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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3选调高校名单 河北省2023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有关院校(学科)名单 -...

更新:2023年07月12日 02:48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上海市2023选调高校名单 河北省2023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有关院校(学科)名单 -...,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上海市2023选调高校名单 河北省2023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有关院校(学科)名单 -...

河北省2023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有关院校(学科)名单 -...

河北省定向选调生高校名单有东北财经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

1、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以“培育卓越财经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使命,是一所突出经济学、管理学优势和特色,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研究型大学。学校始建于1952年,原名为东北财经学院。

2、西南政法大学。

简称“西政”,位于重庆市,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重点大学,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共建高校,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来华留学生中国*奖学金委托培养院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3、华东政法大学。

位于中国上海,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高等学校,是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中国*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

其他有关科研院所及院校: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大学、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黑龙江省2023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大学名单

黑龙江省2023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大学名单参考如下:、

为加强年轻干部队伍“源头工程”建设,大力吸引高层次高素质优秀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助推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2023年度继续面向部分高校定向选调一批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选调单位

1、省直有关机关单位。

2、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伊春市、七台河市、鹤岗市、黑河市、绥化市、大兴安岭地区市(地)直有关机关单位。

3、部分县(市、区)直有关机关单位。

选调对象

1、招录范围的高校2023年在校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

2、全日制本科在招录范围的高校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在校(国内高校)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全日制本科或硕士在招录范围的高校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在校(国内高校)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上述条件满足其一即可。不包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

上海市定向选调生高校名单

上海市定向选调生高校名单: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选调生是各省党委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的群体的简称。

选调生是公务员的一种,录用后直接为公务员编制。主要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应届毕业生,要求是党员(预备党员)、一定身份的学生干部、应届毕业生,校级以上奖励。

选调生工作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当时的选调生是“革命事业接班人”的一部分。从高等学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始于上世纪60年代中期。

1965年6月,国家高教部党委根据*同志建议,就分配一批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问题,向中央递交报告。中央非常重视,批准了高等教育部党委根据*同志的建议起草的《关于分配一批高等文科毕业生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请示报告》,及时批转各地研究执行,全国选调生工作由此开始。

2023年上海面向清华大学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招录专项...

【 #选调生# 导语】2023年上海面向清华大学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招录专项选调生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选调生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清华同学报名步骤:

1、符合条件的同学请于2022年10月22日10:00至10月28日12:00登陆报名网站( /Link/2022115xz.htm )进行网上报名,并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报名表,报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印章加盖在表头左上角);

2、微信搜索“THU清小选”小程序,进行小程序注册并填写登记信息,在地方选调栏选择“上海专项选调”,并在资料上传位置上传院系盖章版《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登记;

3、10月28日14:00前,将院系盖章版的一式两份报名表提交至职业发展中心二楼办事大厅,中心和学生本人各留一份,中心将根据此报名表审核报名资格。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上海人才竞争力,大力培养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党政优秀年轻干部人才,现决定在全国部分高校开展上海市2023年度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专项选调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根据上海干部队伍结构需求,2023年专项选调200名左右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选调对象包括(具体名单见附件):

1、北京大学等30所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2、中央财经大学等44所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

3、华东政法大学等30所上海高校特别优秀应届毕业生(含4所“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

选调职位一般为上海市市级机关职位。选调职位具体分为综合管理、政法、信息技术、财经、城市建设、卫生健康等六大类别方向。

二、选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8年10月22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5年10月22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0月22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年;

(四)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就读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

(五)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六)具备下述四项条件之一:

1、*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团委或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或优秀党、团员等荣誉称号;

4、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其中,华东政法大学等30所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双一流”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除外)需同时具备下述两项条件:

1、在应届毕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

2、在应届毕业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团委或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七)报考政法、信息技术、财经、城市建设、卫生健康方向需具备相应类别专业要求,报考综合管理方向不限专业;

(八)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暂不列入选调范围。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1、公告发布。选调公告、政策问答由各选调高校网站公布。

2、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各所选调高校应届毕业生均可于2022年10月22日10:00起登陆报名网站(网址: /Link/2022115xz.htm )进行网上报名,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每名考生只能选择综合管理、政法、信息技术、财经、城市建设、卫生健康中的一个类别方向报考。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28日中午12:00。

3、资格审核。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按照选调条件,负责对本校报名的应届毕业生进行报名信息审核推荐。报名结束后,上海市委组织部将按照选调生选拔标准要求,在各高校审核推荐的名单中,进行统一择优审核。通过审核的应届毕业生获得笔试资格。

4、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届毕业生于2022年11月4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可于2022年11月15日10:00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

5、笔试。笔试计划于2022年11月20日在上海、北京两地同步进行,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笔试测查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6、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上海市委组织部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各类别方向计划选调人数,以1:4比例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与笔试合格分数线计划于2022年12月9日在报名网站公布。

7、面试。选调生面试计划于2022年12月14日至18日在上海举行。

面试通知及有关要求计划于2022年12月10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再次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面试确认后,将不再另行通知。

8、体检。选调生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参加选调生面试的考生在上海进行体检。

9、确定考察人选。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在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察人选,实行差额考察。

10、选报职位意向。进入考察名单的考生在报名网站根据各类别方向选报具体职位意向。

11、考察。上海市委组织部组织各招录机关组成选调生考察工作组,对被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人选在校期间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奖惩等情况。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考察情况,综合确定拟选调人选。

12、公示。拟选调人选计划于2023年1月中下旬进行分批公示。各高校拟选调人选通过本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各招录机关与选调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选调人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各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手续,同时与选调人选签订五年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并协助办理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

13、试用期。选调生正式录用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正定级;不合格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14、基层培养锻炼。上海市委组织部负责安排选调生进行为期两年的基层培养锻炼。

15、动态管理机制。建立选调生个人成长档案,进行跟踪培养管理。市委组织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选调生跟踪培养需要,将选调生培养使用纳入全市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

四、注意事项

报名参加选调的应届毕业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招考咨询详见《上海市2023年度专项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021-12333

考务咨询*:021-123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4000136300

监督*:021-64333772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选调生报名网站将在11月10日前后发布考试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凡有虚假或不实许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并实时发布。

上海选调相关信息请关注各选调高校就业信息和微信公众号。

附件:

1、北京大学等30所高校名单

北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江苏: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浙江:浙江大学

安徽: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

山东: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中南大学

广东:中山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

上海: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

2、中央财经大学等44所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北京:中央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北京交通大学(系统科学)、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林学)、北京协和医学院(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应用经济学)、外交学院(政治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

辽宁:大连理工大学(力学、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东北大学(冶金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吉林:吉林大学(考古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力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

江苏: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南京邮电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河海大学(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安徽:安徽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湖北:华中农业大学(生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湖南:湖南大学(化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国防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

广东:暨南大学(药学)、华南理工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重庆:重庆大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土木工程);

四川:四川大学(数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陕西:西北工业大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长安大学(交通运输工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植物保护、畜牧学);

甘肃:兰州大学(化学、大气科学、生态学、草学);

河南:郑州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云南:云南大学(民族学、生态学);

新疆: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上海: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药学)、上海体育学院(体育学)、上海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

3、华东政法大学等30所本市高校名单(含4所“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体育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公安学院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海关学院上海商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电力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健康医学院上海杉达学院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上海建桥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兴伟学院上海立达学院

原文标题:上海市2023年度专项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 /xsglxt/f/jyxt/anony/showZwxx?zpxxid=348737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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