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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有什么优势吗?

2023年12月16日 13:00 | 大学路

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了高职院校有什么优势吗?相关文章,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高职院校有什么优势吗?

高职院校有什么优势吗?

高职教育的优势包括以下几点:

一、高职专业设置灵活,培养上更重实践动手能力。

学校根据职业需求制定培养方案,高职教育学制一般为两至三年,在基础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方面都有独到之处,所培养出来的人才更贴近工作岗位,能很快适应岗位需求,不需用人单位再进行专门的职业培训。

二、考生毕业后可多种方式继续深造。

学生受教育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自考、成考、远程教育都可以帮助学生实现升本科的愿望。通过两至三年的高职教育,学生更了解自己的优势,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深造方式。

三、高职学生就业更具优势。

高职教育有别于本科教育,高职院校根据学生的职业发展潜能,注重培养其职业素质。高职教育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毕业生都拥有一项或多项职业证书。比如法律文秘专业学生,既具备基础的法律知识,又有秘书资格证书,属于复合型人才,在就业时更具竞争力。

拓展知识:

高职教育的教学目标和课程设置都是以专业技能为核心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和掌握自己所学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这种专业性强的教育模式可以让学生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更快地发挥自己的专业技能。

高职教育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都是以实用性为导向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以学到很多实用的知识和技能,这些知识和技能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

高职教育的优势和特色都是以实用性、专业性和应用性为核心的。高职生在学习过程中可以学到很多实用的知识和技能,这些知识和技能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因此,高职教育的发展和壮大对于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2022年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共有南岗校区、阿城校区和江北校区三所校区,共开设了14个专科招生专业,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条 学校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272

第六条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七条 毕业证书:

普通专科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八条 学校地址:

南岗校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09号

阿城校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金源路43号

江北校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西八大街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成立由书记孙希昌、校长张晓杰为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校的招生相关工作。

第十条 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与监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招生政策,全面实施“阳光工程”。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2022年招生专业分别是护理(3+2)高本贯通、口腔医学(3+3)高本贯通、护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医康复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康复治疗技术、药学、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医学检验技术、助产、老年保健与管理、针灸推拿、口腔医学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预防医学、健康管理共20个专业,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一)学校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实施网上远程录取工作。

(二)学校按投档分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按投档分为考生安排专业,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为考生安排专业,专业志愿顺序依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理工类(物理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理综、语文;文史类(历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综、数学。

(三)对教育部及各省(区、市)规定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在调档及安排专业时均予以承认。

(四)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它专业男女不限。

(五)学校对应届生和往届生、男女比例无特殊限制。

(六)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四章 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

(以下简称“高本贯通”试点)

第十三条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黑教职函〔2021〕44号)要求,学校今年继续开展“高本贯通”试点工作。“高本贯通”试点招生对象为省内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以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经转段考核合格后,以专升本形式录取到对应本科院校继续学习。招生计划以当年省教育厅公布为准。招生专业如下: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护理专业(专科)对接牡丹江医学院护理学专业(本科)。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口腔医学专业(专科)对接牡丹江医学院口腔医学专业(本科)。

第十四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批次为高职提前批次;录取护理(高本贯通)专业学生前三年在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培养,后两年在牡丹江医学院培养;录取口腔医学(高本贯通)专业学生前三年在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培养,后三年在牡丹江医学院培养。

第十五条 “高本贯通”试点专业前三年学费由高职院校按照本校专科同一专业标准收取,护理(高本贯通)专业后两年学费按照本科高校同一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口腔医学(高本贯通)专业后三年学费按照本科高校同一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六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考核转段由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共同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并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向学生公布。考核由本科院校牵头开展,时间一般在第2学年末。考核合格学生由学校在第3学年春季学期办理“专升本”录取手续,完成专科培养方案后,第4学年秋季学期进入本科学习;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再进行本科阶段的“高本贯通”培养,进入本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按专科毕业标准继续完成学业;考核合格的学生若自愿退出“高本贯通”培养计划,可转入相同或相近专业按照专科毕业要求继续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前三年为专科学籍,由高职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通过转段考核的学生,以专升本形式进入对接本科院校后转为本科学籍,由本科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培养期间,原则上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

第十八条 “高本贯通”试点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前三年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专科毕业证书。转段进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后续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起点”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九条 “高本贯通”试点其他事宜按照《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一)学费标准按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三)学校设有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为主导,“贷、助、勤、补、免”五位一体的资助体系,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一条 信息公开

学校将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的工作体系,全面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系统化、常态化;进一步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坚决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学校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登录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南岗校区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09号

邮 编:150086

阿城校区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金源路43号

邮 编:150301

江北校区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西八大街

邮 编:150025

咨询*:0451-53631344  0451-55656245

传 真:0451-53659054

邮 箱:hljhgz@

网 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2年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2年 重庆 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32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邮编:401120)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重庆市*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主要为装备*、汽车、电子信息和现代服务业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勇于开拓创新、 就业 创业 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首批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学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单位。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 毕业生 (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 校招 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 填报志愿 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 志愿 及录取

第十四条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经重庆市教委批准,我校化工技术类、药品与医疗器械类专业招收高职对口其他类考生,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cn)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分析检验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应用化工技术、药品生产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空中乘务专业(类)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4.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学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cn)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 证书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2年统一 高考 。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8月寄发录取通知 书 。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按国家相关规定评定一次,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生/年。

2.学校奖学金:

(1)综合奖学金: 大一 下期、 大二 、 大三 各学期按学校相关规定评选一次,一等奖1000元/人/期,二等奖400元/人/期,三等奖200元/人/期。

(2)单项奖学金:按照级别和等级要求,奖励标准从100元/人—5000元/人。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023-61879223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邮编:401120)

招生部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023-61879344,61879050,61879051,61879000(传真)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cqgzyzsb@163.com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高职院校有什么优势吗?,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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