立南京农业大学密西根学院的函

更新:2020年12月24日 20:59 大学路
高考是一个是一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战役。面对高考,考生总是有很多困惑,什么时候开始报名?高考体检对报考专业有什么影响?什么时候填报志愿?怎么填报志愿?等等,为了帮助考生解惑,大学路整理了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立南京农业大学密西根学院的函相关信息,供考生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立南京农业大学密西根学院的函

江苏省人民*:

《江苏省人民*关于商请同意南京农业大学与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合作举办联合学院的函》(苏政函〔2021〕5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经专家评议并审核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南京农业大学密西根学院,学院隶属于南京农业大学,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其英文译名为MSU Institute, 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二、合作设立南京农业大学密西根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者分别为南京农业大学和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办学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卫岗1号。

三、南京农业大学密西根学院开展本科、硕士学历教育,开设环境工程(082502H)和食品科学与工程(082701H)两个本科专业,以及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业经济管理、植物病理学和农业信息学等四个硕士专业。增设专业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南京农业大学密西根学院办学总规模为280人。本科生每年招收40人(每专业每年招收20人),由南京农业大学通过招生计划增量安排;硕士研究生每年招收40人(每专业每年招收10人)。

五、南京农业大学密西根学院颁发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以及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相应的本科和硕士学位证书。

六、南京农业大学密西根学院学费标准依照国家有关*定价规定确定。

七、南京农业大学密西根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许可证》编号为MOE32USA02DNR20211979N(许可证另发),许可证有效期至2031年12月31日。如需延期,应于招生有效期满前另行申报。

八、请你省加强管理,指导南京农业大学进一步凝练学科专业特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服务学科建设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

专此函复。

附件: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信息表(1979N)

以上就是大学路为大家带来的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立南京农业大学密西根学院的函,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立南京农业大学密西根学院的函”相关推荐

每周推荐




最新文章

热门高校 更多




联系我们 - 课程中心
  鲁ICP备18049789号-7

2020大学路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警告: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