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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01月19日 22:35 |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内蒙古: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内蒙古: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内蒙古:2021年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内蒙古:2021年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21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平台”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情况

1、学院全称: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12671区内招生代码:795

2、学院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9号

邮编:014035

招生热线:0472-31611113162222

学院网址:

招生就业处网址: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学院概况: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全国首批文明城市、美丽的鹿城——包头,始建于1956年。

经过60多年的建设,学校办学条件完善,教学实训设施完备,智慧校园基本建成;学校的千亩校园是国家AAA景区,200多个各类实训基地的设备规模过亿元。

经过60多年的发展,学校成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和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校形成了一万五千名各类学生、近千名教职工的办学规模,拥有国家骨干专业2个、自治区重点专业2个、自治区品牌专业10个,设有15个教学系部,覆盖食品药品与粮食、生物与化工、农林牧渔、装备*、医药卫生、能源动力与材料、资源环境与安全、交通运输、财经商贸、电子信息、旅游、土木建筑、文化艺术、教育与体育、公共管理与服务15个专业大类51个高职专业。现有专任教师近700人,高级职称教师230人,“双师型”教师370人,博士硕士学历学位教师300余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名、技能大师1人、国家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获得者4名、全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名、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高技能团队1个、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高技能人才1名、自治区技能大师1名、自治区技术能手16名、包头市公共安全首席专家1名、鹿城英才7名,拥有一批自治区教学、教坛新秀、优秀教学团队,自治区精品课程、品牌专业和重点建设专业。2007年和2012年,先后以优良的办学状态通过了教育部评估,2013年成为自治区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2019年成为自治区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坚持走“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开放活校”的发展之路;坚持“以育人质量树品牌,以社会服务促发展,实现学生、教师和学校共同成长进步”的办学理念,坚持“突出轻工特色优势,面向现代服务领域,强化技术技能培养,助力区域经济发展”的办学定位;大力实施人才培养模式转型工程,着力构建“以职业能力为核心,以职业素养为主线,以知识为支撑,具有专业特色、职业特点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帮助学生养成优良的职业行为习惯和职业素养。在发展过程中,构建“教书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环境育人、服务育人”的育人体系,践行“技能牵引、知识支撑、实践培养、文化熏陶”的育人方略,创新“招生工作、人才培养、就业创业”的工作机制和“德技并育、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实施“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要素育人”,推进学校“1251”育人工程。

学校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建设“双创”教育课程体系,搭建“双创”实践平台,打造“双创”师资队伍,营造良好“双创”氛围,取得了一批“双创”成果。在2016年,学校被认定为众创空间,进入教育部首批“全国高校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行列,成为自治区获此殊荣的高校。2017年,成为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国家职业核心能力示范校。

学校以服务学生、服务企业、服务社会为己任,积极拓展合作和服务领域,开展合作办学。学校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与400多家企事业单位密切合作,成立包头轻工职业教育联盟,为企业和社会培养“用得上、留得住、信得过”的人才。学校与北京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天津科技大学等10多所国内知名高校合作,开展专、本科函授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学校与包头市*相关部门联合创办了包头市电子商务创业园、包头市志愿服务学院、包头广播电视台影视*基地、包头市旅游学院等。学校积极开拓国际合作渠道,与蒙古、韩国、俄罗斯、美国、马来西亚等10多个国家的40多所院校建立合作关系,互派留学生。

学校坚持不懈推进文化建设,以文化育人。在总结办学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适应职业教育要求,紧跟时代步伐,提出了“崇尚实践、崇尚技能”的校训、“勤奋严谨、务实创新”的校风、“厚德尚能、爱生善教”的教风和“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吃苦、学会创造”的学风;将“关心学生,服务学生;关注学生,帮助学生;关爱学生,激励学生”的大爱情怀贯穿于育人全过程,以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现人文关怀,以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积极的人生态度;用专业技能养成培育敬业精神,用志愿服务文化培育服务精神,用“双创”活动培育创新创业精神,用思想政治教育培育时代精神。学校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高校、全民阅读示范基地,进入首批自治区文明校园行列。

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麦可思报告显示:近年来,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教学服务满意度、学生工作满意度、就业满意度、生活满意度均高于全国高职院校平均水平,毕业生自主创业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学校将以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为己任,为企业、社会提供人才、智力、技术服务,努力把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建成一流高等职业院校。

二、录取批次

我院所有科类招生计划均为高职高专批次

三、录取要求

1、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所限,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2、招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3、体检要求

根据《普通高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具体要求,按照专业体检标准执行,有“三阳”等传染病者限报食品类专业,色盲限报化工类及美工设计类专业。

四、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承认各省政策性分数照顾,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各省区招生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内蒙古录取新生,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时,首先对招生文件中规定的政策性照顾考生进行优先录取;其次参照考生单科成绩,文科考生依次根据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安排专业,理科考生依次根据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安排专业,高职对口考生依次根据高职专业课综合、高职数学、高职语文、高职英语单科成绩安排专业。

2、录取照顾政策

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3、投档比例1:1.2

五、毕业证书及其待遇

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按国家专科毕业生就业政策执行并享受其待遇。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4月9日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 #高考# 导语】 无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0871;自治区招生代码:771;职业本科招生代码:L45。办学层次:高职高专;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办学性质:公办。

一、学院概况

学院是自治区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建筑类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09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单位。2017年8月,学校以自治区排名第一的成绩被列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成为首批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二、办学地点

校本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园南侧)。

三、考生要求

1、外语语种:不限。但考虑到学院师资力量等因素,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

2、性别比例:无要求

3、健康状况: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美术加试考生在此基础上要求非色盲、色弱。

四、录取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1、录取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照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相同分数考生录取规则为: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考虑其理综或文综、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

2、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只承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自治区高职高专批次合格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相同文化课成绩考生录取时,按照其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3、对于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录取和专业安排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

五、收费标准

学院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艺术类专业学费为7000元人民币/学年;民族预科生学费为4000元人民币/学年;其它普通类专业学费均为5000元人民币/学年。

六、招生计划

2021年学院具体招生专业、类别、计划数等详情,届时请登录学院招生网站: 查询。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园南侧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0471—3996910;0471—3955176

(fax):0471—3996910

网址: ;

Email:zsb6910@163.com;邮编:010070

以上章程内容最终解释权属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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