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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转设为新疆理工学院的函

更新:2020年12月24日 18:55 大学路
高考是一个是一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战役。面对高考,考生总是有很多困惑,什么时候开始报名?高考体检对报考专业有什么影响?什么时候填报志愿?怎么填报志愿?等等,为了帮助考生解惑,大学路整理了教育部关于同意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转设为新疆理工学院的函相关信息,供考生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教育部关于同意<a target="_blank" href="/academy/detail/15057.html" title="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a>转设为新疆理工学院的函

新疆*尔自治区人民*:

你区《关于申请设置新疆理工学院(公办)的函》(新政函〔2021〕13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转设为新疆理工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65013558;同时撤销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新疆理工学院系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由你区负责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为8000人。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

望你区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源投入力度,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改善和优化学科专业,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学科研和治理水平,更好地为地方特别是边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以上就是大学路为大家带来的教育部关于同意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转设为新疆理工学院的函,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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