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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布普通高考照顾政策详解

更新:2020年12月27日 07:46 大学路
高考是一个是一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战役。面对高考,考生总是有很多困惑,什么时候开始报名?高考体检对报考专业有什么影响?什么时候填报志愿?怎么填报志愿?等等,为了帮助考生解惑,大学路整理了山东省发布普通高考照顾政策详解相关信息,供考生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山东省发布普通高考照顾政策详解

一、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投档分数线照顾:

(一)按《*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19]1号)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二)高中教育阶段见义勇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凡受市人民*或省综治委表彰的,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受省人民*表彰的,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之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见义勇为学生的认定以*颁发的证书为准。

(三)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之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四)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下列奖项且同时符合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如未被保送录取参加高考录取时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以上就是大学路为大家带来的山东省发布普通高考照顾政策详解,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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