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司法学校建于1956年7月,是一所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隶属于上海司法局的全日制中等法律职业学校。学校自1982年恢复招生以来,以严谨的办学作风,为上海市和其他省市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系统和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培养了数千名品学兼优的毕业生。近年来,学校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质量为中心,在培养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上锐意改革创新,在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同时,强调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创业能力和创新精神。
学校主干专业为法律事务专业,学制四年。 学校每年面对本市招收180名左右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法律工作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学校教育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实行具有鲜明特色的复式教育机制,即在对学生进行文化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后,学校将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学生自身实际,有选择地组织学生进入律师、公证助理实务,司法文员实务,房地产法律事务和物业管理法律事务等专业方向班接受职业能力培训;对于学有余力的学生,学校将提供各种继续教育的形式,组织三校生高考,成人自考、高考以及文秘、英语、会计、办公自动化、速录等各种考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