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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更新:2020年12月27日 02:05 大学路
高考是一个是一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战役。面对高考,考生总是有很多困惑,什么时候开始报名?高考体检对报考专业有什么影响?什么时候填报志愿?怎么填报志愿?等等,为了帮助考生解惑,大学路整理了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信息,供考生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大学路讯 从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为了广大考生更好的填志愿,特公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具体如下: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

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以上就是大学路为大家带来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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